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疫情最新消息风险区(东莞市疫情最新消息今天新增)

12月1日凌晨,东莞发布《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知》(71号)(以下简称《71号通知》)。本通知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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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号文指出,要科学准确划定风险区域。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工作场所和活动频繁、疫情扩散风险高的活动场所等区域划定为高危区域。高风险区域一般以单位和建筑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当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的社区传播时,可适度扩大高危区域的划定。符合解封条件的要及时解封,封控管理要封,快速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进行了准确的流行病学调查。按照科学、准确的原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确定密切接触者,不得随意扩大密切接触者筛查范围,不得以时间空作为确定密切接触者的标准。

其次,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行集中隔离观察,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居家隔离。

不仅如此,还有科学的核酸检测。应对风险岗位和重点人员进行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会按照行政区域对所有员工进行核酸检测。

同时要加快疫苗接种。坚持“接种一切疫苗”的原则,特别要加强老年人新冠肺炎的接种。

此外,未发生局部疫情的乡镇、街道(园区)各类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按常态化防控措施管理。在局部发生疫情的乡镇(园区),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社会控制措施。

最后,71号文提到,要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广大群众要继续保持预防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71号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69号、70号文不一致的,以71号文为准,并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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