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销和折旧的区别通俗例子(摊销和折旧的区别 算头不算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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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和折旧的区别通俗例子(摊销和折旧的区别 算头不算尾)

什么是摊销?土地使用权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摊销?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期限是多久?边肖为你整理了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摊销

摊销是指每年将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经营性资产的购置成本按其使用寿命进行分摊的会计处理方法,类似于固定资产折旧。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
常见的摊余资产,如大型软件、开办费等无形资产,能够长期为公司的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其取得成本应该分摊到各个年度才是合理的。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和折旧一样,无形资产摊销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费用远小于折旧费用,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的固定资产远大于无形资产,所以摊销和折旧一般不加区分地一起披露。

土地使用权在各种情况下的摊销

1.购入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并按规定摊销。

2.企业在购入的土地上建造自己的固定资产,如厂房、办公楼等,在资本化期间,将相应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所建造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将作为无形资产入账,计提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

3.企业出租自有厂房、办公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4.企业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时,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应转移至投资性房地产。

5.购买土地和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视为固定资产。

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建造房屋及建筑物出售时,相关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房屋及建筑物的成本。

7.企业收购建筑物时,收购价格中包含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这一价值不能在地上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之间合理分配,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建筑物一起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该固定资产折旧。

8.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应当摊销。当月增加的,当月摊销;如果当月减少,则不进行摊销。(无形资产一章中提到的摊销需要)

9.如果企业单独定价并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则不需要折旧。

摊销年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7条,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但作为投资方或受让方,相关法律或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约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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