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词和托辞的区别(托词和托辞的区别)

作为自由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它几乎被普遍认为是不言而喻的真理。然而,矛盾的是,我们有“樱桃的自由”的自嘲,“你若盛开,清风自来”的阿q情结,以“自由是相对

作为自由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它几乎被普遍认为是不言而喻的真理。然而,矛盾的是,我们有“樱桃的自由”的自嘲,“你若盛开,清风自来”的阿q情结,以“自由是相对的”为借口的理论,却似乎很少去追问自由是什么。

“自由与秩序、制度、外力、自我、权力、人性……”,如果我们不去思考这些纷繁的命题,那么空谈论自由与不自由就毫无意义。今天,让我们通过剑桥大学政治学教授斯金纳的谱系学分析,深入探究那些各有渊源的自由思想。

消极自由:自由必须有力量,不受外界干扰。

霍布斯如何看待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你与国家的关系。霍布斯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方式,就是现代西方思想一般所说的“自由主义”。我认为霍布斯的观点是个人与国家关系的自由主义理论的一个版本。这个所谓的自由主义理论是一个非常简单的理论。实际上,只有两个组成部分。我在这里列出要点:

要享受国家公民的自由,个人必须

1.有力量去追求一个特定的选择(或者至少是它的替代品)。

2.锻炼力量时不受外界干扰的自由。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这就是我所说的个人自由的自由主义概念。它指出,个人要想享有国家公民的自由,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个人必须有权力。所谓权力,就是行动的权力,他们必须有追求一个选项的能力。实际上,对于霍布斯来说,并不需要有一系列的选择。只要我们能在两个选项中选择一个,只要有替代方案,我们就有行动的自由。所以权力是行动的权力,尤其是追求一个或另一个选择的权力。同时,当个人行使自己的权力时,他必须不受任何外部机构的干涉。我用“外力”这个词是因为,对霍布斯来说,干涉可以来自任何外力:一个人,一个团体,一个公司,国家本身或自然可以干涉你的行动力量。这是个人自由的自由主义概念。

现在让我们分别检查这两个元素。霍布斯真诚地认为,如果你没有力量去做一件事,讨论你是否有做这件事的自由是没有意义的。这种观点与英国政治哲学的强大趋势相反。传统认为,如果你没有能力做某事,你就没有做这件事的自由。当代英语世界许多重要的政治和哲学观点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例如,AmartyaSen在其名著《用自由看待发展,将自由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联系起来》的开头就分析了自由的概念。他说,“如果你没有能力执行一个特定的动作,你就没有执行它的自由。”

霍布斯完全不同意这个观点,当然我也不同意。霍布斯认为这不是思考自由和权力的正确方式。想象一个没有人能完成的动作,比如在水上行走。如果你缺乏在水上行走的力量,霍布斯当然承认你没有在水上行走的自由,但你不是无拘无束的。如果你缺乏力量,自由的问题根本不会出现。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而这句话,却有着更重要的意义——如果你真的不自由,那一定是因为你的权力被去赋权了。目前,米歇尔·福柯的著作精辟地说明了这一点。他认为所有关于自由的讨论都是在关于权力的讨论中进行的。当你讨论自由时,你预设了权力的存在。如果你没有权力,你既不自由也不不自由,自由的问题永远不会出现。这就是权力的概念。

那么,“不受干扰”的概念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可以看到,霍布斯的分析,其实重点在于如何理解“权力剥夺”的含义。剥夺权力意味着行动的权力受到干涉。因此,自由意味着不受干扰。这解释了为什么在当今西方思想传统中,自由通常被理解为一个负面的概念。自由的标志是特定的缺席。你问缺什么,缺的就是干扰。不受干涉是自由的标志,消极自由是不受干涉的自由。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这是霍布斯的观点,但并没有让我们在哲学上更进一步。如果自由在于不被干涉,那么自由就是空孔(空白)。我们必须关心“干涉”的真正含义。它不是一个很明确的概念,但却是理解自由的关键。霍布斯当然看到了这一点,他给出了非常严格的回答。根据他的分析,如果一个外力施加到一个个体的身体上,从而阻止或强迫了这个个体力量范围内的行动,我们称这种外力干扰。

需要注意的是,你的权力总是可以通过这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被夺走:如果你被迫做某件事,你不做这件事的自由就被夺走了;如果你被阻止做某事,你做这件事的自由就被剥夺了。我们可能总是受到阻碍或被迫。那么,阻碍或者强迫是什么意思呢?霍布斯说得很简单,外力使你无法通过肉体力量去追求替代。这是霍布斯对干涉概念的分析,都出自《利维坦》第21章的正文。

现在我们来思考一下霍布斯的分析。你可以看到,这里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含义:只有对身体/物体的干扰,才能带走行动的自由。霍布斯私下认为,如果你只是被你的意志所干扰,而不是你的身体,你仍然会是自由的。举个例子,当你守法的时候,其实你知道任何国家守法的原因:只要有法律,对违法行为就有已知的相应惩罚。正是因为你知道这一点,你的意志受到影响,你决定不去做你原本想做的事,因为你面临着惩罚的威胁。这是所有国家的工作方式。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霍布斯认为,当你遵守法律时,你就是在自由地遵守法律;如果你违法了,你也在自由地违法。为什么?因为惩罚的威胁只干预意志,不干预身体,所以法律并不是通过干预身体/客体来起作用的。当然,也许有人会把你拖走,但这不是法律运作的基本方式。在所有已知的国家,法律都是按照人们的意志运作的。

霍布斯说,遵守国家的法律,根本不会剥夺你的自由。法律强制人的意志,但意志强制不是肉体强制,所以你还是和以前一样自由。霍布斯对此观点深信不疑,并举出现代道德哲学中常见的例子加以证明。如果一个强盗拿枪指着你说“你是要钱还是要死”,霍布斯会认为你还有选择。劫匪没有强迫你,也没有阻碍你,他只是给你一个选择,问你“你是要钱还是要死”。

霍布斯开了一个让人不舒服的玩笑,说如果你选择付钱而不是被杀,你不仅是自由地去做,而且是心甘情愿、毫不犹豫地去做。你选择了自己去做。这就是霍布斯的冷教条。付钱给劫匪是你意志的行使。不要告诉我他用枪指着你强迫你的意志——他当然强迫你的意志,但那不是肉体的强迫,只有肉体的强迫才能带走自由。你所做的只是自由选择,这就是你要面对的。是你爱惜自己的生命胜过爱惜自己的金钱。霍布斯认为你愿意这样做。

消极自由:意志的弯曲也会影响自由。

但是,你可能会觉得霍布斯的分析看起来很疯狂,明显有问题。不管你怎么想,这是下一代英国政治哲学的直接反应:真的出事了。我将转向霍布斯的下一代,尤其是这一代人在英国政治哲学领域发表的最重要的著作——洛克的《论政府》(1689)。

现在我们来看看洛克对霍布斯的回应。洛克当然同意,如果你在锻炼力量时受到身体上的阻碍,你将没有行动的自由。没有哲学家会否认这一点。如果你否认它,你就会陷入Sdoia的悖论。如果你认为自由只是心灵的自由,就像西方古代的Sdoia哲学一样,你身体受到影响的事实当然不会夺走你的自由,但这是一个非常极端的立场,它讨论的不是政治自由,而是精神自由。任何没有讨论过政治自由的人都会反对霍布斯的观点:如果你身体受到阻碍,你的自由就会被夺走。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Epiktetos,一个拄着拐杖写作的斯多葛派,主张回归内在的精神生活,按照自然规律过着自我控制的生活。

但洛克补充说,如果你的意志被强迫,你的自由就会被剥夺。洛克在《论政府》第二部分第176段中说,“如果一个强盗闯入我家,用刺刀指着我的喉咙,强迫我订立协议把我的财产转让给他,这能给他任何权利依据吗?”这个问题纯粹是反问。在洛克看来,你显然会说“当然不会”,因为你没有这样做的自由。没错,你只是被自己的意志所逼。你拒绝劫匪也不是不可能。但洛克认为,拒绝劫匪,选择死亡,是没有资格的。你永远不会自愿选择交出你的财产。只有当你的意志受到压迫时,你才会这样做。你意志的压迫摧毁了行动的自由。这是洛克和霍布斯之间的争论。这段对话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更复杂的谱系,我在这里列出来:

左边是霍布斯的观点。在英语世界,大多数哲学家会补充说,如果意志是弯曲的,那也是一种干扰。洛克支持双方的观点。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现在遇到了一个霍布斯对自由的分析中没有出现过的概念:强制。此外,霍布斯明智地避免了这个概念。强制是什么意思?它根本不是一个不言自明的术语。我在洛克的政治哲学中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东西,就是他从来不定义和分析概念。霍布斯热衷于定义。在霍布斯那里,一切都是有定义的,这些定义是相互兼容的。但是洛克没有分析强制的概念。他只是给你举例,让你觉得这是意志被弯曲的例子。

在洛克的《论政府》第二部分第222段中,胁迫的例子包括威胁、许诺、提供好处和贿赂,所有这些都会使你的意志弯曲,从而剥夺你的自由。但在我看来,这份清单表明,我们不应该指望洛克为我们提供任何分析,因为这份清单存在一些错误——贿赂也赫然在列。如果我贿赂你,我是在强迫你以某种方式行动吗?假设一个政客被指控受贿,但他向法官证明他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受贿金额巨大,他不得不接受,没有选择?没有法官会接受这样的借口。所以,洛克的清单看起来并不那么完美。我们无法计算非强制性的行为(或者可能不是强制性的),尽管它们会弯曲你的意志。

据我所知,直到边沁在19世纪80年代初发表《论刑法立法的局限性》之前,英语世界的法律哲学家或政治哲学家都没有提出过对胁迫概念的任何法律分析。边沁是霍布斯的铁杆崇拜者,但他同意我们刚刚引用的理论,即强制会带走自由。然而,边沁认为,我们必须理解“强制”这一概念的含义。边沁提出,我们必须区分两种可以弯曲他人意志和让人服从你的方式。

第一,你可以向他们承诺,如果他们服从你的意志,你会给他们一些东西作为回报;如果他们拒绝服从命令,他们的情况不会变得更糟。比如我说,你听我的,我给你很多钱。如果你拒绝受贿,你不会受到任何损失;如果你同意了,你就会得到好处。相反,有些人可能会威胁你,如果你不服从他们的意志,他们会惩罚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服从,你不会得到任何好处。你只是做了他们让你做的事,但如果你拒绝,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在你身上。比如有人告诉你,如果你不按他说的做,他会杀了你。边沁的提议很简单,只有第二种方式是强制性的。只有当我受到威胁,不服从就会受到惩罚的时候,我才会被逼。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在边沁看来,“威胁”必须具备三个特征。第一,可信度。比如有人说你不这么做,他就用油把你煮了,但是当你发现他完全是在胡说八道的时候,这种威胁就不可信了。第二,认真。比如有人说你不这么做,他会很不爽,但如果你觉得你一点都不在乎,这种威胁就不严重。第三,当下。比如有人说你不这么做,他马上就杀了你,那你就无处可逃了。所以,如果你面对一个可信的、严重的、现实的威胁,你是被迫的。这是边沁对强制概念的分析:如果可信的、严重的、当下的威胁使得替代方案不可取,你的意志意志就会被强制弯曲。

边沁的分析作为一份关于强制概念的法哲学和政治哲学思考的文献,在英语世界引起了诸多讨论。罗伯特·诺齐克是美国上一代非常重要的哲学家,他写了一本重要的书来分析强制的概念。他指出,除了威胁,其他人其实也可以强迫你作为回报,边沁的分析并不是那么站得住脚。但我认为边沁的分析基本正确,是一个重要的传统。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消极自由:自我可能是自由的障碍。

在《论自由》第三章中,穆勒问道,自由是否总是涉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永远都是关于人和世界的关系吗?或者说,有没有可能是你自己夺走了你的自由?你能说你“夺走了自己的自由”有意义吗?对密尔来说,理解这一观点的含义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一旦加上这个观点,英语世界的自由主义传统就变得更加复杂了。这种复杂性出现在19世纪的政治和社会理论中,人们不断努力理解这种干涉概念的根本扩展。所以我们需要把它加入谱系:

干扰可以来自外力,也可以来自自我,你可以阻碍或强迫自己的行动。但现在的问题是,你从哪些方面阻碍或强迫自己?声称自我可以剥夺一个人的自由,实际上是涉及到哲学的深水区,涉及到人的同一性概念。但是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提供很多答案。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一个

热情

这是一个古老的说法,和柏拉图关于灵魂的讨论一样古老(尤其是《泰亚塔德》中的讨论)。它反映了古代人对激情如何导致奴役的看法,在早期现代哲学中非常重要。

这也是洛克的进一步支持,但不是在他的政治哲学中,而是在他在英语世界中最重要的认识论著作《人类理解论》中。洛克认为,意志要么与理性结盟,要么与激情结盟。如果你与理性结盟,你确切地知道你在做什么,你推理出你想做什么;如果你是被激情所驱使,比如嫉妒、愤怒和一系列的缺点,那些出于突然的愤怒或突然的恐慌而做出的行动就不是自由的行动。你被激情所束缚,或者你是激情的奴隶。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这里的区别是,你的行动不是一个免费的行动,而是一个许可的行动。自由与放任的区分是早期现代认识论中的根本区分。当然,霍布斯从未讨论过自由放任。对霍布斯来说,意志不能被激情之外的任何东西驱动。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二分法。你的行为要么出于理智,要么出于激情。这样,你就可以得出以下观点:当你被激情驱使时,你就可以夺走你的自由。

2非真实性

但这并不是密尔最感兴趣的。穆勒确实提到了这些,但他更感兴趣的是第二种情况——不真实。在英国,过去对个人自由的讨论总是集中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集中在个人宣示自由的尝试空,集中在法律的力量面前臣民的自由。但穆勒深受法国传统,尤其是托克维尔思想(后者在当代西方国家关于自由的讨论中非常重要)的影响,认为不自由的来源可以不是国家,而是市民社会,是市民社会中的一些群体,他们能够强烈地决定什么是行为的正当方式。你可能会发现,公民社会实施的规范已经被你内化了。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在密尔写作的时代,也就是维多利亚时代中期的英国,社会(而不是国家)对从众的需求如此强烈,以至于你必须以特定的方式行动、穿着和行为,它可以决定你到底是谁,这让密尔深感不安。如果你想在生活中出人头地,你必须接受这些规范,但这会让你成为一个不真实的人。所以,小我摧毁了自己的自由和本真。穆勒说,“英国人自以为是自由的,但他们宁愿选择习惯的东西,而不是自己的偏好,直到除了习惯的东西之外,他们根本没有偏好,于是心灵本身就被锁链束缚了”。穆勒认为,在社会的压力下,你越不反思自己的选择,你就越不自由。这个观点在20世纪存在主义的道德哲学中仍然非常重要,把自我的真实性作为核心道德价值。

3错误的意识

19世纪后期,第三种可能的答案出现了,并在社会哲学和道德哲学中变得极其重要。按照这种观点,你对自己应该如何行为的认知可能是一种虚假的认知,所谓“虚假”是指不符合你的真实利益或者说不符合人类的利益。穆勒非常接近这个想法,他提到“作为进步的存在物的人类的永恒利益”,而这个具体的利益就是你意识中的真正利益。但是,密尔没有使用“虚假意识”这个词,而19世纪伟大的社会哲学家马克思使用了这个词。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马克思的核心观点是,如果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开头就提出了),如果你的意识是由资产阶级消费主义社会决定的,你就会以消费主义的方式思考,这对你作为一个人的真实利益是虚假的。这样,你就破坏了你的自由。在我们的谱系中,这条线索也延伸到了20世纪和21世纪的欧洲社会哲学。作为这个概念的支持者,重要的新马克思主义者哈贝马斯认为,在一个非理性的社会里,你会得到虚假的意识。

自由:自由是自我实现。

我们看到了许多不同的思维方式,我们的调查不再只是线性分析,而是对话和辩论,它开始看起来像一个谱系。但需要注意的是,有一点至今从未被质疑过——大家都认同权力的行使应该不受干涉。“干扰”其实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可以来自外力,也可以来自自我;可以是物理干扰,也可以是强制力。但每个人都同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自由意味着不受干涉。

然而,在19世纪末,英语世界的一些政治哲学家开始认为,我们之前讨论的东西根本不完美。这些哲学家(以格林、布拉德利、鲍桑奎为代表)深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黑格尔在《19世纪20年代法哲学原理》中认为自由是一个消极的概念,但他没有意识到我们对自由的理解应该是辩证的。

当然,在自由的辩证法中会有一个否定的环节。自由被视为没有限制,但我们要向前推进到一个正向的环节去问,自由的哪些限制限制了我们去做。自由需要不受干涉,但这不是自由的内容。“不受干扰”似乎不包含任何东西。这些思想家想要给自由的观念一个积极的内容。自由主义传统的思想家可能会认为,我们赋予了自由这个概念一个积极的内容,因为如果你没有受到任何方式的干涉,你就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锻炼意志,锻炼力量。这是自由的积极内容,是完全开放的。

这是一个很好的回答,但不是黑格尔式的回答。黑格尔的回答偷偷引入了一个重要的附加前提——人性是规范的,有些具体行为是人性的,有些则不是。黑格尔认为,只有当你追求作为人的真正利益时,你才是自由的。这种观点深深影响了19世纪末英语世界的哲学家。如果你问如何知道一个人是不是自由的人,自由主义传统会回答,如果他们没有被限制,他们就是自由的,但是黑格尔传统会回答,只有他们以某种方式行动,他们才是自由的。这是积极的自由观。自由不是不受干涉的自由,而是以自由人的方式行动。

德国哲学倾向于接受黑格尔的自由辩证法,从而打开了一个巨大的概念鸿沟,给了我们一种全新的思维方式。这是黑格尔对自由的看法: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当然,自由需要不受干涉,但自由不是不受干涉。自由的本质在于实现你的人性。我们常说某种行为“不人道”。我们这么说,其实是认同上面的观点。有些行为缺乏人性,不是真正的人类行为。这样,因为有很多连贯的人性理论,所以你会得到很多连贯的积极自由理论。总的来说,从古至今西方世界对于实现人性本质的问题有两种对立的答案,一种是从古典的立场出发,另一种是从基督教的立场出发。你可以认为后者是由前者发展而来,但从尼采的角度来看,你也可以认为后者是一场灾难,我们应该回归前者。那么,这两种观点是什么呢?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古典观点认为,人性是政治性的。能体现你的自由和人性的行为,就是把你的才能和美德投入到服务社区中去。这就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人是政治动物”。实现人的本质就是参与公共事务,这奠定了西方传统的基础。然而,在西方文化的历时发展中,这种观点已经被取代。挑战古典基督教传统,认为政治不是人性的本质,人性的本质不是为公益服务,而是为上帝服务。这是一种反政治的哲学,让人离开政治,转向上帝。所以早期的基督教是禁欲主义的基督教,让我们退出政治,因为人性是灵性的。这显然不是政治哲学,而是反政治哲学。文艺复兴时期,古典观点又回来了。正如我之前提到的,马基雅维利是文艺复兴时期一位重要的哲学家。

他认为,实现人的本质,就是把人才放到公共领域,为你的社群做事;如果所有人一起行动,一个伟大的社区将会形成。马基雅维利对基督教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他的许多批评后来被尼采接手,尼采认为基督教的观点是毁灭性的。虽然这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哲学,与刚才分析的自由主义传统大相径庭,但它仍然延续到我们这个时代。

共和自由:自由是独立的。

6世纪末,在罗马帝国末期查士丁尼的统治下,许多世纪的帝国法律被编成法典,其中最重要的一部被称为《教义汇编》。作为一部法典,教义集和其他法典一样,始于这样一个问题:谁遵守这些法律?答案是,罗马社会有两种人。一种是自由人,即公民,拉丁语中称为liberhomo,包括男性和女性;另一种人是奴隶。《罗马法典》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奴隶不是法律的一部分。他们没有法律权利或义务。他们不是真实的人,而是财产。现在我们面临着自由人和奴隶的对立。那么,是什么让奴隶不自由呢?明白了这一点,你就明白了个人自由。

显然,这个问题与奴隶是否受到干涉无关。罗马社会有很多关于奴隶会见好心的主人或者主人不在的讨论。在这些情况下,奴隶几乎不受干涉。如果自由意味着不受干涉,我们就得到了一个荒谬的悖论:“自由的奴隶”。正是这种思维方式会导致悖论,也正是因为“自由的奴隶”会使“自由”这一重要概念失效,人们才会对其提出质疑。是什么让奴隶不自由?罗马法的答案是,仅仅主人存在的事实就足以使奴隶不自由。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也就是说,自由就是不做奴隶。做奴隶意味着完全依赖主人的任意意志。在罗马法的语言中,它的意思是生活在某人的权力之下(inpotestas,英文称为inone'spower)。如果你生活在某人的权力之下,如果你生活的每一个领域都完全依赖于某人的仁慈,那么在那个领域,你就不是自由人,而是奴隶。所以自由不是不受干涉的自由,而是不受支配、不依赖他人、不受他人(即主人)任意意志支配的自由。这里的关键点是,只要有可能出现针对你利益的干涉,你就不是一个自由人,而是一个奴隶,因为你依赖于他人的善意,你不得不服从他们的意志。这是罗马法的根本命题,也是马基雅维利在文艺复兴时期复兴并在《论李维》中坚定坚持的观点。

我们可以看到上述经典观点和所谓的消极自由观之间有一个非常明显的连续性。自由的标志的确是缺失,但这里缺失的不是干涉,而是依赖。注意,这意味着即使没有干扰,你也可能不自由。但是这是怎么发生的呢?只有理解了这个问题,才能理解这个理论。在霍布斯看来,这种说法是荒谬的。如果没有人干涉你,你怎么可能不自由?当代的霍布斯也提出了同样的反对意见。马修·克莱默(Matthew Kramer)在他的名著《自由的品质》(The Quality of Freedom)中说,如果别人什么都没对你做,你的自由怎么会被夺走?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根据文艺复兴理论家继承的新罗马观点,有两种可能的答案。第一个是认识论的答案。如果你生活在别人的权力之下,依赖于别人的善意,你就不能自由行动,因为你所有的行为不仅是你意志的结果,也是别人默许的结果,那些人可能会也可能不会允许你。只有当他们给予你许可,并且他们选择不干涉你的时候,你才能行动,但是你不能像自由行动所要求的那样,仅仅出于你自己的意愿而行动。因此,仅仅是依附的事实就可以剥夺人的自由。

第二个答案是,奴隶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是奴隶。当然,在奴隶社会,你可能生来就是奴隶,所以你虽然是奴隶却不自知,你还是完全依附于人的。一旦你发现自己完全依赖于他人的善意,你就会开始自我审查,你会以你认为最有可能避免让他人不安的方式行事。依恋意识的自我审查是第二个基本命题。

在18世纪90年代的革命时代,出现了第三种可能的答案。20世纪之前最伟大的欧洲革命是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19世纪90年代产生了大量激进思想。许多这些思想集中在法国革命政治意识形态的基本思想上,将自由与平等联系起来。既然平等是指公民平等,那是不是也意味着男女平等呢?答案是肯定的,否则女性将成为奴隶。在这个问题上,最伟大的英文文本是1792年MaryWollstonecraft的女权主义辩护。这本书的论点是,大多数女性在经济上依赖于男性,这意味着由于自我审查,女性被迫成为男性喜欢的那种人,从而服从任意意志,所以女性是奴隶。这就是“女权辩护”的命题。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我们已经考察了17世纪中期和18世纪后期的观点,那么19世纪的情况是怎样的呢?对于英语世界的政治哲学来说,19世纪见证了自由主义的胜利。很少有学派会接手新罗马的故事,但我想提出两点看法。首先,有一个学派继承了奴隶制的语言,那就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讨论了那些只有劳动力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的人,但这将使他们成为奴隶——“工资奴隶”。“雇佣奴隶”这个概念说明马克思接手了新罗马的故事。

别忘了,马克思受过罗马法的训练。当他阅读《理论集》时,这是他看到的第一样东西,这对马克思的思想发展非常重要。其次,在《论女性的顺从地位》(1869)中,约翰·斯图尔特·穆勒认为,由于女性的财产在婚后被移交给了丈夫,所以她们完全依附于人,失去了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的合法权利。所以密尔一开始就说,“这样的女人和奴隶没什么区别”。这篇文章是密尔最后的政治著作,发表于《论自由》十年之后。值得注意的是,穆勒的分析发生了变化。他从最著名的自由主义理论家变成了新罗马理论家。

关于自由的一些论述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这个血统意味着什么?谱系永远是一种批判,一种对概念分析的批判,一种对“所有基本概念都有明确含义”这一观点的批判。在当代英国政治哲学领域,一般认为自由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不受干涉。但我已经表明这一观点面临挑战。一个挑战是,自由根本不是一个负面的概念,另一个挑战是,虽然自由是一个负面的概念,但自由不是不受干涉的自由。当我们把这些观点放在一起,就会看到各种互相竞争的理解。再者,我认为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中最抽象的核心概念,一般都有各种竞合的理解。我想给你看的是,我们没有理由声称“这个概念最终是这样的”。事实上,在我试图展示的整个现代英语传统中,这个故事是许多可以自圆其说的立场之间无休止的对话和无休止的争论。但是虽然这些立场可以被正当化,但是你不能简单地把它们结合起来。你必须从中选择,因为它们不相配。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却不知道什么是自由国家和自由:

斯金纳访华演讲

作者:[美]昆汀·斯金纳

什么是国家?什么是自由?

剑桥学派创始人昆廷·斯金纳(Quentin Skinner)首次发表了他的最新演讲和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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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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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与自由:斯金纳访华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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