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相关法律法规表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非法超限运输。否则将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整改。今年9月,扬州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和交警对省道437

相关法律法规表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非法超限运输。否则将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整改。今年9月,扬州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和交警对省道437线进行了联合检查。认定扬州荣成物流有限公司指使、强迫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最终罚款100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基本案情】扬州荣成物流有限公司指使、强迫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

2022年9月6日1时56分,扬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交警在省道437线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扬州荣成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闫某驾驶苏K63559/苏K6209挂车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异常,遂将其带至扬州市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车辆为6轴车,首次检验总重量为65.1吨。根据《公路上行驶超限运输车辆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八项的规定,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超过49000千克,拖拉机驱动轴为单轴的,车货总重超过46000千克,超限16.1吨,属于非法和未经许可超限运输。

经查,扬州荣成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梁某指使驾驶人闫某超限运输货物,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和《超限运输车辆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扬州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超限运输车辆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扬州荣成物流有限公司罚款1万元。

[萧中的评论]

超限不仅损坏公路设施,而且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严重隐患,危及其他车辆人员的安全。对违法当事人从轻处罚,严重触犯刑律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本案是典型的非法超限公路运输。交通综合执法机关在进行路警联合夜巡时,发现违法行为后,应当及时责令当事人消除违法行为,并按照《扬州市交通行政处罚高频事项裁量基准(试行)》(扬府发〔2022〕6号)附件标准(对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车辆超限率30%以上50%以下的,属于情节较重,处罚幅度如下。

2019年10月10日18时06分,无锡市锡山区312国道K135处发生一起特大桥面侧翻事故,造成3死2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23.1万元。引起了社会各界对大型运输车辆超载的关注。

根据无锡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初发布的《无锡312国道“10.10”西港路桥面大型侧翻事故调查报告》,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两辆重型平板半挂车严重超载且间距较近(荷载分布相对集中),偏载引起的失稳效应远远超过桥梁上部结构的稳定效应,导致桥梁支撑体系失效;横梁与桥墩之间存在相对滑动和转动,导致横梁侧向滑动,倾覆触地。

经司法机关查明,本案中,运输公司负责人李某于2014年9月成立运输公司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王某、焦某为该公司司机。李违反了有关禁止超载的法律法规。在招聘司机时,他明确告诉对方,公司需要招聘可以“超载”(即严重超载)的司机,司机说可以开超载车辆才同意入职。该公司购买无轮胎货车后,对公司货运车辆进行非法改装,提高承载能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名涉事司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涉案运输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强迫非法和冒险作业被判处7年监禁。

[法律链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不得阻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或者强迫货运车辆驾驶人非法进行超限运输。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指使或者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公路超限运输车辆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指使或者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通讯员苏娇执法

扬子晚报/牛子新闻记者窟岳

校对李海辉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作者:美站资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zw.com/n/360554.html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