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医疗纠纷,大家都不陌生,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由于医疗行为的未知性和复杂性,在面临医疗损害赔偿时,医院和患者之间总是会发生纠纷。那么,法律如何界定双方的责任,又如何维护双方的权益呢?
一场车祸。
司机生命垂危
未经患者及其家属同意
医院可以急救吗?
孕妇定期在医院接受检查。
生下一个生病的婴儿
妇产医院要负全责吗?
在女性美容院做隆鼻手术。
鼻严重感染
谁来承担责任?
发生医疗纠纷。
如何界定双方的责任?
民法典有哪些具体规定?
“法官说民法典”系列
这一期告诉你:
民法典为医疗纠纷之痛开出了新药方。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
党委书记、院长、四级高级法官
杨晓溪
为了你的现场陈述!
监制/沈雪山监制/于值班主任/郭红艳
监制/颜楷图文编辑/王亚琼
来源:法官说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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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会越来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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