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务长是什么级别军衔(指导员是什么级别)

景工作室|新中国成立后我军干部水平的演变■徐平干部军衔制度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军队正规化建设和制度化管理中,在调整军队各类人员利益、调动官兵积极性方面发挥着

司务长是什么级别军衔(指导员是什么级别)

景工作室|新中国成立后我军干部水平的演变

■徐平

干部军衔制度是军队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军队正规化建设和制度化管理中,在调整军队各类人员利益、调动官兵积极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战争年代,由于条件所限,我军从未建立过干部等级制度,官兵之间的物质待遇基本相同。抗日战争爆发后的1939年和抗战结束后的1946年,中央军委两次提出实行等级制,但因“超出现有物质基础”和大规模内战爆发而被迫停止。

新中国成立后,我军物质基础有了很大改善,军队正规化建设开始起步。经过几年的准备,我军干部军衔制度于1952年正式确立。此后,我军干部军衔制度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时期:

实行军队干部军衔时期(1952 ~ 1965年)

新中国成立不久,我军干部等级制度的建立就提上了日程。1950年9月,朱德总司令在中央军委总干部管理部全体会议上提出:“军队的三等、九等等级制度必须建立,并尽量在明年的服装上标明阶级。”这里说的阶级就是军衔和军衔。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

同年11月,总后干部管理部召开第一次全军干部工作会议,重点讨论干部定级问题。1951年2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干部考核的指示》,规定对人民解放军所有部队、机关、学校和陆、海空军种的一切干部进行考核;凡服役满三年的班长,以及服役工龄满五年的警卫、通讯员、话务员、侦察兵、卫生员、司机、退伍军人均可参加评级。还确定了当年完成全军干部等级评定。后来,由于中共中央提出整党的任务,为了从思想上、组织上做好评级工作的充分准备,中央军委决定于1951年进行试评,取得经验,并于1952年与整党结合起来。在部分军区试行考评后,1952年4月,根据总参干部部的指示,全军干部考评工作全面展开,并于当年基本结束,我军干部军衔制度正式确立。

1952年我军评定的干部军衔,从军委主席到副排级,共9等21级: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总司令;

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军委委员;

军级、副军级、准军级;

军级、副军级、准军级;

正科级、副科级、准科级;

团级、副团级、准团级;

正营级,副营级;

正梯级,副梯级;

正军衔,副军衔。

新中国成立后,我军第一次评定干部级别与现在的干部级别不同:一是陆军级别高于军委级别。当时军委委员20多人,而各大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不到10人(有的还是司令员、政治委员)。各大军区的司令员和政治委员都是军委委员。二是兵团在军级以上,与当时部队实际编制相同。野战军为野战军(与大军区同级)、兵团、军、师;军区分为一级军区(大军区)、二级军区(兵团级)、三级军区(兵团级)、军分区(师)。第三,兵团、军、师、团都是正职、副职、准正职。各级主官为正职,副职、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为准正职。第四,最低级别是副排级。

从那以后,除了一些小的调整,这种等级制度没有太大的变化。1955年1月实行全军军官工资制度时,从军委委员军衔取消了干部军衔,从军委主席到副排级共有20个军衔。1960年,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改为元帅级,其他级别不变。

1955年10月,我军首次实行军衔制度,军官军衔设4等14级:

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PRC);

将官:上将、将军、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初级军官:上尉、上尉、中尉、少尉。

1955年我军实行军衔制度后,军人工资仍按干部级别发放,军衔没有影响。仅1958年3月至1965年3月军官住房面积、1957年1月至1965年5月因公外出交通座位按职级测算。其他福利待遇还是按干部级别。

在国家机关实行行政干部级别期间(1965-1980年)

20世纪60年代初,中国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中苏关系破裂以及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叫嚣“反攻大陆”等重大经济政治事件。倡导党中央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发扬光荣传统,密切党群、干群、官兵关系,缩小等级差别,防止修正主义。1964年,为了保持我军艰苦朴素的光荣传统,加强军队和地方的团结,中央军委考虑降低军队干部的工资,并与地方干部适当拉平,拟定了降薪方案。负责中央军委日常工作的贺龙元帅和总参谋长罗瑞卿将军到北戴河向毛主席报告。1965年2月,中央军委正式作出《关于改革军官工资制度的决定》,将现行军官军衔改为国家机关行政干部军衔。当时叫“降薪定级”。军队干部降薪定级后的职级定为23级,但1、2、3级的工资是一样的,实际上可以视为同一个职级。

军队干部军衔和国家机关行政干部军衔本来是两个不同系列的军衔。早在1953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在《关于军队转业人员待遇的补充通知》中首次规定了团级以下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行政级别。1957年7月,国务院重新公布了《军队干部级别与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工资级别对照表》,规定师级以下军队干部与国家工作人员的比较如下(其中,团级以下的比较与1953年相同):

师一级,对比11级;

副处级,参照12级;

准处级,参照13级;

团级的,按14级;

副团级,按15级;

准团级,参照16级;

正营级,对比17级;

副营级,参照18级;

正级,对比19级;

副连级,参照20级;

正位,相对于21级;

副排级,参照22级;

正班,对比23级。

军级以上干部转业时,根据新的职务和具体情况进行考核。

这次对国家机关行政干部级别的更改,主要是以原部队级别为基础,参照干部职务。1965年2月,中央军委规定了军队各级基本职务到地方行政级别的定级范围:

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3 ~ 6级;

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政治部部长兼政委、军区、军兵种司令员兼政委、军事科学院、高等军事科学院院长兼政委:4 ~ 7级;

总副部长、副政委,军区、军兵种、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海军舰队、军区空军的兵团司令员、政委:5 ~ 8级;

军区、军兵种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后勤部部长,兵团、海军舰队副司令员、副政委,军区空军,军区、要塞区、警备区、海军基地、舰队航空兵空军:7 ~ 9级;

副司令员、副政委、陆军参谋长、政治部主任:8 ~ 10级;

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师长、师政委、军分区司令员、政委:10 ~ 13级;

副师长、副政委、师参谋长、政治部主任:11 ~ 14级;

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后勤部部长、团长兼政委:13-15级;

团副团长、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14-17级;

团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营长、指导员:16 ~ 18级;

副营长、副教导员:17 ~ 19级;

连长、指导员:18级~ 21级;

副连长、副指导员:19级~ 21级;

排长兼乘务长:21级22级。

196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废除我军军衔制度的决定。

实行两级制(职务级和行政级)时期(1980 ~ 1988年)

1980年2月13日,军队工资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我军现行工资制度进行局部改革的指示》指出,我军现行的地方行政工资制度不完全适合军队的特点,不能很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决定从1980年4月1日起,全军干部的工资制度与现行工资相结合,既保留了1至23级行政级别,又恢复了。这样,军队干部就有了两个等级系列:职务等级和行政等级。干部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等级工资组成,岗位工资平均占30%,等级工资平均占70%。承担干部的物质待遇,行政级别还是占主导地位。

这次有17个军转干部基准职务等级:

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军区首长;

大军区副军级和正军级职务;

副军级职务;

全面服兵役;

副军衔;

全职教师职位;

副教师职务;

正团帖;

副团级;

在营地里;

副营级员额;

从右到右的位置;

副公司职务;

正在值班;

副排长

与1952年干部职务级别相比,取消了兵团、军、师、团“准一级”;军队分两个职位,军区副职和兵团职,工资一样,住房面积不同。

这次军队工资等级制度改革,还首次对军队专业技术干部单独设置了等级: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共15个等级,第一级与军区正职工资相同,第十五级与副职工资相同;体育等级11个,工资与副军职相同,工资与副排长相同。

长期以来,行政级别的调整跟不上职务的晋升,使得同一岗位的干部行政级别差别很大。比如专职教师干部,级别高的11,级别低的也就十六七。1984年,提交人参加了他所在部队总部的一个二级部门(正规军)的会议。与会人员名单特别注明了行政级别,印象非常深刻:部长级10级,政委级8级(红军);两位副部长,一位11级,一位13级;一个顾问10级。主任(首席教师)8人,最高11级,最低15级(作者是22级协理)。说明当时很重视行政级别,因为干部待遇的标准主要是行政级别。

1985年,军队工资制度再次改革,干部基准职务级别仍为17级。军委常委级别改为军委委员级别,其余不变。改革后,军队干部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职级工资和军龄津贴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占主体。岗位工资占比从30%提高到58%,等级工资从70%降低到36%,军龄津贴占比6%。

实行两级制的时期(1988年至今)

1988年10月,我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度,再次改革工资制度。取消了行政级别,调整了岗位级别。军官的工资由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和军龄工资组成。

调整后,军官的基准职务等级为:

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

军事委员会成员;

军区首长;

军区副职;

军衔;

副军官;

教师岗位;

副处级职务;

共青团岗位;

副团级;

积极的商业立场;

副营级员额;

连续的职位;

关联职位;

我在值班。

新的岗位等级取消副兵团职和副排长职,共15级,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军最低的岗位等级。同时,将原有的科技、文艺、体育等级进行合并,专业技术等级设置为1 ~ 14级。一级的工资待遇与中央军委委员相同,十四级的工资待遇与正职相同。

新的军官军衔制度有三等十一级:

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上尉:上尉,中尉和少尉。

1988年,我军干部制度的“三大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实行军衔制度后,军衔工资取代了原有的军衔工资,约占基本工资的30%,而军官的住房、医疗、交通、船艇等待遇仍以职务军衔为准。

1994年5月,我军修订军衔条例,取消一级上将军衔,军官军衔设三级、十级。

解放军报发表了《关于

另外,1988年实行军衔制度的同时,军队实行文职干部制度。文职干部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科员以上职务的,不授予军衔。

文职干部分为专业技术和非专业技术两类。专业技术文职干部与专业技术军官相同,为1至14级。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分为9个等级,分别是:局级、副局级、处级、副处级、科级、副处级、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科员。此后,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在正局级以上增加三级,分别按副军长、正军长、副军长对待。此外,由于军队文职干部均为现役军人,其工资福利待遇与现役军官相同,并专门设置了与军衔相对应的“文职军衔”,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对应少尉的工资。社会上的“文职中将”、“文职少将”是指文职级别和文职级别,但他们只享受中将、少将的同等待遇,不享受军衔。所谓“文官将军”这个说法本身就是矛盾的。

军官和文职干部职级对照表

我军于2005年建立并实施文职人员制度。文职人员是指按照编制受聘在部队工作,履行与军官和文职干部相近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文职人员为我军人才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文职人员军衔是我军新的干部系列。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2017年9月27日修订),文职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

(一)管理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九个等级,分别是部长级副职、局长、局长副职、处长、处长、处长、副职、科员、科员;

(2)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分为一级至十三级。

军事文职军衔

(作者:徐平,军事史专家)

来源:中国军网作者:徐平编辑:张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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