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绿本叫什么名字(车辆绿本叫什么证书)

这就是“绿皮书”,是所有车主的。大家会觉得“绿皮书”在手,车是我的。陈群律师想告诉你:其实这是一个误区!令公安部发布《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首次申领机动车号

这就是“绿皮书”,是所有车主的。

车辆绿本叫什么名字(车辆绿本叫什么证书)

大家会觉得“绿皮书”在手,车是我的。

陈群律师想告诉你:

其实这是一个误区!

令公安部发布《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首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居住地车管所申请登记。”

可见,申请登记的人是“机动车所有人”;

也就是说,机动车登记前,机动车所有人是确定的,机动车所有权证明不是机动车登记证书!

不要看到“登记证”就以为是权属证明!

机动车所有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其权利的证明应以民法的规定为依据。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民事权利的取得方式】民事权利可以根据民事法律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规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在我国,机动车所有权的产生是以民事法律行为为基础的,主要和常见的方式是机动车的买卖、赠与、继承和赔偿。这些民事法律行为所对应的买卖合同及发票、赠与合同及公证书、继承判决文书或公证书、债务清偿协议及相应的过户手续,是机动车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也是一种权利凭证,但不是证明你的所有权,而是证明你取得了行政许可。

对此,现行有效的《公安部关于认定机动车所有权的批复》(公运管发〔2000〕98号)说得很清楚:

“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条例》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或者不准予道路行驶的登记,而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该标准文件特别指出,“不得将公安机关登记的所有人作为判断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批准或者不批准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登记,是一种行政手段,而不是产权登记。

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就汽车买卖达成协议,买受人支付合理对价,汽车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

汽车的赠与、继承、赔偿的手续和程序与买卖略有不同,但所有权也是交付的转移。

现行《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批复》(公运管发〔2000〕110号)指出,“以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的时间为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没有法律依据”。

简而言之,“绿皮书”不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文件,实际上是允许上路行驶的行政凭证。

为什么很多人误解「绿皮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

可能的原因是;

绿皮书由公安机关签发,公安机关是车辆管理机关;

2《绿皮书》叫《机动车登记证书》,明明是权利证明。至于是行政许可还是民事权利,老百姓一般不太清楚;

3“绿皮书”中写明的车辆所有人往往是真正的所有人。

不过,打个通俗的比方,橘子是橘子,橘子是橘子,虽然外形、口感、营养都差不多,但却是两种不同的水果。

同样,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不能证明车辆的所有权,所以你已经明白了。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作者:美站资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zw.com/n/350900.html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