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时效(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条款)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时效(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条款)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已于1982年12月写入宪法。从& # 34;只有一个好孩子& # 34;到& # 34;两个孩子全面& # 34;到& # 34;放开三个孩子& # 34;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也反映了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变化。

我是90年代初出生的,当时计划生育最严格,& # 34;一个孩子上环,两个孩子结扎& # 34;作为老二,我很幸运的出生了。我老家在农村,重男轻女是必然的。我有一个姐姐,父亲是独生女,所以有了再生一个的想法。听我妈聊天说,她怀我的时候有个算命的说是男孩。我妈很高兴,当时给了算命先生5块钱,后来证明她被骗了。

其实按照当时当地的政策,在农村,大女儿可以再生一个,但是要求间隔5年,我和我姐只差3年,显然不符合政策。当时为了防止人们生太多孩子,计生办会定期上门检查。在我怀孕期间,我妈妈经常躲起来,以逃避检查。今天,她住在我姑姑家,明天,她去了我叔叔家。怀孕后,定期体检只能由我侄子代替。就这样,九个月在恐惧中过去了。我出生于11月底。怀孕期间可以躲,但是要去医院生。我在乡医院出生后,我们家的超生是藏不住的。那天计生办找上门来,桌椅板凳床柜子等所有家具。都被带走了(当时我们只是在拉东西,邻县在抢房子)。我们还要求罚款6000元。听说前年只需要交2000块。

根据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991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10元。可想而知,6000元在当时是一笔巨款。当时超生不交罚款,不仅孩子上不了户口,孩子还会被带走。当时我父母面临三个选择,一是交罚款留住孩子,二是不交罚款就带走,三是不交罚款就送走(一般是送回老家)。感谢父母最终选择和我在一起,家里凑够了6000元罚款。从此,我在村里七大姑八大姨的口中有了一个外号——六千子。现在看来,6000块钱救了我的命。

工作后,同行一交流,多生孩子交了罚款的不在少数,很多都有个哥哥。在我看来,那时候超生不仅仅是因为有些男孩重男轻女,还因为我们的父母基本都是兄弟姐妹。在他们看来,最好多生几个孩子。时代造就了一批8090后的独生子女。两个人养活四个老人和至少两个孩子,生活负担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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