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什么时候不用上牌(自行车什么时候不用上路)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为期6个月的集中注册期将于2022年10月31日结束。自2022年11月1日起,停止《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注册

根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为期6个月的集中注册期将于2022年10月31日结束。自2022年11月1日起,停止《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号牌发放。

自行车什么时候不用上牌(自行车什么时候不用上路)

提醒省内电动自行车车主,请及时为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以免错过登记截止日期,为您的出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2022年11月1日起,公安局交管部门将对未注册登记、已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处罚。

法规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本条例实施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应当在本条例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发放正式号牌。对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计算。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出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警告或者50元罚款;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罚款50元。

注册需要带什么证件?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提交电动自行车现场检验,并提交下列证明:

一是车主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证明或其他合法合规证明;

三、电动自行车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口合格证,并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

按照《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核发临时号牌,但不能提供电动自行车购买凭证或者其他产地证明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签署电动自行车产地承诺书,并进行登记。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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