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赎一家照片(汶川地震三赎见证)

案例近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对这起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执法案提起公诉,3名被告人被定罪判刑。经查,被告人何某某、张某某、赵某某信仰“基督三赎”,以执事、大齐支部负责

案例

三赎一家照片(汶川地震三赎见证)

近日,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对这起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执法案提起公诉,3名被告人被定罪判刑。经查,被告人何某某、张某某、赵某某信仰“基督三赎”,以执事、大齐支部负责人等身份组织信徒举行聚会活动。他们以理服人,相信“基督三赎”能治病、能保平安、能施恩、能行善、能作见证、能分发“门徒”邪教的纸质宣传品、能学会唱灵歌、能吃“生命的食物”,多次告诉别人。事实表明,“基督的三次救赎”在法律面前是一个纯粹的谎言。

检察官来普法

三赎一家照片(汶川地震三赎见证)

揭开“基督三赎”的真面目,检察官来普法。

“基督三赎”其实就是“门徒会”(各地叫法不同)。它的创始人是陕西省耀县农民纪于1989年创立的。它冒用了基督教的名义,盗用了圣经的内容,曲解了基督教的含义。成立之初主要活跃在农村,后来逐渐发展到城市。门徒协会的成立没有得到任何一级政府当局的批准、登记或注册。弟子会的活动是通过在集会地点或信徒家中悬挂“十字架旗”的方式。该男子祈祷时,头上戴着白毛巾,称自己的活动为“传福音”。

“基督的三次救赎”是一个邪教组织。那么信仰传播邪教组织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邪教组织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根据《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执法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冒用宗教、气功等名义成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迷惑、欺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制造、传播迷信邪说等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邪教组织是反人类、反社会、违背民意的。最终只能受到法律的惩罚和道德的审判。在此,检察官提醒大家,法律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但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披着羊皮的邪教组织蒙蔽,警惕被邪教组织利用实施犯罪。

资料来源:达拉特旗人民检察院

三赎一家照片(汶川地震三赎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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