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厦门大学研究生院2023年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厦门大学研究生院2023年招生简章)

XMU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侨领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在建校10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学校发来贺信。贺信指出,厦门大学是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大学。一百年来,学校秉承爱国侨领陈嘉庚先生的遗志,形成了“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的优良校风,创造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中华文化海外传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个

培训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扎实广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注册模式

我校选拔博士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有四种方式:直接录取、连续录取、报考和普招。

(1)直接攻击博客

直接招生是对我国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简称“推免生”)直接选拔博士生的一种招生方式。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直接博士生),入学后取得博士身份。直考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免试推荐研究生的录取阶段。报考条件和方式详见《厦门大学2023年推荐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直接博士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s://zs . xmu . edu . cn/info/1055/4364 . htm)。

根据教育部和厦门大学关于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直接进入高校的考生应具备推荐免试资格和名额,并在教育部免试服务系统上成功注册。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免试系统信息为准。

2022年12月直接参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考生。

(2)连续读硕士和博士。

硕士是我校面向优秀研究生选拔博士生的一种招生方式。硕士学位的招生工作安排在每年的秋季学期。2023年硕士、博士学位遴选相关规定详见《厦门大学硕士、博士学位遴选办法》及研究生院关于2023年硕士、博士学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三)申请评估

2023年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报考全科,其他单位报考。

考试分为申请材料初审和面(笔)审两个阶段。是指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相关学院(研究所)组织实施的招生方式。有关考生除符合本通则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须符合《院系博士生报考与选拔办法》(详见各学院网站公布的选拔办法)中的其他要求。

应用程序选择方法如下:

1.注册和提供申请材料

请考生向我校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申请材料(申请要求见第八节“报名”)。

2.审核并确定面(笔)测试列表。

各科室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我院专家导师组对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以评分的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面(笔)考名单,经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终审后通知入围者参加面(笔)考。

3.组织面(笔)考

考生面试(笔)测试由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组织,面试(笔)测试时间和内容以各学院公布的选拔办法为准。

具有相同学历的考生还必须额外参加一次考试:

(1)思想政治理论:具体考试时间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考试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2)硕士学位两门主干课程须加笔试。

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的考试和选拔办法将于近期公布。请关注我们网站和各部门网站的相关信息。

(4)一般招聘

2023年我校统招考试招生单位为:医学院(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

一般的招聘方式分为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初试由学校组织,复试由各学院(研究所)组织实施。

1.初步试验

初试科目包括外语和两门商科(共三门,以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考试科目为准)。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初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周六)-3月12日(周日)。同等学力考生参加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的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初始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详见准考证)。

2.复试

我校将在初试结束后公布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一)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业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等方面的考察。同等学力考生需在一次笔试中选修两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进行复试。复试具体内容和方式请关注各部门网上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学院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部门网上通知。

(3)复试权重:复试权重占最终总成绩的60%。

招生计划

今年我校共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200人(不含国际及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包括各类专项。最终总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在录取阶段,我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学校发展情况和学科需求,对各部门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2023年博士点招生计划请关注我校招生办网站信息。

学习风格和年限

我校博士研究生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位博士研究生有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详见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学制为5年,通过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报考和普招等方式录取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期限为8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自录取至获得硕士学位之日起,在校学习时间最低不少于五年。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招生专业和导师

有关招生信息,请参考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我校继续实行按导师组招收培养博士生的招生培养模式。导师组导师相关信息详见《关于在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各部门网站、导师个人主页公布2023年厦门大学具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的通知》。

注册和准入类别

考生报考类别按学习风格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风格分为定向和非定向。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相同,报名后不可更改。报考时请慎重选择。报考定向类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1.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日制学习。在职考生须从原单位辞职,并提交辞职证明;否则取消其资格;非在职考生需提交非在职证明材料。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创业。

2.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定向就业:只有教育部列出的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西部高校定向培养计划、新疆高校博士学位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部省共建高校和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可以招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定向就业。此类非在职考生应将其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照考生录取前签订的协议到指定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可以留下自己的人事档案、户籍、工资关系等。入学后在原单位工作,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工作。国家专项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生:我校招收教育类和部分工科类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生。

注:“厦门大学附属医院在职医务人员计划”只在我院招生。

申请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方向正确,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至少有两位申请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或同等专业职称)的书面推荐。

3.硕士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硕士应届毕业生(最迟须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方可入学);取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自取得学士学位之日起至录取博士生之日止),并达到与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报考考生,外语水平、学术水平及其他相关条件应符合有关部门《博士研究生考试选拔办法》规定的要求。

5.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学位、专业、工作年限、工作领域等要求。相关学科的。

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应届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否则取消资格)。

7.同等学力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报考我校:

①在所报学科、专业学习过至少5门硕士学位课程,并经考核合格(须提供教学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及以上与应用学科相关的论文,或获得过与应用学科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8.国家专项计划的申请条件还需要满足国家相关文件中的申请要求。

9.国内海外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可报考化学工程学院化学(0703),生命科学学院生物(0710),海洋与地球学院海洋科学(0707),环境与生态学院生态学(0713)。具体请咨询相关院校。

输入某人的名字

1.报考我校2023级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注册分两步进行:

(1)登录我院博士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填写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费。

(2)将相关申请材料寄送(寄送)到报考院校。以上两步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责任考生自负。

2.网上注册和网上支付时间:

(1)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30日。其中,“定向新疆高校培养博士学位教师”、“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部省共建高校”考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4月7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如个别学院生源不足,由所属学院向我校招生办、考点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于4月1日至4月7日开放第二次报名。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相关学院发布的最新通知。注册地址:https://bsbm.xmu.edu.cn。具体报名要求和程序请参见我院考试中心网站上的相关通知。

(2)申请费每人160元,申请费确认缴纳,不退。

3.向报考部门发送(寄送)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须于2023年1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所报考部门。逾期受理不再受理。

发送到报考部门和部门的申请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3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末尾的“我的自述”一栏签字确认。全日制招生类别考生(详见本简章第六条“招生录取类别”)须在“政策告知”一栏签字承诺:录取到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非全日制博士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离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转到我校。如发现相关材料不合格,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此类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2)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只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是以专科形式考上硕士学位,只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即可);

(4)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我校研究生院(系)培训办公室加盖公章的硕士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所报学科、专业两名副教授(或同等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复印件(含鉴定书、应届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硕士阶段无硕士学位论文要求的考生可免)、其他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8)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9)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0)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1)报考人员还应提供《博士研究生报考院系考核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12)报考定向类的考生,还需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提交与其学历相关的其他材料。

4.获得“直击博”资格的考生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30日。

5.获得“硕士、博士”资格的考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以我院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6.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参加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7.通过资格初审的普通考生,可于2023年3月6日登录博士报名系统(https://bsbm.xmu.edu.cn),下载打印初审准考证,并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我校考场。

8.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院系的一个研究方向。

职称考试

1.初审:报考院系、招生办、我校考试中心根据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和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

2.复试:复试前,学校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试。资格材料包括:①身份证原件;②博士生准考证(统招);③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④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⑤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原件和本科学位证原件;⑥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学历学位认证:考生(直接录取博士、硕士的除外)经确认被我校录取后,需将本人最高学历(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网上验证码(或报告号)上传至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考生须在2023年5月30日前完成此项操作,具体时间请关注招聘网页和部门的通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网上核查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网上核查报告”,点击“高等学籍”下载核查报告)。

(2)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的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http://zwfw.cscse.edu.cn/,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进入“学历学位认证”进行网上申请认证,下载本人学历学位认证)。

(3)非应届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网上核实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网上核实报告”,点击“学历”。下载核查报告)或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网上核查报告”,点击“高等教育”下载备案表)。

(4)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核查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网上核查报告”,点击“学位”,下载核查报告)。

注: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含复试、考核)和录取资格。其他复习资料请关注招生办通知和各学院网站。

身体检查

考生体检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十一

复试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保证质量、质量更优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原则请参考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意见和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原则。拟录取结果可于2023年6月在厦门大学招生网查询,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寄出。

十二

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核定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历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13]479号),具体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博士生学费:39000元/生。全程(前三年付费,每年13000元/生);非全日制博士生学费:12万元/生。全程(前三年缴费,每年4万元/生)。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三

奖励和赠款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助”、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完善的奖学金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博士生奖学金的种类有:

1.直接学位新生奖学金。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都将享受新生奖学金。直接学位新生奖学金为每人20000元,在新生入学并通过期中考试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新生奖学金可与校内其他各类奖学金同时享受。

2.“南强优博计划”专项资助。入选“南强优博计划”的博士生,除享受与其他博士生同等的奖励和助学金待遇外,在学校规定的学年内,每年还可获得学校额外的专项资助。具体标准是:期中考试前,平均1.5万/学年;期中考试合格后,平均2万/学年;总资助期限不超过5年;如果期中考试不及格,将停止资助。资助方式参见厦门大学“南强优秀博士计划”实施办法(https://GS . xmu . edu . cn/info/1196/16205 . htm)。

3.学术奖学金。奖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并取得厦门大学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非在职考生、新疆高校博士学位教师培养计划非在职考生、部省联合高校计划非在职考生。受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学生类型

学术奖学金

(每年一次性付款)

博士生

(包括直接博士生)

三年前。

1.3

从第四年开始。

(免学费)

0

4.补助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基本生活费。分别适用于纳入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取得厦门大学学籍且在学年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新疆高校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博士学位教师、部省共建高校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非就业硕士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在职考生)、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研究生(在职考生)、新疆高校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培养计划研究生(在职考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受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年

学生类型

国家补助金

(在12个月内分发)

校长奖学金

(在12个月内分发)

博士生

(包括直接博士生)

三年前。

1.5

1.8

从第四年开始。

(免学费)

0

3.3

5.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奖项从3000元/人到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的评奖通知为准。

6.三助一助。学校有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兼职辅导员等多个岗位,研究生可通过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注:奖学金、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种奖学金、助学金要在学生缴纳相关费用后才能发放。

十四

住宿和费用

1.我校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在正常学年内提供住宿。学生报考,住宿费自理。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西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部省共建高校计划、新疆博士教师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计划除外)的,不得安排住宿。

2.考上国际华文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信息学院(国家型号软件学院)、能源学院、航天学院空、电子科学技术学院(国家型号微电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医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开发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贾化工学院博士生根据其研究平台考上思明校区、翔安校区或漳州校区;其他学院(研究所)的博士生留在思明校区。

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相关学院(研究院)相关学科的博士生留在相应校区。各校区共享教学实验设施、师资力量、全校选修课等教学资源。

3.博士新生住宿2人/间,住宿费每学年1600元/人(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学生宿舍一般都配有卫生间,互联网,空,热水器,保险柜。宿舍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具体住宿安排将在入场后公布。

十五

监督、资格审查和违规处理

1.如果在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中有违纪行为,可以向我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0592-2186219。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业务素质、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复审不合格者,由我校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3.凡以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六

其他说明

1.报考几所学校,同时被我校和外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23年5月20日前做出选择,并将情况告知我校。否则,如发现该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

2.全日制非定向类录取的非应届考生和应届在职考生,须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本人离职证明(或无工作证明)和人事档案提交至录取院校(研究院)。如果不这样做,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

3.我校招生办负责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和考试工作。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联系信息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电子邮件:zs@xmu.edu.cn

网站:https://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

传真: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

网站:https://kszx.xmu.edu.cn

各部门秘书的电话号码请参考招生办网页。

十七

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来源:厦门大学招生

编辑:张火火、曾欢欢

厦门大学党委宣传部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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