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毫升是多少克水(一毫升是多少立方厘米)

□本报记者万静近年来,“小物大包装”、“轻物重包装”、“重复包装”等过度包装现象频频引发热议,不仅增加了消费者不必要的负担,也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切实维

□本报记者万静

一毫升是多少克水(一毫升是多少立方厘米)

近年来,“小物大包装”、“轻物重包装”、“重复包装”等过度包装现象频频引发热议,不仅增加了消费者不必要的负担,也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组织开展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抵制食品过度包装”网上公开承诺活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酒类协会茶叶流通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等10家食品行业协会联合148家食品生产企业,向食品行业发出倡议,向社会公开承诺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倡导全社会树立低碳环保的绿色消费理念,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8家食品生产企业发出倡议。

近年来,一些食品生产企业过度包装产品,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这种现象不仅浪费资源,还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污染了环境。

为此,上述148家食品生产企业向食品行业提出:严格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食品化妆品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的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带头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做抵制食品过度包装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

树立“安全实用、资源节约、绿色简约、消费者友好”的食品包装理念,加强标准宣传和培训,优化产品包装设计,提高新包装和简易包装比例,倡导使用可回收、可循环、可降解的包装材料,减少包装体积和重量,节约食品包装成本,让利于消费者。

加强包装材料管理,强化供应商审核,不断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管控水平。不断提高产品创新和R&D能力及生产技术水平,积极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安全、健康、营养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食品标签审核,准确清晰标注食品标签和营养信息,科学合理引导消费。

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行业标准,强化产品质量,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市场行为,带头倡导简约包装和绿色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监管部门、新闻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

上述食品行业协会和食品生产企业一致认为,“绿色是一种理念,节约是一种责任”。食品过度包装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损害消费者利益,助长铺张浪费。食品生产企业要从自身做起,抵制过度包装,推动形成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和消费模式,为我国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包装费用不得超过售价的20%。

2021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化妆品》,旨在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包装浪费。该标准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

那么过度包装在市场上有哪些表现呢?

过度包装的第一个标志就是空差距太大。对此,新标准根据食品和化妆品的净含量不同,给出了规定的空间隙率。据北京工商大学食品卫生学院教授马介绍,具体来说,包装中净含量小于等于1ml或1g的所有产品的包装空间隙率应小于等于85%;对于包装内净含量大于50ml或50g的所有商品,包装空间隙率应小于或等于30%。

过度包装的第二个表现就是包装层数太多。对此,新标准明确,粮食及其加工品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其他商品不得超过4层。但新标准也明确,如果是直接接触内容物的材料层,属于产品固有属性,如粽子叶、竹筒、空心胶囊等。,可能不算。

马说:“标准中对包装层数的理解和计算非常明确,直接接触食品、化妆品内容物的包装层为第一层。从一楼到最外面的销售包装,有几层,也就是包装的层次。以茶叶包装为例。与茶叶直接接触的金属或塑料包装是第一层,向外还有几层包装,这就是包装的层数。”

过度包装的第三个表现是包装成本太高。新标准明确,生产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控制除与内容物直接接触的包装以外的所有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例如,一个三层包装的月饼以10元出售,第二层和第三层包装的成本不得超过10元中售价的20%,即2元,最里层直接包裹月饼的包装除外。

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化妆品时,如何快速判断是否存在过度包装?

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魏宏看来,消费者可以通过“一看两问三算”简单判断食品、化妆品等商品是否过度包装。第一,看商品外包装是不是奢侈品包装,包装材料是不是贵重材料。第二,新标准严格限制了包装层数的要求。如果包装打不开,就要问包装有几层,层数是否符合要求。第三,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与外包装最大允许体积对比,看是否超标。

从源头治理过度包装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陈红军介绍,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固体废弃物的30%至40%。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19年,196个大中城市产生生活垃圾23560.2万吨。“垃圾围城”“垃圾围村”现象越来越严重。

2020年9月,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规定,首次规定了生产经营者不遵守商品包装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责任:即生产经营者不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为遏制市场过度包装现象,减少资源浪费和固体废物污染,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纠正和查处了一批商品过度包装违法行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2021年以来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

魏宏分析,落实企业责任是从源头上控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关键。企业是实施规范过度包装强制性新国标的主体。食品化妆品企业要按照《标准化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切实提高认识,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尽快实施和使用标准,达到标准要求,为市场提供更优质、更绿色、更低碳的产品。同时,也要注意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加强舆论宣传,营造绿色消费环境,引导消费者自觉践行绿色消费理念,倡导节约,减少浪费,积极购买绿色低碳产品,不购买、不使用过度包装商品。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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