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国际组织有哪些(政府间国际组织是什么意思)

政府间国际组织有哪些(政府间国际组织是什么意思)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外交流合作的增多,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开展公益活动越来越频繁,不仅带来了项目、资金,也带来了多样的理念、先进的技术和有益的经验,为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交往、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规范和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合作,2016年4月28日,NPC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并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什么是海外非政府组织?

国外的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开展活动。

能做些什么?有什么不能做的?

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由哪些部门负责?

然后

辽阳警方带大家增长见识。

问:

什么是海外非政府组织?

答:

行政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指在境外依法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智库等非营利性、非政府的社会组织。这里的“境外”包括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社会主要指协会、学会、商会等非营利组织。在境外合法设立,而智库主要是指在境外合法设立的非营利性和民间的研究中心和咨询中心。

问:

非政府组织的两个主要特征是什么?

答:

非政府组织不属于政府部门,不是国家设立的。一般来说,非政府组织有两个主要特征:

1.“非政府”。主要是指组织具有民间特征,资金和人员来自民间,决策机制不依赖于政府部门。性别是NGO和政府部门的主要区别。

2.“非盈利”。主要是指组织的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取得的收入和利润必须用于公益事业,不得在发起人和会员之间进行分配。“非营利性”是非政府组织与营利性企业的主要区别。

问:

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在哪些领域开展活动?

答:

《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依照本法在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领域开展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以及在救灾和赈灾中。

问: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开展活动应该采取哪些方式?

答: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并设立代表机构;未注册的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

未经备案登记设立代表机构和开展临时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或变相开展活动,不得委托、资助或委托、资助中国境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问: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开展临时活动备案。他们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答:

行政法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是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的登记管理机关。辽宁省公安厅负责辽宁境内活动的登记备案,具体为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我们在省公安厅出入境接待大厅设立了接待窗口。

问: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注册需要哪些条件、文件和材料?

答:

《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根据其业务范围、活动领域和活动情况,申请在中国登记设立代表机构:

(一)在境外依法设立;

(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有利于公益事业的发展;

(四)在境外已存在两年以上并开展实质性活动;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境外非政府组织申请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必须先从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中确定一个与该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领域相关的部门或单位作为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代表处后,向公安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境外非政府组织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设立代表机构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申请代表机构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申请书;

(二)符合《管理法》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三)拟设代表处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和简历,以及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四)拟设代表机构住所的证明材料;

(五)资金来源证明;

(6)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登记机关对境外非政府组织设立代表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登记的决定。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向核准登记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颁发登记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问: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开展临时活动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

境外非政府组织未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与中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中方合作方”)合作。

1.备案材料提交人:中方合作伙伴。

2.备案时间:临时活动开展前15天,应向当地登记机关备案。在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下,需要临时活动的,备案时间不受十五日前备案的限制。

3.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境外非政府组织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二)境外非政府组织与中方合作者的书面协议;

(三)临时活动的名称、目的、区域和期限等相关材料;

(四)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及中方合作者的银行账户;

(五)中国合作者的批准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登记机关收到相关备案材料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核。只有达到备案要求,境外非政府组织才能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登记机关认为备案的临时活动不符合《管理法》有关规定的,应当及时通知中国合作者停止临时活动。

4.临时活动期

临时活动期限不满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重新备案。

问:

中国公民能否受雇于已注册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

答:

当然可以。境外非政府组织登记代表机构必须遵守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备案。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违法聘用中方工作人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运作时享有哪些权利?必须遵守哪些义务?

答: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只要依法进行,就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即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法行为和权利受现有法律保护,不可侵犯,包括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合法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保护。

《管理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中国的国家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或资助营利性活动、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与中国合作伙伴的合作过程中或者在活动中有明确受益人的情况下,不得对中国合作伙伴和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的条件。

问:

中国政府相关部门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了哪些必要的设施和服务?

答:

1.提供指导。部和省级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和项目目录,公布业务主管单位目录,为其活动提供指导。

2.政策引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为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和活动指导服务。公安机关通过统一网站公布代表机构设立和临时活动备案程序,方便境外非政府组织查询。

3.税收优惠。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免费年审。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年检不收费。

5.容易工作。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首席代表和代表中的境外人员可凭登记证和代表证明文件依法办理聘用等工作手续。

问:

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可以在中国募集资金吗?

答:

境外非政府组织及其代表机构不得在中国境内募集资金。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更谈不上慈善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临时性活动,应当与境内相关单位合作开展公益活动,募捐不符合《慈善法》。

问:

境外非政府组织可以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吗?

答:

行政法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不得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设立代表机构后,不得在其住所以外设立所谓的“办事处”或“项目办公室”。

问:

中国政府的哪些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活动?

答: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国家安全、外事、财政、金融监督管理、海关、税务、外国专家等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问: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调查境外非政府组织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

答:

公安机关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涉嫌违反行政法规定的,应当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采访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和其他负责人;

(二)进入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住所和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三)询问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就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封存可能被转移、销毁、隐匿、篡改的文件和资料;

(五)查封或者扣押涉嫌违法活动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问:

未经登记或备案,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或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答: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非法财物和非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问:

我国境内单位或个人明知其代表机构未登记、临时活动未备案,而与境外非政府组织合作,或接受其委托、资助、代理或变相代理开展其活动和资金收付项目活动,应给予何种处罚?

答: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非法财物和非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问:

境外非政府组织打着公益慈善的幌子,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的违法活动,该如何处罚?

答:

境外非政府组织或者其代表机构实施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行政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境外人员违反行政法规定的,有关机关可以依法令其出境、递解出境或者限期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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