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分界线的宽度标准(道路分界线尺寸)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各种线条、箭头、文字、图案、高程标志、物理标志、突出的路标、标线等组成的交通设施。它们被绘制或安装在道路上。它的功能是传达有关道路交通规则、警告

道路交通标线是由各种线条、箭头、文字、图案、高程标志、物理标志、突出的路标、标线等组成的交通设施。它们被绘制或安装在道路上。它的功能是传达有关道路交通规则、警告、指南等信息。道路使用者,可连同标志使用或单独使用。

3.2各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应按本部分的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本部分标注。

3.3道路交通标线按其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

a)指示标线:指示车行道、行驶方向、道路边缘、人行道、停车位、停车和减速墩等的线。

b)禁止标志:宣布道路交通遵守、禁止、限制和其他特别规定的标志;

c)警告标志:鼓励道路使用者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并提高他们的警惕性以准备应急措施的标志。

3.4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方法可分为以下三类:

a)纵向标志:沿道路行驶方向设置的标志;

b)水平标志:与道路行驶方向交叉设置的标志;

c)其他标记: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的标记。

3.5道路交通标志按其形状可分为以下四类:

a)线:画在人行道、路缘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

b)文字:涂在路面上的字符、数字、各种图形和符号;

c)突出路标:安装在路面上的反光或非反光体,用以标示车道边界、边缘、路口、弯道、危险路段、路宽变化、道路障碍物位置等。

d)路标:安装在道路两侧的反光灯柱(或反光片),用以指示道路的方向和道路边界的轮廓。

道路交通分界线的宽度(道路分界线图片)插图

4.3可以跨越同一车道的分界线。

4.3.1能与同向车行道相交的分界线为白色虚线,用于分隔同向行驶的车流,位于同向车行道的分界线上。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短时间越线。

4.3.2同一行驶方向有两条以上车道,允许车辆短时变更车道或者穿越车道分界线时,应当穿越同方向车道分界线。

4.3.3能跨越同一车道分割线的线宽一般为10cm或15cm,在交通量很小的农村道路、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条件下,线宽可为8cm。在设计速度不小于60km/h的道路上,可跨越同车道分割线的线段和区间长度分别为600cm和900cm,如图2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方向);设计速度小于60km/h的道路,可穿越同一车道的分割线,间隔长度分别为200cm和400cm,如图3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方向)。

4.4潮汐车道线

4.4.1车辆行驶方向可随交通管理需要而改变的车道称为潮汐车道,用两条黄色虚线组成的双黄色虚线作为其指示线,表示潮汐车道的位置。

4.4.2黄色虚线的宽度为15cm;线段与路段之间的间隔比应与同一路段内能穿过同一车行道的分界线一致。两条线之间的距离一般在10厘米到15厘米之间。在保证车行道宽度的情况下,两线之间的距离可以适当调整。潮汐车道画法如图4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方向)。

4.4.3应采用相应的可变标志和车道方向信号控制设施,实现车道方向随时间变化的功能,并可采用相应的物理隔离设施。

4.5道路边缘线

4.5.1车行道边缘线用于标明机动车道的边缘或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界限。当用于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界限时,也可称为机非分割线。

4.5.2车行道边缘的白色实线用于表示禁止车辆通过的车行道边缘或车辆与机器的界限。在四车道及以上的道路上,除出入口、交叉路口和允许路边停车的特殊路段外,所有车道边缘均应设置白色实线。

三车道及以下道路可不设置,但在下列情况下,应在道路边缘划一条白色实线:

a)道路与窄桥及其上游和下游路段相遇;

b)采用道路设计极限指数的曲线路段及其上游和下游路段;

c)交通流量汇聚和分流的路段;

d)道路宽度发生变化的路段;

e)道路附近的路边障碍物;

f)大雾等影响安全驾驶天气因素频发的路段;

g)非机动车或行人和混合交通的路段。

一般来说,车行道边缘的白色实线宽度为15厘米或20厘米。在交通量非常小的乡村道路、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中,车行道边缘的白色实线宽度可以为10cm,如图5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方向)。

道路边缘的白色实线可以是振动标记的形式。

4.5.3车行道边缘的白色虚线用于表示车辆可以临时越线的车行道边缘。穿越边缘虚线的车辆应避让其他正常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

在允许机动车越过边缘线的地方,如出入口、路口和允许路边停车的路段,可在车行道边缘设置白色虚线。当城市相邻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100m时,连续设置车行道边缘的白色虚线。

车行道边缘的白色虚线一般线宽为15厘米或20厘米。在交通量非常小的乡村道路、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条件下,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的线宽可以为10cm。虚线线段和区间长度分别为2m和4m,如图6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方向)。

图6线6车行道边缘的白色虚线(单位:厘米)

4.5.4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的虚线侧允许车辆临时越线,实线侧不允许车辆越线,以规范车辆轨迹。在必要的地方,比如公交车站附近,允许路边停车的路段,可以在车行道边缘设置白色虚线。跨线车辆应当避让其他正常车辆、非机动车和行人。

车行道边缘的白色虚线一般线宽为15厘米或20厘米。在交通量非常小的乡村道路、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条件下,车行道边缘的白色虚线宽度可为10cm,虚线间距为15cm~20cm,虚线线段和间距长度分别为2m和4m,如图7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方向)。

图7线7车行道边缘白色虚线(单位:厘米)

4.5.5在机动车单向行驶、非机动车双向行驶的路段上,应在机动车道与对面非机动车道之间划一条黄色单实线作为车道边缘线。单行道的左侧边缘应划有黄色单实线作为车行道边缘线。一般单根实黄线的线宽为15cm或20cm。在交通量非常小的乡村道路、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条件下,线宽可为10cm,如图8所示(图中箭头仅表示车流方向)。

黄色实线车道的边缘线可以是振动划线的形式。

4.5.6当道路中央有永久性物理隔离设施分隔对向交通流时,隔离设施附近的车行道内边缘线应为实白线;在城市道路上使用可移动护栏等可移动隔离设施分隔对向交通流时,隔离设施附近的车行道内边缘线可为实心黄线。

4.6左转等待区线

4.6.1左转等待区线为白色虚线,用于指示直行期间左转车辆进入等待区等待左转的位置。

4.6.2有左转信号灯和左转车道时,应使用左转车道线。应位于左转车道的前端,并延伸至交叉口内,但不得妨碍对向直行车辆的正常行驶。

4.6.3待转左转弯的线为两条平行且略弯曲的白色虚线,线宽15cm,线段和间隔长度为50cm,前端应画停车线。在等候区,应画一个3m长的白色左转导向箭头。一般要在等候区的起始位置和停止线处画一组。当等待区域较长时,中间可以重复设置导向箭头,当等待区域较短时,可以只设置一个导向箭头,如图9所示。

4.6.4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以少而多的形式设置左转等待区,如图10所示。

4.7交叉引导线

4.7.1当交叉口面积大、形状不规则或交通组织复杂,车辆难以找到出口车道时,应设置交叉口引导线,辅助车辆行驶和转向。

4.7.2交叉引导线为虚线,有2m条实线,间隔2m,线宽15cm。

4.7.3连接同车道分割线或机道分割线的交叉口引导线为白色曲线(或直线)虚线;连接对向车道分割线的交叉口引导线为黄色曲线(或直线)虚线。如图11所示。

4.8引导车道线

4.8.1设置在交叉口入口段的车道分割线称为导向车道线,用于指示导向方向行驶的导向车道的位置。

4.8.2导向方向固定的导向车道线为白色实线,一般线宽为10cm或15cm。对于交通量非常小的乡村道路、专用道路等特殊应用,线宽可以是8cm。

4.8.3导向车道线的长度应根据交叉口几何形状和交通管理需要确定,一般不小于30m。

4.8.4可变导向车道线用于指示可根据需要改变导向方向的导向车道位置。

4.8.5可变导向车道线的设置长度不得小于其他导向线的设置长度,且导向箭头不得设置在标有可变导向车道的导向车道内。可变车道线应与可变车道方向标志一起使用。进入可变导向车道的车辆,应当按照车道方向标志指示的方向行驶。可变导向车道线的尺寸如图12所示。图13显示了一个通道设置示例。

4.9行人过街线

4.9.1人行横道线是一条白色平行粗实线(斑马线),它不仅标志着在一定条件下允许行人过马路的路径,还警示机动车驾驶人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

4.9.2在道路交叉口和行人集中过马路的路段没有立交桥、地下通道等过街设施时,应划出人行横道线;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门前的道路没有人行横道设施的,应当划人行横道线,并设置标志。

4.9.3人行横道线一般垂直于道路中心线。特殊情况下,其与道路中心线的夹角不应小于60°(或大于120°),其条纹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人行横道的最小宽度为3m,根据行人数量可加宽1m。人行横道线宽度为40cm或45cm,线间距一般为60cm,可根据车道宽度进行调整,但最大不得超过80cm。如图14所示。人行横道线的间距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但设置在路段上的人行横道线间距一般应大于150m。

4.9.4在无信号灯控制的路段设置人行横道线时,在其到达人行横道线之前,应在路面上设置停车线和人行横道线警示标志,并同时设置人行横道指示标志。必要时可增设人行横道警示标志,如图15所示;人行横道通知标志为白色菱形图案,尺寸如图16所示。

4.9.5人行横道的宽度和形式一般应综合考虑人流量、行人年龄、道路宽度、车流量、车速、视距等因素后确定。

在路面宽度大于30m的道路上,应在中央分隔带或对向车道边界的人行横道上设置安全岛。安全岛的长度应大于或等于人行横道的宽度,宽度应与中央分隔带相同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图17所示。当安全岛的面积不能满足行人等待放行信号的需要,或桥墩或其他构筑物遮挡驾驶员视线时,可交错设置行人过街线,如图18所示。

在行人流量特别大的路口,可以并排设置两条人行横道,使斑马线的虚实路段相互交错,用方向箭头指示行人在左右两侧过街。方向箭头的一般长度为100厘米,如图19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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