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百业联盟官网(中国百业联盟成立时间)

11月5日,龙湾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巨额资金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被告人通过互联网引诱公众注册成为会员,至案发达49997起,累计经营金额达37亿余元,收取的会员佣金达5亿余元,致使注册会员财产损失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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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1月11日,被告人郭某某、石某某(已判决)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温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同年11月左右,该公司以发展电子商务为名,在网上设立“中国白烨联盟”网站,采取“500送500、1000送1000”、“1.1元返利计划”(即会员消费500元以上每天领取1.1元返利,消费1000元以上每天返还2.2元,以此类推,实现全额退款)等高额返利措施,通过网站引诱不特定公众。会员的提现金额是100元的整数倍,需要5%的手续费。加盟商和会员可以发展更低级别的消费会员。为了鼓励推荐代理商和加盟商,公司设立了“推广代理商奖”和“推广商户奖”,分别从已发展的代理商所在区域的消费和已发展的加盟店的消费中抽取0.2%的佣金,以高额佣金和奖金诱惑会员继续发展会员,逐步形成多层次的MLM组织。公司默许会员虚假消费(即会员只需通过商家支付15%的佣金即可获得全额返利),导致营业额大幅增长,返利和佣金增速快速提升。2012年5月下旬,该公司发现难以应付返利的支付。至同年6月1日案发时,公司已发展区域代理商300余家,加盟商4000余家,会员4万余人,楼层10余层。公司累计业务金额超过37亿元,收到会员捐款超过5亿元。

此外,2012年4月13日,被告人郭某某以温州某科技公司的非法所得,在上海投资设立电子商务公司(已撤销),主要经营乐购网上商城。消费者会员可以直接参与白烨联盟的返利,成立上海市场部,将除浙、粤、闽、赣、海、湘之外的其他省份的市场拓展、代理管理等业务移交给电商公司。同月26日,郭某某以非法所得出资设立福建某农林有限公司(已撤销),经营范围为农林产品研发。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了上述公司用非法所得购买的电脑、配送车等大量物品(4辆未追回);从该公司及郭某某银行账户冻结违法所得27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郭某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被告人郭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原标题《龙湾法院审结“中国白烨联盟”MLM案,头目获刑七年半》编辑甘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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