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子回到家乡的情景写一段话20字(游子回到家乡的情景写一段话比喻句)

回来吧,流浪者。

游子回到家乡的情景写一段话20字(游子回到家乡的情景写一段话比喻句)

、文

“京口瓜州一水,中山只隔了几座山。江南岸的春风是绿色的。明月几时照我?”

“年少离家,乡音未改。”古往今来,多少诗句诉说了对家乡的眷恋,对家乡的思念。每个人老了都会想念家乡,只有回到家乡才会有安全感,只有在家乡生活久了才会无牵无挂。

人生如梦,几年的时间留给了我一声叹息。时间是否会储存在彼岸花开的瞬间,花开时的芬芳是否会定格。时间是否可以停止,让我只是停留在那个故事里,回味过去的心情。是否,岁月的轮廓会写下烟火的故事?

在沉默中,我向东望向我扎根的地方;在冥想中,我朝北望向我发芽的地方。多少年了?永远不要忘记,那个故乡,那个村庄。无论何时,当天老了,当土地贫瘠了。明月带着思乡之情在空里悠闲地移动,像一个漂泊的身影。

(1)眷恋家乡。

刘先生的诗说,“守鸟爱老林,池鱼思旧事”。在城市生活了很长时间后,我的父母终于决定在七十岁时回到他们的家乡生活。

这个决定很突然,两位老人既然退休了,就没有回老家定居的可能了。我爸妈的棋友,钥匙友,卡友,山友都在这个小区,生活健康规律。我家乡的老房子早就废弃了。最近政府干脆把村里的这些危房都拆了。没有立足之地,更别说年迈独居农村的父母。没有我们照顾他们,他们怎么能安心呢?人们也担心家乡极其好客的风俗,需要安静的年代,过度拥挤真的不堪重负;而且听说用水不方便,看病难。各种理由和想象让我们无条件反对。故乡,对于我们来说,是一个遥远的符号,我们匆匆走过的身影,已经是故乡的过客。

我从小就离开了家乡。至今30多年了,我对家乡的记忆还停留在陌生的客家话里。依稀记得,偶尔回趟老家,听听妈妈的安排。吃了这家,去了那里,总觉得长辈们做了一桌子超乎我想象的鱼和肉,太热情,太客气,太庸俗。小时候奶奶带我去拔草,放牛,洗衣服。山川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

小时候爬过山,耙过当时认为稀有的松毛,摘过酸甜的杜鹃花和黑紫色的红山稗。现在因为封山育林根本容不下任何人攀登,我只能远远的看着起伏的轮廓。贝弟弟无数次从石拱桥上跳下游泳的龙江河,我们小姑娘钓鱼、洗菜、洗衣服的清澈小溪,都被上游养猪的村民不同程度地污染了,让污水没有横流,却也让人掩鼻。甚至有人说,我们每天赖以生存的清澈井水也被发现含有重金属,这导致大多数村民患有结石。过去,黄澄澄的稻田、青花生田、红薯田被野草取代,荒芜衰败。

我的家乡变成了老年村,一帮老人聚在一起晒晒太阳,聊聊天,散散心,一些留守儿童,清清鼻子,自己玩,过年,后代从外面回来打工,让村子有了些人气。所有这些都让每一次来去匆匆变得更加紧迫。梦里很久的美景变成了失乐园,曾经培养过我的家乡,似乎成了一个无法居住的地方,离它越来越远。

所以,我们被父母的决定打了个措手不及。可能现在儿孙渐老,父母好像完成了另一个使命,卸下了包袱,没有了依靠。故乡是他们的归属,就像塔拉之于斯佳丽,或瓦尔丁湖之于卢梭。老人们只有找到自己的精神支柱,才能脚踏实地。其实我妈也曾经在老家住过,但毕竟老房子修不了,住亲戚家也撑不了多久。这一次,我们似乎破釜沉舟,把所有的资本都用在了建房上,才恍然大悟,父母返本的观念永远是根深蒂固的,土地是他们最好的慰藉。我们勉强同意重新集资盖一栋小楼,不是为了找奢侈品,只是为了过平静的生活。

(2)我最记得我的家乡。

在我的记忆中,70年代的粤北山区真的是寸草不生,山峦起伏,人烟稀少。即使是现在,它仍然是一个严重的贫困县之一。印象中,家家户户都没有白米饭吃,都是拌点红薯丝。邻居家的红薯饭,往往是九分红薯丝的米饭。我们家可能是爷爷奶奶养活,也可能是远在广州的爸爸把粮票或者微博的工资寄回来,但是我们家很少有红薯饭吃。我经常调皮地吵着要妈妈做。对于红薯饭的甜味,我应该是比较好奇的。众所周知,这位常年在田里辛苦劳作的母亲,只吃了一点点红薯饭,多少次饿倒在田头,就这样一直坚持到日落。现在妈妈回忆起往事,嘴角上扬,说起我们的嬉闹,眼里却噙满了泪水。即使作为长女,她也太小不懂事,无法分担母亲的痛苦。因为,在孩子眼里,乡村是作为天堂而存在的,不是为了烦恼。

即使在这样一个物质资源匮乏的穷乡僻壤,我们也是很有品味的长大。甚至劳动也是一首歌。一大早,一群小人背着耙子,一个接一个地爬到山上,争先恐后地耙起一把昨夜随秋风飘落的松针——我们称之为散毛柴禾。谁叫你小!捆上一把,带回家。一路,乱发也一路落。当我回到家,我只有一只更小的手。或者拿起一把小镰刀,跟着陶杰或小花到更远更高的山上去割一株羊齿草——狼草,摘回来晒在屋前的平地上。干了就可以塞进炉子里生火。爆裂声依然清晰。

为了捡柴火,我们几个小伙子甚至爬上了最高峰——张东合,一块巨大的花岗岩石,矗立在村子尽头水库附近的山顶上;五岁的时候,整天追着奶奶的屁股来回跑,捡了一捆比屁股还小的干松枝。听说奶奶终于背了我的柴火,我没有背。因为挑战自己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所以失败了也不觉得丢脸。但我想,到现在为止,我的体育意识和天赋应该是建立在每一次在家乡成功或不成功的走爬上的。

现在想来,劳动很辛苦,但苦早就忘了。只记得和朋友一起爬山劈柴的甜蜜日子,至今还津津有味地说着。四月的杜鹃花在山间摇曳,六七月的红莓挂满枝头诱惑着你。在炎热的夏天,寻找巨大的紫色和黑色的山藤壶。秋雨过后,你可以在松头草里采摘蘑菇,还有突然出现在眼前的野黄瓜。即使它们又小又矮,也要一分为二地分享,或者摘一朵山茶花啜饮花蜜,偶尔避开荆棘。我的祖父不喝酒,但他的兄弟,我的叔公,是个酒鬼。酒后,我们喜欢听他像唱歌一样反复的喝酒话语。后来才知道,我那个鳏夫叔叔一直惦记着早逝的姑姑。逝者如斯,我们也在认真的活着。

离家几百米的龙江河,是村里的母亲河。它离家不远。为什么当时感觉那么遥远和神秘?初夏,那是我们女生的禁区,我们总是远离。太阳还没下山,一群少男少女就像弟弟一样,已经脱光了衣服,从四五米高的龙江大桥跳进河里,舒舒服服地泡了几个小时,直到身败名裂。而我们女生,却在远处看到了光屁股,就赶紧掩面逃跑。

关于这条河有很多故事,包括曾经吞噬年轻生命的悲剧。我在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是春农老师的得力班长。在老师严格管理的指示下,我把中午私自游泳的男生在桥边褪色的衣服拿回了教室。谁回来没穿衣服就被老师罚站在黑板前。而我则用老师给的小竹竿狠狠抽打他们的手掌。直到同学聚会,男同学还在指责我,而我,小辣椒,对自己的残忍毫无记忆。可能惩罚者自己也没有惨痛的教训,普遍健忘。对他们当事人来说,当时被处罚一定记忆深刻。唯一安慰自己的是,班里没有一个男生因为溺水而变得不幸,都茁壮成长。30多年过去了,他们依然记得我这个短暂停留的路人,他们可以愉快地重聚,回顾过去。

龙江河不能成为我们最好的朋友,但离江边不到十米的小溪,却是我们女生的天堂。小溪里柔软的水草真可爱。那时候,我没有读过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也没有长长的蒿草支撑。但似乎在我心里,“我又回到了更绿的地方”,种下了我的原诗。

因为几口共享井总是供不应求,洗衣服甚至洗菜都得在溪边做。每当我弯腰笨拙地洗漱时,路过的叔叔、阿姨、舅舅都会大声称赞:这个姐姐真勤快!回到家,话已经传到我妈耳朵里了,我眯着眼睛看着篮子。多少次,我们带着泥土从别人家偷红薯,花生,萝卜。我们把赃物拿到潺潺的小溪边洗,然后坐在小溪边,光着脚,开心地吃着,把花生壳或者红薯皮扔到小溪里,看着它们东倒西歪,流得远远的。我们的童年也在这里渐行渐远。

后来妹妹出生了,我肩负起照顾妹妹的重任。我的母亲和祖母不得不出去种田,早出晚归,所以我不得不照顾我自己和我蹒跚学步的妹妹。背着姐姐的蓉阿姨上学,也算是我的学前教育吧。我和妹妹坐在教室最后一张长椅上,不哭不闹,好像被老师朗朗的读书声吸引住了。我看了看专心听老师讲课的哥哥姐姐们(其实都是叔叔阿姨们)。他们迷迷糊糊,不知所措,闯入了一个新的神秘世界。

我六岁半了。虽然还没到法定上学年龄,但是吵着要上学。我妈说再带我妹妹一年,她不能让我上学。我抚摸着爸爸给我买的橘黄色的皮书包,我孤独却无法争辩。可能我妈觉得我年纪大了,不能再等一年上学了,就提前教我抓笔,写字,数数。每天晚上,在灯下,妈妈抓着我的手,写下人,嘴,手,1,2,3…还写了我自己的名字。慢慢地,我不得不背下全家人的名字,计算出上千位数。如果我写不好,我会被批评。我妈妈真的是我的启蒙老师。

到我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已经是班上最好的了。村里的长辈见了母亲说:“有个吃广州公粮的阿爸,不一样。你姐姐会成为第二个仲强。”——钟强书叔叔是他家和村里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大学生。后来去英国留学,定居新加坡当教授。可惜我辜负了期望。后来我忍痛考了师范,拿了硕士,做了人民教师的老师,免得误导别人。听我妈说,村里给了我500块钱的奖学金。上学的时候听各种夸。我总是飘飘然,我更加努力地鞭策它。我是第一个戴红领巾的。学习成绩优秀,授予一本新华字典,至今还在我身边;最年轻的代表学校加入合唱团,获得镇中心小学之后的第二名,演唱《青春,青春,祖国的春天》,也是我童年的春天。听朋友说,直到90年代中期,镇上的老照相馆还挂着我帅气的照片。

而我最喜欢的是我们的班主任春农,她教我们语文和音乐。她是我的启蒙老师,教我读拼音,写好字,用饱满的声音和情感大声朗读课文,大声唱歌。我的字写得很端庄,普通话也很标准,所以经常要举例念。不知道这是不是就是我埋下以后当语文老师的种子的时候——后来我转到广州读二年级,老师们都不相信我这个小山村出来的语文基础这么扎实,每次语文考试都拿第一。春老师五十岁左右,微胖,背上梳着两根大辫子。她的皮肤白皙细腻,与我们身边农妇的黝黑截然不同。用现在的话说应该是优雅知性。

她住在镇上,平时睡在教室的小宿舍里。这不仅是教师宿舍,也是办公室。我经常交作业,放在桌子上,有时候会帮忙批改,也会留下来问她很多好奇的问题,她都笑着回答我。可惜老师因病没有回来教我们,我也跟着父母离开了家乡,去了更远的城市。根据朋友们拼凑的回忆,当时我和另外几个女同学在家里踢了几个鸡蛋,凑钱在镇上买了几个糖包子,一路问路,去她在镇上的家里看望生病卧床的老师。现在听说老师住在市区,八十多岁了,身体很好,心里不禁百感交集。现在,我的学生都来家里坐了,他们很欣慰。我希望我们能像种子一样生活在老师的心中。

据说当时在我的鼓励下,我们一群女生在一年级(2)班变成了南霸天,铲鸡蛋,爬栗子树,滚铁环,荡秋千,打牌,捉青蛙,不输男生,做泼妇。短短十几分钟的课间休息时间,我带领同伴爬上校门外的栗树抓圣甲虫,更不用说中午在邻村同学家的竹林里疯狂了。村子和我家相邻,中间隔着一条小土路,最后一个坡就在那里。所以,当枇杷成熟后,他们会在课间带领朋友以光速跑回鱼塘,爬上枇杷树,摘下黄澄澄的枇杷,心满意足地飞回教室。好像每年的四五月都是在枇杷树上和树下度过的。

小学很小,只有几间U型平房。那时候很辉煌——但现在的学校建筑更现代,学生却很少。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每个年级有两个班,甚至还有一年级和二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记得当时我刚要进高一,小叔叔读完高二就辍学了。他家里穷,不想进城继续读书,就跟着叔叔、舅舅、舅舅学木工。至今我的脑海里还浮现着祖屋的天井里堆满刨花、锯末、木头,劳动混乱的场景里飘出的李谷一、李双江等人的革命歌曲——这应该是我的第一堂音乐课。炎炎夏日,叔叔们每隔一段时间就买冰棍解渴,还不忘给我和贪吃的弟弟一根。

又一个炎热的夏天来了,妈妈再也不用干农活了。父亲第一次带着我们三个人去龙江河,呛了几口河水,然后坐班车,离开了美丽萧瑟的农村,离开了春农老师和南八田人,和家人搬到了广州。毕竟走之前喝了龙江河,就像父亲说的:喝了家乡水,不忘龙江人。此时,所有的童年记忆都回来了。或者说我记得家乡的美,是因为我记得我无忧无虑的童年。家乡的美,永远铭刻在我心中,从未远离。游子爱家,故乡是他记忆最深的地方。

(3)归巢,住在家乡。

父母不需要我们帮忙——工作忙我们帮不上忙。我们胆子大,在原来老房子的基础上盖了新房子。”盖房子是在人文环境中,但没有车马的噪音.”真正的落叶归根了,我们过上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

两位老人有条不紊地在房前屋后种上了蔬菜,在后院的板栗林下养了几只小鸡,慢慢地扩展到远处的自留地,种上了花生和黑芝麻。我妈以前是种田能手,种芥菜,是全队最大最绿的,种红薯,个头和产量都名列前茅。

在钢筋水泥的城市待了很久,现在又重操旧业,得心应手。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父亲,他参军离开家乡后从未认真踏实过,即使有一次偶尔回老家探亲,我也没有印象他帮助过勤劳的母亲。现在,回来无异于重做小学生,锄地一块田,种一棵菜苗,哪怕只是给一棵菜浇水,都有点笨拙,成了我妈的笑话。每一次视频聊天都会揭露父亲的愚蠢,衬托母亲的成就。

种上黑芝麻,收割后,挂在屋前,等着晒干,把芝麻铺好,炒熟,做成芝麻花生陷,用艾蒿包好,等着我们回老家享用。收集南瓜、大白菜、芥菜等瓜菜,与邻居分享,或者送给经常回乡的堂兄妹,不要觉得更有成就感。这是他们想回到家乡的重要原因。从小看着庄稼生长收获,是一种获得感,也是对生命的尊重。当他们到了七十岁的时候,对人生有了超越经验的更深刻的理解,说“桑榆已晚,天边尚有彩霞”。

我父母的农村生活悠闲而有节奏。早饭晚饭后,父亲成了母亲的保镖,护送母亲去看望家人,和家人聊天。更多的时候,他们沿着不规则的路线在村道上走一两个小时,一天就完美结束了。

“没人陪下棋很难受吧?”

“不,早上带妈妈出去买块肉,下午给蔬菜浇水,散步。日子过得很快。”最怕内向的父亲难以适应。似乎我们有点担心。后来我给父亲买了笔记本,下载了象棋软件,在网上教他下棋,弥补了我的遗憾。

怕老人孤独,弟弟给父母装了无线电视和WIFI。他们看电视的时间少了——不像在城里,父亲在追抗日剧,但是WIFI的作用很大。他们学会了语音通话和视频聊天,非常方便。我们总是定期和父母视频吃饭。妈妈总是先主导屏幕,手机屏幕全是妈妈的脸。

“妈咪,你今天好吗?”我很迷人,也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儿。

爸爸抢着说:“妈咪今天太热了。走来走去,出了很多汗。”

“你上午在忙什么?我打电话也没人接?”我问。

“杂草花生。我已经好几天没去了。杂草长得比幼苗还高。”母亲抢着说。

“那他们阿姨呢?”

“现在很多田地都承包了种植蔬菜和水果。你姑姑他们都帮着摘枇杷。”

新时代的故乡变成了生态村。已经不是人人守一亩三分地的童年了。靠读书创业的年轻人,在镇、县、市买了商品房,在老家装修了房子,春节、假期回来。也有一个接一个的年轻人返乡创业。老家的地是外地人或者本地年轻人租的。十几八年来,我种蔬菜,枇杷树,柚树,糖桔,火龙果,更多的是板栗树,成了有名的“板栗之乡”,形成了产业。一些耙过松毛、割过狼草的山区和久未耕种的旱地被承包种上了果树。以前的松林变成了果林,越来越多的人在板栗林养地。

“爸爸喜欢吃枇杷,请多给她买一点!”

“枇杷那么贵,都打包供应香港。”

看到这里,我无法和童年的贫穷联系起来。很难想象我的家乡黄澄澄的枇杷和紫龙果树。这是一个壮观的乡村美景。这不是最好的生态吗?我们城里人经常去乡下生态旅游,为什么要彼此靠近呢?

“我要和我爸去中央广场舞台看广场舞!中心装饰一新,明亮热闹,你的小阿姨在跳广场舞。她也是村舞蹈队的成员,将在栗子节上表演。到时候村里准备请外地嫁女回老家酿酒,舞蹈队也要表演。”

“外面天黑了,小心绊倒!”

“不怕。村里刚拉起电线,现在晚上到处都是路灯。”

“村里有钱吗?”

父亲忙不迭地说,政府已经拨了扶贫款,村里一些发家致富的年轻人慷慨解囊,剩下的家庭也要分一点。村里建了一个中心广场,中心舞台上有一个巨大的屏幕,播放音乐和舞蹈示范,舞台旁边还有一个标准的篮球场。这样一来,打麻将、摸牌的人就少了,就连小孩子也不看电视、不玩手机了。晚上,所有的人,老老少少,聚集在村中心广场,玩耍,跳跃,非常热闹。

迷人的国家,真的名副其实。

我妈说:“三八妇女节,村委会请妇女们聚在一起喝茶,重阳节给老人祝寿,给百岁老人发红包。前几年,我们给村里的孤寡贫困户送去了慰问金和温暖。回来真好!”看来这个村子真的是一个和谐的村子。

这生态魅力和谐新农村不就是我心中的伊甸园吗?暑假一定要带女儿回爷爷奶奶家住,让孩子在家乡描绘出更美好的童年色彩。苏:万里回来的时候脸少了,笑起来还带着一股梅子香。我想问岭南应该不好吧,我说,家乡是我的安身之地。更重要的是,这个家乡焕然一新!

经历了岁月,离开了半辈子,回来就不再是少年了。但是,“乡音难改鬓发”。当我已经跨过山河,跨过红尘,偶尔回到故乡,在黄黄的稻田上漫步,和一个自以为老成持重的中年男人一起看着这一切,我们才会明白父母的眷恋。我们要到达的不是遥远的地方,而是我们的心最初开始的地方。

回忆是美好的。想起来的时候,嘴角不经意的微笑。甚至一些懵懂的童年,一些不堪回首的故事,都让人回味,却又无法触碰。也许,我们都记得,记得烟花飞过的地方,彼岸花绽放的时候,有我们留下的故事,有我们最纯真的笑脸,有我们的心情,有我们逝去的时光。

有些回忆令人回味,却不知从何说起,又不知从何说起,又怀念,又不知该想些什么。如梦似幻的岁月早已随着流年跌入记忆的谷底,人们再也看不到深谷兰了。故事也随着夕阳渐渐随天空沉落,消失在茫茫空,它的模样再也看不清楚。

“故乡的歌是清远的笛子,总在月夜响起。故乡的脸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在雾中挥手告别。”乡愁是童年故乡的一座山、一条河、一草一木、一件事、一种语言;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它永远不会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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