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三纲五常四维八德十义)

董仲舒在孔子“君君、臣、父、子”学说和韩非“臣、子、父、妻、夫”思想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三纲”、“五常”的社会道德规范,从而完成了先秦儒家伦理的转型。董仲舒

董仲舒在孔子“君君、臣、父、子”学说和韩非“臣、子、父、妻、夫”思想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三纲”、“五常”的社会道德规范,从而完成了先秦儒家伦理的转型。董仲舒用天道阴阳论证了这一点。他把阳比作德,把阴比作刑,把天比作贵贱。根据这一理论,在君臣、父子、夫妻的关系中,前者对后者的统治,后者对前者的忠诚和服从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为了维护“三纲”的伦理关系,董仲舒还论证了仁、义、礼、智、信五大道德规范。他以阴阳五行为基础,认为“五常”是永恒合理的。“三纲五常”是董仲舒新儒家的重要内容。它是维系封建宗法制度的核心,是贯穿两千年封建社会的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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