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食品安全法(2022年最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节俭守信,阳光护盘”是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除了今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物浪费法》(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之外,还有哪些与食品相关

“节俭守信,阳光护盘”是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除了今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物浪费法》(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之外,还有哪些与食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让我们来看看。

最新食品安全法(2022年最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最新食品安全法(2022年最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基层海关现场宣讲食品安全政策海关现场宣讲食品安全政策。

一.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是为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而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于2020年10月1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NPC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二。反食物浪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粮食浪费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旨在防止粮食浪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021年4月29日,NPC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物浪费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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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进校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入关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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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海关现场宣讲食品安全政策海关现场宣讲食品安全政策。

三。乡村振兴促进法

《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产业发展、人才支持、生态保护等做出具体规定。,并从法律层面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各地不松懈、不变味、不走样,坚持不懈推进乡村振兴。

NPC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该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四。几项法律的修订

修改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将第三条中的“经国家商检局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依法设立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其他检验机构)”。

2.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商检机构可以接受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国家商检局对上述检验机构实行目录管理。”

3.将第八条中的“经国家商检局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其他检验机构”。

4.删除第二十二条。

5.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并将“国家商检局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其他检验机构”。

6.删除第三十四条。

修改海关法

1.删除第九条第一款中的“经海关批准”字样。

2.将第十一条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在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

3.第八十八条修改为:“未向海关登记而从事报关业务的,海关可以处以罚款。”

4.第八十九条修改为:“报关企业违法代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报关活动。

报关人员违法代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5.将第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法将进出口发货人和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改为备案。这进一步降低了“报关”的门槛,充分说明海关通过事前服务、事中及时预警纠错、事后联动奖惩等措施,实现了政府从“委托代管”到“事后监管”的职能转变。

对食品安全法进行修改

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食用农产品的销售和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只需要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海关发布进出口食品重要法规

2021年4月12日,海关总署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开启了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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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适用于向我国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储存企业的注册管理,《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以及海关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上述两部部门规章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将是海关系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和国际共治原则,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活动的具体行动指南。

请注明出处“海关出具”

广州海关供稿

资料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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