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瑜天雅是正规公司吗(曼瑜天雅怎么加盟)

中国网财经9月27日讯(记者左儿)近日,湖北省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调查信息,向沙洋县人民法院申请冻结谢航峰、罗南春、罗南芬、林、黄武林、赵景义账户。案号

中国网财经9月27日讯(记者左儿)近日,湖北省沙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企业调查信息,向沙洋县人民法院申请冻结谢航峰、罗南春、罗南芬、林、黄武林、赵景义账户。案号为:(2021)鄂0822财保29号(2021)鄂0822直保60号,已保存。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被财产保全的人员均与微信业务品牌“余曼天涯”有关。

公开资料显示,谢杭锋是余曼天涯的创始人兼董事长。此外,天眼查信息显示,谢航峰分别为广东航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成都余曼天涯天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罗春分别担任广东省航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和成都余曼天涯天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

罗南芬,广州余曼天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重庆余曼天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重庆蒙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监事

赵静怡是四川余曼天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为80%。

公开资料显示,微信商家余曼天涯隶属于广州余曼天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6月22日,注册资本1200万元。罗芬持股80%为第一大股东,同时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罗蒙作为第二股东持有20%的股份。另据公开资料显示,谢航峰是余曼天涯的创始人兼董事长。

涉嫌重复虚假宣传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11日,央视公布了量子概念产品,其中号称“减龄10年不是梦”的微信商业品牌“余曼天涯”被点名。其中一款产品量子保湿喷雾,在多个平台宣称具有“抚平皱纹、减龄、调整轮廓”的功能。

央视表示,这些打着“量子”招牌的所谓高科技产品,与量子概念毫无关系。中科院专家表示,由于量子态需要极其恶劣的环境和高昂的经济成本,到目前为止,量子技术还没有进入大众的日常生活,所有打着“量子”旗号营销的日常生活产品都是虚假宣传。

据了解,“余曼天涯”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包括“儿童面喷”、“美颜精华”、“妈咪宝植物精华”等多种产品。已在官网公开宣传上述产品具有延缓衰老、治愈疾病的功效。

但记者注意到,根据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信息,“余曼天涯”公司旗下的“余曼天涯童眼喷雾”、“余曼天涯面部精华”等多个产品属于国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禁止使用医疗用语或者容易使营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2021年新实施的《化妆品监管条例》规定,化妆品广告不得有下列行为:虚假夸大化妆品的名称、方法、效用或者性能;利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使人误解其效用的;宣传导向。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余曼天涯”公司也因发布虚假广告被监管部门处罚。2020年1月6日,该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责令整改,罚款70万元。2019年11月,该公司因涉嫌从事虚假广告违法行为被罚款70万元。

销售模式有争议。

据余曼天涯旗下公司官网介绍,余曼天涯在全国城市中率先采用互联网众筹模式,让有资质的代理商轻松拥有一家品牌管理公司:“组建团队,专业的营销导师,教练级团队组建的商学院不断输出专业的培训体系,不断帮你拓宽线上资源,同步实现线下各大联盟,拆分一个几十万人的团队。”

此前,一位自称“余曼天涯华南战区”的“区域总裁”代理商告诉本报记者,余曼天涯不同代理商的价格是不一样的。想成为余曼天涯的代理,只要推荐的新代理等于或高于自己的水平,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推荐奖。推荐比自己低的代理,可以直接赚差价。代理人解释说,“比如你是市代表,你推荐的人想当省代表(更高一级),你也可以获得10元/瓶的推荐奖。”

同时,代理商向记者分享了《余曼天涯品牌代理政策》和《余曼天涯中国各级产品价格表(更新版)+扁平化推广奖》。

《余曼天涯品牌代理政策》显示,余曼天涯的代理商有团购、特价、市代、省代四级。团购最低起订量5瓶,198元/瓶,总价990元;特别订购数量为12瓶,155元/瓶,总价为1860元;来自市内的订单数量为60瓶,125元/瓶,总价7500元;最低起订量480瓶,98元/瓶,总价47040元。

《余曼天涯中国各级产品价格表(更新版)+平奖》显示,余曼天涯的儿童喷脸、雕刻精华霜、驻颜精华、修复面膜等37款产品,均有零售、团购、专约、市代、省代五个不同级别代理商的提货价格。不同的产品对应以上五个级别的代理商”

代理人说,在上述五级代理之上还有更高一级,即区域总裁代理。“这个级别代理的门槛是你需要一次拿到50万。现在你需要一个团队来申请这个级别的代理。”

对于上述模式的合规性,中国网财经记者向“余曼天涯”公司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对方并未回复。

根据《MLM禁止条例》第七条规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向被发展人员计算支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获取非法利益;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通过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盟资格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盟,牟取非法利益;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线上线下关系,根据下线的销售业绩计算并支付线上报酬,谋取非法利益,都属于传销行为。

(责任编辑:郭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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