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权是什么意思(形成权包括哪些)

辞职申请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30日或者3日单方宣布终止的方式,属于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形成权。终止一旦到达对方,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员工撤回或撤销离职申请的意思表示超过撤回意思表示的时间,就不会发生撤回的后果,单方意思表示也不会被撤销。用人单位在此基础上解除劳动关系,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

形成权是什么意思(形成权包括哪些)

[基本情况]

2015年1月12日,曾某开始在某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该公司为甲方,曾某为乙方,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2日至2018年3月31日(试用期为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3月11日)。合同期满后,双方续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除合同期限外,其他合同内容与之前劳动合同的约定相同。《劳动合同》第九条详细规定了合同的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终止;(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4)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5)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在十五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2019年6月26日,曾填写公司制作的离职申请表;2019年6月27日,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审批栏签字同意。离职申请表注明:“姓名:曾某,部门:库存,职务:员工,录入时间:2015年1月12日,填写时间:2019年6月26日,离职日期:2019年7月25日,离职类型:离职,离职原因:家里有事(需要回去照顾老人),申请人签名:“在离职申请表的审批栏,其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运营负责人、行政人事部面试人员、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均签名签署辞职的日期是2019年6月27日,批准辞职的日期是2019年7月25日。离职申请表下方的“备注”注明:“1。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员工欲离职须提前30天(自申请之日起)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提前7天),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部门经理级别以上的员工辞职需要副总裁批准;3.离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提交部门主管审批流程,交行政人事部面试;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曾提交辞职申请表后,将自己申请辞职的情况告知了家人。之后,曾某欲撤销辞职申请,其父曾某思于2019年7月2日向公司发来电子邮件。主要内容为,“公司于今年6月26日通知曾某等人,曾某产量低,会后叫曾某在辞职报告上签字。然而,曾的家庭非常困难,他们都很穷,现在他们也面临着许多困难。曾梵志的父母曾默思和娅都患有精神残疾和疾病,曾梵志的儿子考上了一所重点高中。全家全靠曾的工作维持生计,请求公司同情其家庭困难,撤销对曾的辞退决定,继续聘用曾为公司员工”。2019年7月10日,曾某、曾某思找到公司人事部,要求注销离职单。公司回复曾的短信称“关于您7月10日反馈的情况,我们已经进行了调查和部门沟通。由于您已经签发了离职单,且离职流程已经过总部审批,因此您当前的离职不能更改。考虑到你沉重的家庭负担,我们部门领导和同事特意和你沟通了一个你可能胜任的职位。希望你明天(7月11日)能去南格尔公司进行初步面试,然后联系曾老师(电话:189××××7389)告知公司你的推荐。”

2019年7月17日,曾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确认公司骗取申请人裁员单签名的行为违法无效;2.撤销辞职信;3.曾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继续履行。2019年7月25日,公司向曾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注明:“曾先生:您自2015年1月12日起在公司工作(工号:201501 * * * 232,部门:4号仓库-平台库存部,岗位:拣货员)。现因你于2019年6月26日向公司提交申请于2019年7月25日解除劳动关系,经公司同意,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请于收到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之日起2019年7月26日前到公司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工作交接、物品归还等离职手续。如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离职交接,我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劳动关系,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2019年8月26日,仲裁委作出驳回曾仲裁请求的裁决。曾对该判决提起诉讼。

庭审中,公司不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曾也明确表示不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是改要求公司赔偿。

[试验结果]

驳回曾的诉讼请求。

[根据示例]

法院认为,根据双方的诉讼请求,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公司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方面,法院声明如下: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三种: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评价劳动合同解除是否违法,首先要确定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根据曾填写的离职申请表,2019年6月26日提出的离职申请和7月25日的离职,显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30、3日单方宣布解除的方式,用人单位无需表明是否同意。劳动者的解除权属于形成权,解除一旦到达对方即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通知解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重要区别在于是否需要作出要约承诺。协商解除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提出要约,在对方同意要约内容后作出承诺,即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要约可以在到达对方之前或之时撤回,也可以在对方作出承诺之前撤回。形成权是单方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不需要要约承诺。因此,形成权撤销的意思表示,可以在到达对方之前或者到达对方时撤销,但不能撤销。从离职申请单上注明的时间来看,曾于2019年6月26日单方面发出终止通知,终止书于2019年6月27日到达公司。2019年7月2日曾首次发出撤回或撤销离职申请的意思表示,已超过撤回终止意思表示的时间,无撤回的后果,单方意思表示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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