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明环保局现在如何了(宋江明星)

水浒传第513回(文/焦木)

宋江明环保局现在如何了(宋江明星)

水浒传里有几个“外间”。所谓“外室”,也叫外宅,是指有老婆的男人不把他的女人带回家,只把她关在外面,类似于今天的小三或小三。比如被鲁达救下后,在雁门县给赵做外房。阎婆惜也是宋江的“外间”,宋江刚刚在郓城县买了房,安顿了她。从屋内可以看出,外间的地位很低,不如嫔妃。

后来宋江的赵文包留在了阎婆惜,阎婆惜给宋江看了晁盖的信,于是胁迫宋江,要他答应自己三个条件。其中,首要条件是“文件化”。

阎婆惜说:“第一,你可以从今天起把我的原始文件还给我;再写一张纸,让我再嫁张三,不敢再争。”——《水浒传》

这个供奉阎婆惜的“文件”是什么?从这句话来看,“典当”就是抵押、典当的意思。这么说,难道阎婆惜就像是物件一样,被典当给了宋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央视水浒传中的阎婆惜形象

要了解宋江和阎婆惜的典当关系,要从中国古代的“典妻”说起。

典当妻子习俗的出现

所谓典妻,就是把自己的妻妾抵押给别人,以换取一定的利益,通常是金钱。这种抵押贷款通常有一个时间段。当它到期时,它必须被赎回。如果不是赎身,就是卖老婆。注意,典妻中的妻子不仅限于妻子,还包括妾、婢女等。

早在2200年前的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典妻”的标志。

韩非子肖像

如今,家族的生产法则也是忍饥挨饿,吃苦耐劳,身强体壮。军队虽难,饥寒交迫,衣食温暖,但一定是家。悲悯衣食,互利幸福,饥日饥年,嫁娶卖子者必在家。——《韩非子·六叛》

韩非子提到“娶妻卖子”。老婆是自己的老婆怎么结婚?所以这里的“娶妻”就是“卖妻”。卖老婆是一次性的事情,你把老婆卖给别人之后就不能赎回来了。

直到汉代,这种现象依然存在。南北朝时期的、南等材料中也有“妻儿被押卖”或“妻儿被押卖”的说法。什么是“质量”?《说文》解释得很清楚,就是接受实物货币,也就是典当、抵押。很明显,女人被当成了物品。然而,这并不是真正的“典当妻子”。

为什么会出现「卖妻」「认妻」的现象?​

原因是当时战乱频繁,饥荒严重,赋税也很重,普通人无法生活。为了填饱肚子,他们不得不这样做。管仲说,粮仓知礼仪,衣食足知荣辱。当人们吃不饱饭的时候,人们就不在乎很多礼仪法律了。为了生存,他们可以做任何事情。因此,在战争时期,甚至可能出现“好吃饭”的情况。至于用人肉当口粮,历史上也不是没有。汉末,程羽用人肉做曹操的口粮。

曹操的影视形象

当然,本质上是因为男权社会中女性地位低下,只有男人可以卖老婆,而不是女人可以卖老公。

订婚习俗的发展

到了唐宋时期,娶妻基本成了一种习俗。对于有些人来说,即使没有战争,没有饥荒,没有重税,他们还是会娶妻。

如果你说你老婆是为了吃饭才被逼的,似乎你可以原谅她。但是,如果不是为了肚子,而是为了其他目的,那就不可原谅了。目的是甚麽?不是换钱,就是代孕,甚至是还债。当然,关系好的话,甚至不用给钱。

宋代周觅在董祺俞晔讲过这样一个故事。

董祺·俞晔(来源网络)

潘:我有三个儿子,但我一个也没有。陈:我家有个丫鬟生了孩子,可以借一下。它一出生就生孩子。及遣至,即翁之母也。——《启东狂言》

陈翁的父亲和潘的父亲,都是朝臣,年龄相仿,关系很好。然而,潘的父亲当时没有孩子,所以陈翁的父亲把他的婢女(她生了陈翁)借给了潘父。后来,这个婢女生下了潘。这个故事歌颂了一个母亲生了两个儒者的事实,但也可以看出,除了陈辅把婢女免费送给潘福以外,当时娶妻是很正常的。

宋代有大量的典妻,典妻在《续资通鉴》、《夷坚志》等文献中多次被提及。

苏轼还告诉皇帝,因为干旱、蝗灾等原因,岭南人经常把妻子许配出去,把孩子卖掉,二十年来一直没有断绝。有的官员还故意借钱给穷人,条件是借老婆女儿一段时间,强迫穷人“娶妻”“娶女”,实在可恶。宋朝皇室很多,有的地位低,赚不到钱养家糊口,也会舍弃妻妾。有钱人争相租房取乐。

苏东坡雕像

当时妇女被送给别人当临时妻妾传宗接代,还被送给别人当奴隶替丈夫还债,称为“发配”。一旦被当成仆人,这些原本是妻子的女人,往往和婢女一样悲惨。

因为水旱灾害,或者因为公私债务,书的原著和结局并不熟悉,已经逐渐成为一种惯例。虽然名字不同,但奴婢不告而别,被鞭笞奴役至死。——韩愈《在你该在的法典里贴出情人的男女平等地位》

韩愈说得很清楚,虽然称谓不同,但其实和奴婢没什么区别。

根据时间的长短,典妻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短期的,时间到了,典当方必须把钱给别人,也叫“押妻”或“租妻”。一种是长期的,典当的资本就像租金一样,典当方不用还钱。仔细想想,短期来看,典当商最后什么也得不到,甚至还把老婆给了别人一段时间。这真是对女性的侮辱。

《新水浒传》中的阎婆惜和宋江形象

宋江和阎婆惜结婚很久了,但阎婆惜以前没有丈夫。

又不是老婆,又是正经,所以宋江对阎婆惜不在乎。即使他知道阎婆惜和张文远之间的私情,他仍然没有揭露出来,也没有借机报复。在他眼里,阎婆惜一点都不重要。

在这里我们会发现,无论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无论是抵押的妻子还是婢女,无论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都属于广义上的“典当妻子”。

订婚习俗的形成和发展。

自宋代以来,形成了典妻的习俗。元明清乃至民国时期,典妻仍在一些地方发展盛行,在现代文学作品中也被提及。

元代时,典当妻子的习俗在吴越相当流行。连《元殿成》都发出了“五岳之风,已婚妇人雇子已久,前代未曾禁止”的感慨。元代的典妻甚至可以加钱续租。明清时期,在浙江等地,订亲的习俗依然未断。因为受欢迎,所以名字很多。在浙江省,典妻又叫借妻、典妻、养夫、坐堂、走路妻、典水面、租肚等。

永戏《典妻》小册子

现代的文学作品,柔石的小说《奴母》也控诉了“典妻”的恶习。后来,这部小说被改编为永剧《典妻》,并获得中国戏曲学会奖、鲁迅文学艺术优秀成就奖、中国曹禺戏剧奖等多项大奖。

直到新中国成立,这种陋习才被摒弃。

典当妻子的其他问题

当时典当妻子要经过一套既定的流程,有合同。这个过程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是契约,也叫“文书”、“婚姻契约”。合同要双方签字,一式两份,前夫一份,老公一份,上面写明原因,期限,价格,孩子抚养等等。此外,典父家出生的子女随典父姓,享有典父的财产继承权。

咸丰九年的婚姻契约

其次是中间人,也就是介绍人和担保人,双方都要有。另外还会有婚礼,主要是招待当地的长辈和贵族家庭,主要是让大家了解和认可结婚仪式。

咸丰九年11月23日的婚约一直保留至今。从这份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订婚的时间,双方的名字和担保人。

因为对女性造成了极大的身心伤害,从唐朝开始,历代都有法律禁止这种现象。

根据唐朝的规定,一旦妻子被典当或出卖,将直接被视为离婚,男方将被判处两年监禁;宋朝继承唐朝,基本相同;明朝承袭元朝,规定将妻妾嫁给别人,要有100杖80杖。你的妻妾知道了,就和你丈夫同罪,你不知道,就免罪。与明朝相同,但有更详细的规定。

参考资料:

元明清时期魏的婚姻习俗与法律关系

徐海燕的《论中国古代典妻婚俗及其渊源》

叶的《论典妻习俗》、《水浒传》、《韩非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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