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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水平,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公开招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水平,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新教师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昆山教育系统决定设立东北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身体条件。

2.招聘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2020年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限于“双一流”建设专家委员会认定的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3.研究生学位申请者,其本科阶段要求具有相应学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硕士学位30周岁及以下,博士学位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委托生和定向生必须由指定的培养或定向单位出具证明方可报考,经所在机构同意方可报名。

4.具有与岗位限定科目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材料。

5.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1)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人员,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

7.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者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规定》。

二。招聘职位、数量和条件

详见《2020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一批)》。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网上信息收集

1.时间:2019年11月6日早8点至11月8日晚18点。

2.方法:应聘人员登录“昆山市教师招聘信息采集系统”(http://bm.ksedu.cn),按要求注册本人基本信息,如实填写应聘情况,上传相关材料。如果您已经注册了帐户,请使用您的原始帐户和密码登录。

3.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根据职位简介的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系统会即时显示职位报名人数)。职位一经选定,其资格确认、面试、考核均在该职位进行,成绩只在该职位有效,与其他职位无关。

4.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信息时,人员信息应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基本信息一致,学习情况信息应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信息一致。在网上信息收集截止日期之前,申请人可以修改其注册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

5.网上信息采集完成后,报考人员需要自行打印报名表,当场确认后上交。

(2)资格确认

1.时间:2019年11月12日(周二)8:30-11:30

2.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北苑食堂三楼B16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街5268号,自由路与人民街交叉口)。

3.资质确认所需材料:

(1)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简历

(3)本人二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签订就业协议。

⑸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研究生提供)

[6]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7)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发表论文等业绩材料

(三)第(三)项至第(八)项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实后退还本人。其中,第(四)项未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资格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因网络等原因未能及时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人员,也可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报名表及相关审查材料。

(3)评估

1.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

2.考核分为两个环节:一是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招聘单位根据对应聘者综合能力素质的分析评价,按照岗位1: 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对象(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招聘人员负责通知受访者。二是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考生的心理素质和特点。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在东北师范大学进行,日期为11月12日至13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面试地点,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签订合同

根据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要求1: 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签约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身体检查和检验

1.已完成合同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本次招录对面试合格、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和复审,考察和复审的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和复审的有关要求执行。

3.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可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也可不递补。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6)入学和就业

体检、考察合格后,各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国昆山网”(http://www.ks.gov.cn)上公示至少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昆山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时,考生需提供所需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并将其档案转入昆山市教育局。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证件的,拟聘用人员应向招聘单位说明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后统一提出书面申请。经报市人社局批准备案后,可延期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提供取消聘用资格相关文件的。拟聘用人员应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初学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四。纪律和监督

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则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监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为便于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专门监督举报电话为0512-57514790、0512-57371237。

联系电话:0512-57516860,0512-57532164。

本公告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昆山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表(第一批)

昆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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