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未成年最后结局严岩(28岁未成年最后结局到底选择了谁)

家住青岛的67岁老人韩颖(化名)晚饭后正走向一栋办公楼,突然一包A3复印纸从天而降。韩颖被砸,不幸身亡。■天空是灾难。饭后,遇到高空抛物的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28岁未成年最后结局(十七岁电影韩国免费)插图家住青岛的67岁老人韩颖(化名)晚饭后正走向一栋办公楼,突然一包A3复印纸从天而降。韩颖被砸,不幸身亡。

■天空是灾难。

饭后,遇到高空抛物的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42岁的朱亮(化名)悲伤地说,母亲去世前几乎每天都会和朋友们吃完晚饭去散步,5月31日也是如此。

那天晚上韩颖离开了家。当她走到青岛市南区某写字楼时,一包A3复印纸从天而降,韩颖被击中头部,倒在血泊中。事发后,现场市民迅速拨打了120和110。“我父母在青岛生活了20多年,我和妻儿在北京生活。”朱亮说。

经过紧急处理,有市民认出了躺在血泊中的韩颖,立即赶到韩颖家中报案。

“当时,我父亲正在吃饭。父亲被扶到事发现场时,母亲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现场只留下一片血迹。”朱亮说,由于事发突然,晕倒的父亲出门时忘记带手机,是小区物业人员跑回家拿的。那天晚上,当父亲在电话里告诉母亲经抢救无效死亡时,远在北京的朱亮彻底蒙了。

■高楼之上

是某培训机构的学生掉了这张8斤的复印纸。

朱亮回到青岛后立即赶到了当地公安局。从警察口中,朱亮得知母亲是被高空抛物砸死的,砸到她头上的A3复印纸有八斤重。

“装有A3复印纸的包装已经开封使用,里面还剩400张左右的A3复印纸。”朱亮告诉记者,事发后,当地警方连夜展开调查,并于6月1日找到了实施“高空抛物”的犯罪嫌疑人。然而让人没想到的是,嫌疑人竟然是一名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

“警察在一所学校里找到了那个学生。之后当着监护人和学校老师的面问他。”朱亮说,案发当晚,这名学生在办公楼28层的一家培训机构学习。他一时冲动,从28楼卫生间扔了一卷卫生纸,然后又从同一位置向楼下扔了一包A3复印纸,这才杀死了朱亮的母亲。

近日,记者来到事发的培训机构,发现卫生间里有两箱“A3多功能复印纸”、两包卫生纸、一把雨伞和一些杂物。盥洗室离脸盆一米处有两扇窗户。室内一侧竖起了铁网,但其中一扇窗户的中部留有一扇宽约10厘米、长约30厘米的空窗户。记者尝试后发现,他的手可以自由伸出窗外。

“我不知道这个培训机构是否还在运营,也不知道什么高空抛物。”附近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办公楼一楼,一名工作人员称事发当晚已经下班,第二天听说出事了,但不清楚具体是什么事。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涉事未成年人家属,但未能与对方取得联系。

悲剧发生后

捣乱者从未道歉。

只能通过民警转达3万元丧葬费的意愿。

“6月9日,警方通知我,由于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无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但鉴于案发时的一些细节,比如未成年人在实施高空抛物时是否受到他人教唆,6月10日,我们提出了刑事复议。”朱亮称,事发至今,他从未与该未成年人及其家人见过面,对方也从未道歉,只是通过警方转达愿意支付3万元丧葬费。但是,朱亮和他的家人没有接受3万元的丧葬费。

根据朱亮提供的《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的内容,“韩某某于2022年5月31日申诉,被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局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未满十六周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针对朱亮母亲的遭遇,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由于犯罪嫌疑人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不允许刑事立案。现在,此事已经变成了民事诉讼。

因为当事人从未道歉,这让朱亮很生气。作为受害者家属,他希望自己家发生的悲剧能引起社会对高空抛物问题的关注。据齐鲁晚报

律师声明

本案当事人主要负责道歉和赔偿。

这种情况下,滋事者应该承担哪些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不负刑事责任,但不满12周岁至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了一些严重的罪行,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睦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表示,肇事者及其监护人主要承担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责任。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否合法,关系到这些项目是否实际发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首先需要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强制项目的赔偿金。本案中,受害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侵权人需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

赔偿项目中的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上述赔偿项目中,最大的一项是死亡赔偿金,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按照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年龄减少一岁;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刘表示,去年山东省城镇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为28264元,可以估算出本案中67岁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约为37万元。

《民法典》规范高空抛物的条文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北京市一派律师事务所公益法律中心执行主任李恩泽告诉记者,根据上述规定,这种情况下,除了肇事者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培训机构及其所在的写字楼物业公司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构成高空抛物罪?

刘告诉记者,身高是“高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一般认为超过3米就可以确定;“货物”的种类不受法律限制,不论大小、重量均可构成;“情节严重”一般根据数量、质量、危险程度、投掷高度、坠落地点人员情况、财产现状、投掷次数、后果等综合判断。

关于“情节严重”,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研究院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所长王志祥等人在《检察日报》上发表文章指出,这里的情节是指能够反映对公共秩序破坏程度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应包括物体坠落的地点、物体坠落时人员的状况、抛物高度、物体的类型等因素。对于“情节严重”,应当根据能够反映对社会公共秩序损害程度的所有情节进行综合判断。

案例:高空留下两把菜刀被判6个月。

据公开报道,就在高空抛物被正式判刑的当天,江苏常州溧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全国首例高空抛物犯罪案件。被告人徐某某将两把菜刀扔到楼下,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判决,从35楼扔下矿泉水瓶砸伤老人的孩子家长,互相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共计9万余元;重庆法院判决,判处从12楼抛掷物品的被告人钟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李恩泽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高处空抛物罪可能与其他犯罪竞合,一个高处空抛物行为不仅可能构成高处空抛物罪,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等犯罪,但会按照处罚较重的定罪处罚。“这些罪的量刑要高于高空抛物罪,高空抛物罪更能起到警示和宣传作用。”

高空抛物致死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危害极大。除了民法典中有规定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规制外,我国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刑事规制也在逐步完善。

2019年11月,最高法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处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故意投掷高空物体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处罚,具体情节从重处罚。

从去年3月开始,高空抛物被正式处罚。同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高空抛物罪,规定:情节严重的,从高空的建筑物或者其他建筑物投掷物体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刘说,假设本案中行为人已满16周岁,从28层空抛掷物品对社会危害极大,直接导致老人死亡。有可能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这是重罪,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据新京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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