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清十大酷刑是什么时候废除的(满清十大酷刑指的是什)

清代十大酷刑包括:剥皮、割腰、裂车、五刑俱伤、年关已晚、低头、烹任、宫刑、绞杀、插针、活埋、投毒、棒打、锯断脊椎骨、灌铅、弹琵琶、拉肠子、骑木驴。十刑不一定是满

清代十大酷刑包括:剥皮、割腰、裂车、五刑俱伤、年关已晚、低头、烹任、宫刑、绞杀、插针、活埋、投毒、棒打、锯断脊椎骨、灌铅、弹琵琶、拉肠子、骑木驴。十刑不一定是满人发明的,但在满语中使用频率最高,主要用于满人屠城,特别是对汉族、蒙古族等南方民族[1-2]。“十大酷刑”只是一个名字,涉及的酷刑数量不一定是十个。

满清十大酷刑是什么时候废除的(满清十大酷刑指的是什)

果皮

剥皮时,用刀将背部皮肤切成两半,用刀慢慢将皮肤与肌肉分开,像蝙蝠展开翅膀一样撕开。这样被剥光的人要等一天以上才会死。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容易分开。还有一种剥离法,不知道可信度有多大。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用刀在头顶划个十字,把头皮拉开,往里面灌银。因为水银很重,会把肌肉拉离皮肤,埋在土里的人会痛苦地扭动,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头顶上方的口中跳出来,在泥土中只留下一张皮...

[4]

魏忠贤喜欢把沥青倒在受害者身上,凝结后用锤子敲打。沥青和人的皮肤一起脱落,洗掉沥青就获得了完整的人的皮肤。

剥下皮后做成两个鼓,挂在衙门门口,以示警告。最早的剥皮是死后,后来发展到活体剥皮。

将某人腰部切成两半处死

满清十大酷刑腰斩

腰斩,顾名思义,就是刽子手用一把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犯人一分为二。因为腰斩是从中间砍人,主要器官在上半身,犯人不会一下子死,砍完之后会很清醒,要过很久才会死。商鞅变法时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居不报,就要砍头。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斩首的,其实是当年被处决的。

据说包青天的三把铡草机中有一把是用来割腰的。

用五辆战车撕裂一个人

满清十大酷刑漏洞

也就是说,肢解五匹马很简单,就是把一根绳子套在犯人的头上和四肢上,用五匹快马往五个方向拉,把人撕成五块,因为头是最先脱落的,其次是手臂。当只有腿附着在树干上时,拉力会折断其中一条腿,树干会停留在另一条腿上。但按照理解,不一定是四肢会从既定部位断裂,因为手腕和脚踝比根部脆弱得多。记得商鞅曾因车裂而受罚,但战败后,他的尸体被带回来当众受罚。

砍掉一个人的头和四肢都需要很大的力气,更不用说拉了。而犯人的痛苦可想而知。说到撕扯,恐怕受害者就不会再感到疼痛了。痛苦的是当你在拉的时候。飞溅的鲜血是它的恐怖。

所有五种惩罚

砍头、剜眼、剁手、挖眼、割耳,即“斩八块”,通常是指杀死一个人后,把他的头、手、脚砍掉,然后把他的躯干切成三段。汉高祖死后,抓了他最宠爱的妃子戚夫人,剁了她的手脚,割了她的鼻子、耳朵、舌头,剜了她的眼睛,扔在猪圈里喂她,取名“仁璧”。并邀请他的儿子惠帝·刘英一起观看。结果,虚弱的刘英吓坏了,从此一蹶不振。

通过肢解尸体处死

满清十大酷刑案(三)

最早的办法是杀人后剁成肉酱,称为“秦”。那些受到惩罚的人记得鲁兹和周文王的长子高博义。

后来发展的更为精细,目的是让犯人承受最大的痛苦。所以不仅犯人活着的时候要受惩罚,犯人死前还要受多少刀。

据说每年年底两个人表演,从脚开始,一共割1000刀,也就是割1000块肉,才允许犯人死。据说如果犯人在砍一千刀之前就死了,执行人也会受到惩罚。

发展成“死刑的艺术”

遭受这种刑罚的最著名的是明朝的恶宦官刘瑾。据说三天只砍了3357刀就死了。因为他三天不砍,砍了三千六百刀,据说连刽子手都受到了惩罚。刘瑾第一天被砍后喝了一点粥,第二天继续受罚。

这是明清官方的刑罚之一。

明朝的方孝孺不尊重朱迪的意愿,却在这一年被杀。(最终,十个家庭毁于一旦!原来,只有九族,朱迪杀了方孝孺的一些学生和朋友。)

首投

绞刑在国外是一种常见的惩罚。

中国的绞刑是用弓弦杀人...即把弓套在被害者的脖子上,弓弦朝前,刽子手开始在后面旋转弓。弓越拉越紧,受害者的愤怒越来越少,最后他断气了...岳飞父子死在风伯亭,(因为他是英雄,不能砍头,要留全身),明末被流放的鬼王也是。

烹饪

用一个大瓮,周围是烧红的炭火,然后把犯人放进去。一个人再固执,也受不了这种味道。

即请入瓮。典故是:武则天的两位大臣周兴和赖君臣,是当时有名的残暴官员,数千人冤死在他们手里。有一次,有人暗中指控周兴与邱合谋谋反。武则天派大臣审理此案,并规定了最后期限,以判断结果。赖君臣和周兴平关系很好,感觉很难。他苦思冥想,想出了一个计划。

有一天,赖君臣故意邀请周兴,两人喝酒聊天。我假装充满悲伤。

友善地步入被烧煤烧焦的大桶

荣对周兴说:“唉!审问犯人总是毫无结果。问我哥,你知道有什么新花样吗?”一直研究刑具的周兴自豪地说:“我刚发明了一种新方法,不怕犯人不招供。用一个大瓮,围上红色的炭火,然后把犯人放进去。再顽固的人也受不了这种味道。”

我一听,就叫手下抬个大瓮,按照刚才周兴说的,用炭火烧红。赖君臣突然站起来,脸色一沉,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太后命我来审问你。你不老实坦白,我就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惊恐万分,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只好低头认罪[5]。

阉割(作为一种惩罚)

司马迁锒铛入狱,才写出了不朽的著作《史记》,才在给任的信中写下了“我是闺阁大臣”这句话。中国的阉割很精致。首先用绳子把阴茎(包括阴囊)绑住,使血液停止循环自然死亡,然后用锋利的小刀把它切断。切掉后用香灰覆盖止血,尿道内放一根鹅毛。过几天,脱鹅毛。如果能撒尿,阉割就成功了。如果不能排尿,那个人就没用了,很可能最终会因为不能排尿而导致膀胱爆裂而死。所以你要阉了太监,最好趁他还年轻的时候阉了他,等他老了就危险多了。这种惩罚常常被贵族们的死刑抵消。

相对女性是“幽闭恐惧症”。幽闭恐惧症是对女性的一种折磨,与男性阉割相对。本来只意味着禁锢一个女人,彻底摧毁她的性欲。后来演变为明代的“去她的筋”(去除卵巢或小洞)。因为明代医术并没有提高那么多,所以受此刑罚的人大多死于失血过多。但清朝的人认为“幽闭症”就是猛拍女性的腹部和胸部,使其可耻的骨头掉落,堵塞阴道,使其只能小便,不能性交。这和女性患子宫脱垂是一样的,就是关闭阴道,所以叫幽闭恐惧症。但这种说法似乎缺乏解剖学基础)。还有一种说法是缝女人的外生殖器也有阻止她发生性行为的惩罚作用。

暗示惩罚

关于勒死的处罚,大家看法不一。

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的都剪掉,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剪掉,还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剪掉。根据《祀刑》注,周将其改为第三者。

总之,绞杀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

战国时期,孙膑被师兄陷害,受到舔脚的惩罚。——韩《司马迁致任的信》)。听说他本来叫孙膑,被处分后改成了孙膑。

如果膝盖骨被割掉,大腿和小腿之间失去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据野史记载,孙膑被惩罚后,上战场连马都骑不了,只能坐公共汽车(马车或人力车)。

接片

在你的指甲里扎一根针。常用于女囚。

活埋

活埋是战争中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又快。

在战争中被活埋的所有战俘都被告知要自己挖洞。有时候先把俘虏打死,再推下去,但是时间不够的时候(或者子弹需要省的时候),直接推下去,到后面覆土。中国的酷刑自古就有。但是我还没听说过有哪个名人受到过这样的惩罚。更无情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脑袋,然后开始虐待。..

日军南京大屠杀中活埋时的常用伎俩。

毒酒

Zhèn毒药可能是唯一人道的折磨方式...

在中国古代毒药中,最著名的应该是“鸩”,习语“饮鸩解渴”就是由此而来。

常用于死亡的情况。

棍棒惩罚

也就是火刑。这里我要说的是棍子惩罚,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就是拿一根棍子,直接插进人的嘴里或肛门里。整根棍子沉入肠胃,让人死得很惨。

正史中没有这种刑罚的记载,但在金庸小说《侠客》中有所提及,并将这种酷刑戏称为“笑”。

用铁锯锯活了一个人,其恐怖程度似乎等同于年终和脱皮。难怪地狱酷刑里会有把人活活锯死的酷刑。但是,看到生死的人,不仅仅存在于传说中的地狱,也是真实存在于世间的。据《三国志·兀术孙皓传》记载,三国时期,吴皇帝孙皓的妃子指使随从在市场上抢劫百姓财物。负责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胜是孙浩的宠臣,他抓住了强盗,将他们绳之以法。妾告孙皓,孙皓大怒,借口其他事件逮捕辛西娅,命武士用烧红的锯子将辛西娅的头割下,将尸体扔在观众席上。

脊椎断裂

当一个人非常讨厌另一个人的时候,他常常会想到打断他的脊椎。折断脊椎确实是很日本的行为,因为如果一个人的脊椎被折断了,他就会死。在中国历史上,脊椎骨折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酷刑。据《尚军·赏刑》一书记载,春秋时期,姬重儿有意明文规定刑法,让全国人民都遵守法律,于是向大夫们请教。姬重儿的名臣殿杰很晚才到。有些人认为典杰有罪,应该受到惩罚。因此,姬重儿批准了断椎骨的处决。晋国的士大夫非常害怕。他们说:典健跟随姬重耳流亡了19年,立下了汗马功劳。他都偶尔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何况我们。从那以后,每个人都害怕惩罚,遵守法律。

铅灌溉

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说白相是地狱之主,身边有百官美女的命令;黑相是指一天有两个小时,受铜汁灌肠之苦。同样,世界上也有灌锡或灌铅的酷刑。锡的熔点是232℃,铅的熔点是327.4℃。不管是倒锡还是倒铅,都会把人烫死。而且熔化的锡或铅一进肚子就会凝固成硬块,这种重金属的下落力也能致人死亡。

阳城,汉朝长川王刘渠的皇后,嫉妒心强,专横跋扈。刘曲宠爱另一个叫容爱的玛姬,多次和她喝酒。赵鑫吃醋了,就对刘曲说:“荣爱看人的样子不正常,可能是因为他跟人有一腿。”刘曲信以为真。看到荣爱正在绣衣领上的图案,他抓起衣服扔进了火里。爱将见刘渠生气,非常害怕,便投井自尽。刘曲命人把她捞上来,可惜她没死。刘曲责怪容爱,逼她坦白婚外情。容爱被处分了,但她只是说她和医生有一腿。刘曲越来越生气,就把容瑷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出她的两只眼睛,割掉她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把熔化的铅倒进她的嘴里,就这样把容瑷消灭了。

打扫

这里说的梳理,不是女人的梳理,而是一种极其残酷的惩罚。指的是先用开水浇人,再用铁刷子把肉从身上刷下来,直到肉光秃,最后死去。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先贤之政》记载,实行疏导刑时,刽子手将犯人脱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向他身上浇几次开水,然后用铁刷刷掉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用开水烫后杀猪,直到刷皮露出骨头,被惩罚的人还没结束就死了。梳洗的惩罚和年关差不多。据《旧唐书·桓传》记载,吴三思曾经派周丽珍去抓桓,把他拖在竹筏上到处跑,肉尽,露出骨头,然后一棍子把他打死。

骑着木头驴子

骑木驴是古代用来惩罚与奸夫勾结谋杀丈夫的妇女的酷刑。按狄公的说法,古代骑木驴是这样的:先在木驴车上竖起一根小木柱,把被处罚的女子吊起来放在木柱顶上,让木柱戳进阴道,然后放开,让女子的身体倒下,直到木柱穿过阴道,被押到刑场。

演奏中国琵琶

弹琵琶非常简单容易。这里指的不是乐器琵琶,而是用锋利的刀片把人的琵琶骨(筋)一根一根地刮下来,最早应该是在明代使用的。

肠道泵送

明朝初年,朱元璋曾经抽过死囚的肠子。具体做法是在一根横木杆中间系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一端有铁钩,另一端布满石头,像一个巨大的秤砣。把一端的钩子放下,插进犯人的肛门,拉出大肠的头,挂在钩子上,再把另一端的石头拉下来,这样当钩子的一端升起时,犯人的肠子就被拉出来,成一条直线高高地挂着。囚犯尖叫了几声,很快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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