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翔威(吴翔宇)

来源:党媒默认数字租户

吴翔威(吴翔宇)

“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促成了充电桩的建设。但目前在居民区安装充电桩还存在一些障碍,严重影响了私人电动车的普及。”全国人大代表、南方电网湛江供电局220千伏雷州巡线中心副主任吴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计划提出《关于加快发展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希望政府对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给予政策和规划导向支持,规划、住建、发改、交通、供电、消防等各部门。将全力配合,将与现行政策、标准和规定相违背的内容尽快调整到位。

在五象变电站进行日常巡视工作。

据吴翔分析,目前小区充电桩建设主要存在三个问题。首先,老小区建设前期没有考虑充电设施,电力容量冗余有限,而新小区由于缺乏具体的建设要求或预留标准(电力容量、预留方式等)而受限。)等因素。其次,相关充电桩建设技术规范对居住区充电设施的安全标准较高,规定地下停车场需建设防火隔离带。一些业主出于安全责任和可能存在的管理风险,往往不配合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现场勘察、安装和建设。最后,目前小区主要是购车者向电网报电,车企提供慢充电桩安装服务的“自报自用”模式。但随着报告的快速增长,私人充电桩的无序使用会冲击居民小区剩余的有限电力容量,不同用户委托不同施工单位,也可能造成安全隐患。

五乡充电桩调查照片

经过调查研究,吴翔计划今年提出《关于加快发展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议》。“一方面大力推广充电服务经营者、物业、用户等各方参与的‘统一建设、统一运营’模式,另一方面提高居民区充电服务经营者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要求。”吴翔建议。

此外,吴翔还建议,支持充电服务经营者在居民小区安装独立电表,与电网直接结算电费,鼓励以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充电服务模式。居民区电力容量不足的,充电服务经营者应当向电网申报增容,电网企业应当做好电网建设和改造的配套工作;住建部会同电网企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新建住宅小区充电设施配置或预留标准;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加快制定安全责任保险相关规定,完善消防、电气等设计要求,明确充电服务经营者、物业、用户的责任。“还可以鼓励运营商开展智能收费管理、多用户分时等创新运营模式,积极探索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和需求侧响应获取增量收益的方式,逐步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化推广模式。”吴翔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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