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群众准确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现将赤峰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被监督的对象:(一)纪检机关监督的对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2)
为帮助群众准确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现将赤峰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被监督的对象:
(一)纪检机关监督的对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
(2)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全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
3.国企的管理者。
4 .公办教育、科研、文化、医疗、体育等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验收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管理权限,依法受理下列信访事项。
1.检举和控告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的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其他有损党的作风的行为。
2.监督对象不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公平使用权利、廉洁从政和道德规范的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有资产等职务违法行为、职务犯罪。
3.党组织和党员对纪律检查机关作出的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的决定不服的;被投诉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侵害被投诉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
5 .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纪律处分等决定未超过申请期限的。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二)反映下列事项的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1.已经、正在和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根据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只列举了违纪和职务犯罪的名称,没有实质性的指控。
管辖原则和范围: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按照受理范围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信访事项。举报人应当根据举报人的级别和属地向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举报,避免重复举报和多次举报。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受理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一)市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关于市委管理的县级党员干部,旗县区纪委副书记、常委,旗县区监委副主任、委员有关问题的举报;关于市委工作部门、旗县区党委、纪委、市委批准的党组(党委)有关问题的报告;对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与监督对象有关的问题进行报告。
(2)淇县区纪委监委主要受理对淇县区党委管理的乡科级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有关问题的举报;关于旗县区党委工作部、苏木乡镇街道党(业)委、纪(业)委、旗县区党委批准的党组(党委)有关问题的报告;举报事项涉及旗县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旗县区所辖苏木乡镇街道及以下监察对象。
(三)苏木乡镇街道委员会主要受理对苏木乡镇街道委员会管理的党组织、党员和干部有关问题的举报。
注意事项:
(一)反映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和网上举报进行,并提倡实名举报。来访人员需向相应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70岁以上老人和行动不便的人探视时必须有人陪同。
(2)反映问题,被反映人的信息(姓名、单位、地区、职务等。)要明确,要准确反映问题(违纪违法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案人员、违纪违法金额等)。),并应详细提供证据材料、照片或录音录像等附件资料,注明举报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控告人、检举人、申诉人必须对控告、检举、申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或者询问时,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举报受理渠道:
(一)信访举报的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
赤峰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24000
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25550
巴林左奇纪委监察委员会信访室,邮政编码:025450
巴林右旗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25150
林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25250。
克什克腾旗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25350
翁牛特旗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24500
喀喇沁旗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24400
宁城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24200
敖汉旗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24300
洪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24000
松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24000
元宝山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24076。
(2)来访接待地址:
赤峰市纪委监委:来访赤峰市党政联合接待中心市纪委监委接待室(新城区大明市场信访局一楼)
阿鲁科尔沁旗纪委监委: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新城区天元街58号旗纪委监委办公楼205接待室
巴林左奇纪委:左奇巴林林动镇沿河街旗纪委办公楼一楼信访举报中心。
巴林右旗纪委监委:巴林右旗大板镇查干木伦西街2号纪委监委一楼信访接待室。
林西县市纪委监委:林西县林西镇林宝路与铜都街交叉口西南侧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原司法局内)
克什克腾旗纪委监委:走访克什克腾旗彭静镇解放路中段旗纪委监委接待室(原国家税务局)
翁牛特旗纪委监察局:翁牛特旗乌丹镇柳林路旗联合接待中心一楼纪委接待室,古城街道西段纪委监察局信访接待室。
喀喇沁旗纪委监委:探访喀喇沁旗金山镇金山街旗纪委监委一楼接待室
宁城县纪委监委:宁城县天一镇迎宾路6号县信访局一楼纪委接待室
敖汉旗纪委监委:走访敖汉旗河东新区白柳街中旗一楼纪委监委接待室
洪山区纪委监委:洪山区桥北街1号党政综合楼一楼来访接待室
松山区纪委监委:走访松山区友谊街与金英路交叉口区纪委监委办公楼接待室
元宝山区市纪委监委:元宝山区平庄镇天山路与银河街交叉口东150米,区政府大楼南门,纪委监委信访室,松山区友谊街与金英路交叉口,松山区友谊街与金英路交叉口。
(3)电话举报
请拨打12388(外地号码加区号0476),然后按照语音提示,选择向赤峰市纪委或各县纪委举报。
(4)网上举报
搜索“赤峰市纪委”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点击“在线举报”,或登录http://neimeng.12388.gov.cn/cfs/,,按照提示选择向赤峰市纪委或旗县区纪委举报。
来源|内蒙古日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作者:美站资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zw.com/n/394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