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知》(苏〔2019〕33号)要求,盐城市将于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7月1日(不含当日)前购买的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知》(苏〔2019〕33号)要求,盐城市将于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
7月1日(不含当日)前购买的私家车7月1日前(不含当天)购买的私家车
如果注册没有完成
7月31日前仍可正常办理!
7月31日前仍可正常办理!
7月31日前仍可正常办理!
盐城交警提示:
在2019年7月1日之前
购买国5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如果它还没有注册
请车主于2019年7月底前办理相关手续。
过期处理
不要错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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