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特种金奖白兰地怎么样(张裕特种金奖白兰地38度)

中新网12月18日电烟台私人收藏家刘先生近日向媒体展示了两瓶30年代的张裕黄金白兰地。葡萄酒标签上显示的装瓶日期分别是1933年6月5日和1937年9月1日。酒的颜色已演变成深棕红色,酒体纯净清澈,水位仍在颈痕以上,说明挥发速度较慢,贮存状态良好。据了解,上述两种白兰地都是家族传世藏品,在这位藏家手中各有三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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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款白兰地的酒标都是英文的,背面写着“烟台张裕公司金奖白兰地”,颈上写着“40年陈酿”(中文版为“老酒”,即张裕广告中所指的“四十年金奖白兰地”),酒标中心写着英文名“特级精品白兰地”(中文版为“特级金奖白兰地”)。酒标上方有6枚奖牌——包括张裕白兰地在1910年南洋劝业会、1914年山东第一商品展览会和1915年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上获得的奖牌,瓶口贴有“财政部税务总局洋酒、啤酒检查验证”的密封税票——当时张裕公司生产的白兰地和葡萄酒被财政部税务总局列为“中外商人在华仿制的洋酒”。

张裕白兰地是一种以白葡萄为原料,经过发酵、蒸馏、橡木桶陈酿而成的烈性酒。根据1930年发表在《山东农矿厅公报》第二卷第二号上的《烟台张裕酿酒公司考察报告》,“其白兰地由陈酿白葡萄酒蒸馏而成,每年可产65700升”。1939年10月28日,《申报》刊登了张裕的广告,说:“八斤葡萄汁酿一瓶酒,四瓶酒蒸馏成一瓶白兰地。”广告显示,张裕“40年金奖白兰地”当时在上海市场“定价6.50元/瓶”。

值得一提的是,“金奖”也是张裕公司的注册商标之一。1936年8月31日,张裕公司向工业部商标局提交了创设商标专用权的请愿书,提出“商标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项中的‘金奖’商标应当用于白兰地酒产品”。工信部商标局的核准理由称:“经审查员审查,不存在违反《商标法》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应当依照《商标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予以公告。”(陈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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