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育婴师报考条件2022最新规定(高级育婴师证怎么考)

我以为我雇了一个“高级育婴师”

高级育婴师报考条件2022最新规定(高级育婴师证怎么考)

谁知道呢?

“无证人员”

30000元78天

马宝被任命为“高级育婴师”

拿不到证书

2018年12月,南京的朱女士为了让自己的宝宝得到专业的照顾,与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了《保姆服务委托协议》,预约了一名“高级保姆”,合同金额为29340元,服务期限为78天。

在公司的“高级育婴师”郑某找上门10天后,2019年1月18日,朱女士与郑某因照顾孩子发生矛盾。朱女士要求公司提供郑的专业“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书。公司未提供郑的《高级育婴师资格证》,但提供了《母婴护理证》,证明日期为2013年7月26日。该证书记载“持证人郑某参加母婴护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格”。

不久,朱女士将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对方在服务销售过程中将不具备“高级育婴师”资格的人谎称为“高级育婴师”,属于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一退三赔”。

一审法院认定

所谓的高级托儿所服务。

也是一七公司的内部划分。

涉嫌误导消费者。

足以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

做出错误的选择。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我国人社部门对育婴师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明确规定。《育婴师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考试合格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分为育婴师(5级)、育婴师(4级)、高级育婴师(3级)。

易奇公司辩称,“高级保姆服务”只是对保姆服务水平的一种称谓,并不是保姆有高级保姆的资格证。公司的店里都有宣传册,上面标明了保姆服务等级、金额、服务内容等。这个服务水平是朱女士看了之后选择的,公司的APP也有相关信息。

易奇公司是否涉嫌欺诈?

法院认为,公司是提供母婴护理服务的专业机构,朱女士基于对该专业机构的信任,选择了被告提供的高级育婴师服务。但陆毅公司表示,所谓的高级保姆服务只是公司内部的一个分工,显然不符合普通消费者的认知,也规避了国家对母婴行业服务人员的资质管理要求。易奇公司涉嫌误导消费者,其行为足以导致朱女士陷入错误认识,做出错误选择,构成欺诈。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朱女士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判令陆毅公司退还朱女士29340元,赔偿88020元。

二审法院认为

一七公司正在订立合同。

并且在履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终审判决支持“一退三赔”

叶仪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上海市一中院,理由是双方在签订协议前已就协议内容进行了沟通,叶仪公司告知了服务内容,包括育婴师的情况;易奇公司对于育婴师的水平有自己的内部划分和标记,提供的服务是按照自己的标准进行的,不是国家标准,不构成欺诈。

上海市一中院审理认为,陆毅公司作为母婴服务的专业提供者,在签订合同时未向消费者作出如实说明,然后委派不具备育婴师资格的人员提供服务。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首先,易奇公司应当如实陈述并明确告知消费者合同内容及涉及的专业问题,不得误导消费者。

其次,在双方签订的《保姆服务委托协议》中,明确记载朱女士的任职为“高级保姆服务”。同时,在陆毅公司的宣传册上,对专业团队的介绍是这样的:“爱果保姆分为高级、特殊、特别、VIP四个等级,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不同层次的服务”。无论是公司的宣传册,还是双方签订的服务协议,按照消费者的一般认知,“高级护士”指的是护士的资质等级,而公司上诉称这一等级的描述是基于公司自身的内部划分,专门针对服务内容,这显然违背了消费者的一般认知。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其已经明确告知消费者这一具体方向,消费者对此有明确的认识,就会误导消费者,使其基于错误的认识做出错误的选择,公司对这种情况具有主观故意。

第三,公司实际委派为朱女士提供服务的人员郑,仅持有《母婴护理证》,不具备任何级别的育婴师资格证书。

2020年4月,上海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伊一公司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一退三赔的惩罚性赔偿,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内容,图片,视频等均是来源于用户投稿和互联网及文摘转载整编而成,不代表本站观点,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其著作权各归其原作者或其出版社所有。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在线联系站长,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作者:美站资讯,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zw.com/n/282395.html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