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世立案例分析(兰世立事件来龙去脉)

曾经的湖北首富、“中国民营航空之王空”兰世立,因为涉嫌合同诈骗,陷入了879天的困境。据他说,他超过100亿元的总资产化为乌有…最近,兰世立从“洪通”名单上的一个人变成了一个无辜的人,他的人生被翻转了。

兰世立案例分析(兰世立事件来龙去脉)

兰世立曾经是湖北首富,被称为“中国民营航空之王空”。他用了15年的时间从一个小销售员成为亿万富翁。鼎盛时期拥有湖北最大的房地产公司,国内最大的国际旅行社,甚至20架飞机,总价值120亿元。

然而,从2016年3月3日到2021年12月20日,兰世立因为涉嫌合同诈骗罪,陷入了长达879天的窘境。据他说,超过100亿元的资产被抹去…

在连续12名律师被拒绝代理他之后,兰世立找到的第13名律师确信兰世立是无辜的,并为他辩护。

1月6日,消失许久的兰世立以一个清白的身体回到了大众面前。

作为中国首例“洪通”名单上的人被判无罪的案件,兰世立自救过程背后有什么故事?带着这些问题,独家专访了兰世立的辩护律师、(全国)律师事务所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孙。

2016年,兰世立为自己指定了辩护律师。

2015年3月,兰世立与深交所上市公司麦趣尔实际控制人李勇及其兄弟李梦、李刚签署合作协议。双方计划共同收购泰国东方航空空公司(以下简称“泰国东方航空”)。但后来,兰世立与李氏兄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就购房款、股权转让、公司管理等问题产生纠纷。2016年2月,李氏兄弟向广州警方报案。2016年3月2日,广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2016年3月3日,兰世立被收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在指定居所被监视居住,7月9日在监视居住期间脱逃。

2016年8月,在新加坡的兰世立遇到了孙,他将成为自己未来的辩护律师。

据孙介绍,2015年9月,他在湖北十堰代理了一起刑事案件,案件终审判决颇为成功。后来在湖北又办了一个案子,结果很好。兰世立的朋友、北京律师王向阳碰巧看到了这些案例。后来,兰世立的案子发生后,王向阳向兰世立推荐了孙张健。在此之前,孙和兰世立并不相识。

2016年8月左右,孙和兰世立在新加坡第一次见面。“兰世立是一个不仅会说话,而且说话相当有口才的人。”对兰世立的第一印象,孙认为他“固执而急躁”

临走时,兰世立明确告诉孙,如果有一天他被公安机关逮捕,他要让家人找到孙,做他的辩护人。

2017年前后,兰世立被国际刑警组织列入红色通缉令。2019年11月9日,兰世立被国际刑警组织从新加坡抓获,并通过新加坡警方和中国警方押解回国,后被羁押在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和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2020年1月,兰世立的姐姐根据哥哥兰世立此前的建议找到孙,聘请孙为兰世立的辩护人。

律师支持兰世立无罪辩护。

兰世立在之前的记者会上表示,他已经接触了12名律师,建议他认罪。然而,第13名律师支持无罪辩护。这位律师是孙。

孙说,2016年第一次与兰世立见面时,根据兰世立对案情的介绍,他当时给出了无罪辩护的意见,兰世立也认可。“当时我没有看到相关证据,但基于兰世立向我出示的案件事实,我作出了无罪辩护的判断。我想这就是他后来信任我的原因。”

2020年1月,孙去看守所第一次见到了兰世立。兰世立第一句话就是“你可以来”。随后,孙开始为辩护。在此期间,由于疫情原因,孙与兰世立的会面大多以视频的形式进行,几乎每次都有激烈的争论,像是“吵架”。

孙说,本案最大的难点在于证据复杂、数量众多,而且大部分证据来自境外,多为泰语或其他外语。国外的证人相当多,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很难核实。因为疫情,孙不能经常飞往广州。因此,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兰世立的家人在广州聘请了一名律师,负责每周或半个月会见一次,帮助孙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随着对案情和证据的深入了解,孙更加坚定了之前的判断,为兰世立进行了无罪辩护。

法院认为,兰世立不构成犯罪。

2021年12月17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公诉机关指控兰世立犯合同诈骗罪,被告人兰世立无罪。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兰世立伙同李全江(即李梦)收购公司股权。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人兰世立曾私自转让公司60%的股权。但上述事实不能认定为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客观上,被告人兰世立没有通过签订或履行合同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钱财。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兰世立犯合同诈骗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被告人兰世立及其辩护人提出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抗辩,予以支持。法院判决被告人兰世立无罪。

对此,孙表示,兰世立案是一个跨领域的案件,即案件本身就是一个民事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一方认为另一方可能涉嫌欺诈。公安机关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予以刑事立案。而刑事-民事案件往往在签订合同时粗心大意,对出资时间、出资金额、履行期限等细节没有约定。而且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误解未能及时沟通,导致嫌隙加深。

在孙看来,兰世立与李氏三兄弟之间的合同存在歧义:“由于合同不明确,字面理解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以现金出资的3亿元中,1亿元为购买款,其余2亿元为支付给兰世立的股权转让款;第二是李梦的3亿元现金出资是收购价格,但需要另外支付2亿元股权转让款给兰世立。”由于合同中的约定不明确,为后续收购的资金短缺、泰国东方航空的经营权以及暹罗公司与东星在线股权变更产生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最后,法院采纳了兰世立与李三兄弟之间的纠纷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

兰世立可能不要国家赔偿,但会起诉李氏三兄弟。

兰世立此前表示,他的案子从2016年3月3日到2021年12月20日,历时6年9个月17天。在此期间,我在泰国东方航空空有限公司的14架波音系列飞机(包括4架波音747-400飞机、2架波音767-346飞机、8架波音737-300飞机)产权及泰国东方航空空有限公司股权被李三兄弟非法占有,100多亿资产化为乌有。

对此,兰世立认为,李氏三兄弟已经对自己进行了诬告、陷害、诽谤,属于犯罪行为。之后我会考虑对他提起诉讼。有两个诉求,一个是要求对方为诬告陷害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一个是拿回本该属于我的被非法占有的财物。”

对此,孙表示,兰世立极有可能对麦趣尔和李三兄弟提起诉讼,要求追回财产并进行索赔。

至于国家赔偿,孙表示,如果兰世立提出国家赔偿,胜诉肯定没有问题,无非是赔偿金额的问题。但据他了解,兰世立目前并无此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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