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口(南皮县人口)

沧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沧州统计局沧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6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

沧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沧州统计局沧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的要求,我国于2020年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一年多来,在沧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共同努力,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沧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完成普查现场登记。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全市人口情况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7300783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705.48万人[3]相比,增加245983人,增长3.49%,年均增长0.34%。

第二,家庭人口

全市家庭户[4]2468698户,集体户71233户,其中家庭户6967135户,集体户333648户。每户平均人口为2.82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2人减少了0.60人。

县(市、区)人口

一、县(市、区)人口

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16个县(市、区)中,人口超过50万的有6个,人口在30-50万之间的有6个,人口不足30万的有7个。其中,排名前五的县(市)总人口占全市人口的46.29%。

二。县(市、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6个县(市、区)和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人口增加10。人口增长较大的五个地方分别是运河区、任丘市、渤海新区、新华区和黄骅市,分别增长206036人、73208人、48154人、45996人和40787人。

沧州市人口(南皮县人口)插图

人口的性别构成

一、城市人口的性别构成

全市人口中,男性3730569人,占51.10%;女性人口3570214人,占48.90%。人口总性别比(100女性,男女比例)为104.49,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104.62低0.13。

二、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

16个县(市、区)、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中,总人口性别比低于100的有2个,性别比在100-105之间的有7个,性别比在105-110之间的有7个,性别比在110以上的有3个。

沧州市人口(南皮县人口)插图(1)

人口的年龄构成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人口中,0-14岁1629144人[6],占22.31%;5-59岁4231680人,占57.96%;60岁及以上人口1439959人,占19.7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031848人,占14.1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上升4.3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下降10.9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6.5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86个百分点。

沧州市人口(南皮县人口)插图(2)

二、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16个县(市、区)、渤海新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中,15-59岁人口占比超过65%的有4人,60-65%的有2人,60%以下的有13人。

各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均超过7%,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14%的有11个,占比超过20%的有1个。

沧州市人口(南皮县人口)插图(3)

人口教育

一.受教育程度不同的人口

全市人口中,具有大专学历的有65426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802506人;初中文化程度3162083人;具有小学教育水平的人口为1,970,554人(上述具有各种教育水平的人口包括毕业生、辍学者和各种学校的学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学历的人数由5023人增加到8962人;高中学历人数从10248人上升到10992人;初中文化程度的人数从45698人下降到43312人;受过小学教育的人数从26,755人增加到26,991人。

沧州市人口(南皮县人口)插图(4)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7]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74年提高到9.39年。

9个县(市、区)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有4个,9至10年的有7个,9年以下的有8个。

沧州市人口(南皮县人口)插图(5)

三。未受教育的人口

全市人口中,文盲(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1302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减少70393人。文盲率[8]从2.84%下降到1.78%,下降了1.06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

一、城市和农村[9]人口

全市人口中,3733313人居住在城镇,占51.14%;农村人口3567470人,占48.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40814人,农村人口减少59483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0.14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10]

全市人口中,离散人口1582789人[11],其中市辖区(新华区、运河区)离散人口144327人,流动人口1438462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动人口237836人,省内流动人口120062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数增加993387人,增长168.54%;市辖区(新华区、运河区)分离人口增加65545人,增长83.20%;流动人口增加927880人,增长181.73%。

注意事项: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汇总数据,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的普查数据,非2020年底数据。部分数据四舍五入,合计不等于分项合计。

[2]常住人口包括:在家乡(镇、街道)居住,户口在家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员;在家乡(镇、街道)居住,离开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员;在家乡(镇、街道)登记户口、外出未满半年或在国外工作、学习的人员。

[3]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总人口已剔除任丘市七间房乡、周赞镇、苟各庄镇,划入雄安新区;运河区的高庄子、李庄子、双官厅,沧县的吴庄子、韩、小峰村、程庄子、刘分别从运河区、沧县2010年人口普查人口中剔除,划入沧州高新区。其他指标也做了相应调整。公报2010年沧州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例,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任丘市七间房乡、兖州镇、苟各庄镇数据,不排除雄安新区。

[4]家庭户是指由与家庭成员主要居住在同一地点的人组成的住户。

[5]指县(市、区)常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例。

[6]0-15岁人口为1723277人,16-59岁人口为4137547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通过将各种教育水平换算成平均受教育年限计算出来的。具体折算标准为: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的文盲人口占全市人口的比例。

[9]城镇和乡村的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城乡统计划分的规定。

[10]流动人口是指市辖区内扣除人户分离人口后的人户分离人口。

[11]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不一致,离开户籍所在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12]市辖区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在直辖市和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间,户籍和户口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来源:沧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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