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党支部是什么意思)

全面提高新时期党支部建设质量-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答记者问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发布之际,中组部负责人就《条例

全面提高新时期党支部建设质量-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党支部是什么意思)

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答记者问

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发布之际,中组部负责人就《条例》的制定、印发和实施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条例》制定的背景和过程。意义何在?

答:重视和加强党支部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特点。《条例》是贯彻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推动全党形成了抓基层、抓支部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需要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支部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

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2016年7月,我们启动了党支部制度建设专题研究。《条例》的制定是一个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过程。形成了230多万字的理论历史研究材料和40份研究报告,并对151个党支部进行了调查,对861名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访谈,发放了3万份调查问卷,开展了专家座谈。条例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了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意见。自2018年8月以来,该条例草案已提交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和修改。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10月28日,中央发布了《条例》。

《条例》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本法,是新时期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增强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夯实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问:制定《条例》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制定《条例》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习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个党员”等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二是以党章为根本原则,突出党支部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组织力量,强化政治功能,明确党支部的责任和任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和解决问题的思维,针对党支部建设在功能定位、组织设置、工作运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补齐短板、形成规范。四是体现了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继承了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经验,总结提炼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抓基层、建强支部的成功经验,并将其固化为法律法规。五是贴近基层实际运行需求,既回应了不同领域党支部的特点,又力求规定清晰、简单、可行。

问: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规定》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涵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个领域和方面。一是明确了党支部的职能定位,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提出了党支部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二是规范党支部设立,明确党支部设立范围、条件和程序,结合实际对创新党支部设立形式作出规定。第三,提出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强调村、社区党支部要全面领导本村、本社区下的各类组织和工作。四是健全了党支部工作机制,规范了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组的职责和运行方式。五是规定了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细化了“三会一课”和党日主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心等内容和程序。六是强调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规范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任期和选举,提出了党支部书记的任职资格和选拔渠道。七是压实了党支部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责任,明确了党支部开展工作的经费要有保障。干部考察要听取被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问:党章明确规定了党支部的职责。规定是如何体现的?

答:党的十九大对党章进行了重要修改,增加了两项内容,其中一项是党支部的职责。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承担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团结、服务群众的职责”。《条例》在总则中体现了这一规定,以此指导全篇。在具体规定中,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的建设到领导保证,条例都把重点放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组织、宣传和凝聚、服务好群众上,这不仅给了党支部明确的任务和负担, 而且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证,引导、帮助和推动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

问:经济社会发展给党支部建设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条例》对创新党支部设置有哪些规定?

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面和工作覆盖面。近年来,各地适应经济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的变化,积极探索创新党支部设置,不断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覆盖面。《条例》发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总结基层成功经验,着力巩固和完善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新兴领域党支部建设。在规定党支部设立一般以单位和地区为单位,主要方式是单独设立的同时,区分不同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立形式。主要界定了四类情形:一是大型跨区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业建筑等。符合条件的,要建立党支部。二是党员人数在3人以下的单位,要按照地域相近、行业相近、规模适度、便于管理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不超过五个单位。第三,项目,工作项目等。期限在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应建立党支部。四是流动党员多,工作地或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流动党员党支部应由流出地党组织和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办事处建立。

问:《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同时明确了各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如何考虑做出这样的规定?

答:《条例》作出这样的规定,既符合严格遵循党章的原则,又着眼于各领域党支部的具体实际,充分体现了《条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党章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基层党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条例》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党支部的基本职责,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细化,提出了党支部的八项基本任务,既符合党章,又符合党支部的特点。

《条例》在党支部八项基本任务的基础上,对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高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党和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领域和群体的党支部提出了不同的重点任务。比如对于村、社区党支部,强调统筹领导村、社区下的各类组织和工作;对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强调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对于高校党支部来说,强调加强思想政治引导,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强调团结和凝聚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于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强调教育,引导职工增强政治认同;对于事业单位党支部,强调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对于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强调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对于党员中的流动党支部,强调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引导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发挥作用。这些重点工作,体现了不同领域和群体的特点,突出了政治功能,强化了核心责任,既是任务清单,也是工作标准,对各类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问:党支部的有序有效运行是发挥其作用的重要前提。条例是如何设计党支部的工作机制的?

答:党支部开展工作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健全的机制,包括组织领导、议事决策和日常运行。《条例》总结历史传统和实践经验,主要将党支部的工作机制设计为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及其会议、党组及其会议。一般党员大会,即党支部,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组主要执行党支部布置的任务。同时,《规定》对每次会议的频率、权限、任务、程序等都有明确规定。有了这个机制,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就有了基本的遵循。

《条例》明确了党员大会、党支部的职权。同时,为了充分发挥党员大会、村党支部和社区党支部的决策作用,明确规定村党支部的重要事项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党员大会、党支部讨论。为了保证党支部一般党员会议的质量,条例明确规定,党支部一般党员会议议题在付诸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会议才能进行,如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会议,表决通过。此外,《条例》首次在党内法规中以专章的形式对党组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党组的分工原则、任务和职责、党组组长的任命和产生办法、党组会议的召开等。

问:党支部是党员锤炼党性的熔炉。《条例》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有哪些要求?

答:组织生活是党支部管理党员教育的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支部组织生活,提出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共产党员的义务,强调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带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为全党作出表率。《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要求,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如“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测评党员、谈心谈心等,并对其频率、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范。,以保证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能够经常开展,取得实效。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规定》体现了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严格和实际要求,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的组织生活,同时充分考虑党员实际,明确党员、 凡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移组织关系的,可以编入党支部或党组,参加组织生活。

问:“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请问《条例》在党支部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建设方面有哪些优秀举措?

答:条例的总体设计体现了对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重视。以9条规定,包括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任期、产生方式、党支部书记的选任、监督管理等,提出了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的针对性措施。

论党支部的任期。党章十九大修改了基层组织的任期,支部委员会的任期由2、3年改为3至5年。今年6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根据党章,区分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党支部任期分别定为5年和3年。《条例》将这一规定上升为党内法规,有利于保障和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地方工作和基层治理的领导,同时便于基层党委和党支部统筹安排。

抓党支部,关键是抓书记。《条例》针对党支部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党员群众的呼声,对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规范了党支部书记的选任条件,明确了村、社区、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领域党支部书记的选任渠道,开阔视野,严格标准,选拔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带头人。二是提出了加强党支部书记培养和激励的措施,明确规定将党支部书记培养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所有党支部书记进行轮训,中组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在激励方面,提出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三是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建立持续整改软弱涣散党支部的工作机制。

问:党支部应该由各级党委(党组)管理。《条例》对党支部建设的责任有哪些规定?

答:重视党支部、抓好党支部,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成熟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毫不放松抓在手上。《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委组织要抓好党支部建设。一是强调各级党委(党组)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提出党委(党组)要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础建设,党委书记要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县级党委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党支部建设。二是规定了党委组织部的具体职责,强调要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同时作出一项重要规定,即各级党委和组织要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的日常表现,干部要听取被巡视所在党支部的意见。这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党支部在认识党员、了解党员中的重要作用,也有利于强化党支部在组织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三是强化党支部建设监督问责,提出将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检查督导工作,明确将党支部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如果党支部建设存在严重问题,党员和群众要按规定严肃问责。四是强化了党支部工作的保障措施,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和经费保障,对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保障作出规定。

问:中央组织部对《规定》的实施有哪些具体安排?

答: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领导班子)要按照中央要求,切实把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和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实、见到实效。要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刻理解条例精神。要组织全体党支部书记轮训,集中精力逐一学习研究,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开展党支部工作。要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行政学院)教育课程,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培训。要将《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纳入党委(党组)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中央组织部将举办学习贯彻《规定》示范培训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落实,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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