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包括哪些内容和内容(城市更新包括哪些内容和形式)

7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立法工作的书面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

7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的说明和立法工作的书面报告。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

城市更新包括哪些内容和内容(城市更新包括哪些内容和形式)

记者获悉,北京市城市更新立法突出首都特色,明确适用范围,对什么是更新、谁来管理更新、更新依据是什么、如何推进更新、谁来更新、如何更新等问题作出规定。根据条例草案,北京城市更新包括居住、产业、设施、公共空房、区域综合五大类,12项更新内容。

1个观察点

为什么要更新城市立法?

北京为什么要为城市更新立法?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2035年)》,提出在疏解非首都功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方面,推进城市存量资源有机更新。2020年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市更新。

2020年11月,住建部发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解读,提出城市更新八大目标任务:改善城市间结构空;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提升工程;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加强居住社区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旧社区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以县为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建设。

受市政府委托,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杨翠作了关于《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条例》的立法背景,杨翠介绍,北京市将城市更新作为保障民生、促进发展的重要任务。市委成立了城市更新专项小组,负责整体推进城市更新。有三个特别的课程,分别是促进执行、规划政策和财政支持。北京逐渐形成了各种类型的城市更新项目,包括旧平房和院落、破旧建筑、旧住宅小区、旧工厂、低效工业园区、旧低效建筑、传统商业区等。,并不断推动其实施。

“北京的城市更新类型多、量大。减量双控开发要求下,产权人不愿意续租,社会资本投入动力不足。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规划引导,强化政策保障,明确各方权责,切实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杨翠说。

2手表

什么是城市更新?涵盖哪些内容?

据悉,此次城市更新立法,贯彻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保障服务首都功能,强调传承历史文脉,坚持“留、改、拆”,加强老城整体保护。同时,立足城市减量化发展新阶段,强化规划引导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保障措施,解决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路径不畅等问题。

立法坚持民生导向,兼顾各方利益平衡,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注重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加强社会安全风险防控,要求相关决策机关依法履行重大决策程序。

法案突出了首都的特点,明确了适用范围,解决了“更新什么”的问题。总结实践经验,提出北京城市更新包括居住类、产业类、设施类、公共空房类、区域综合类5大类,12项更新内容。

这些内容具体包括:居住城市的更新,以保证旧平房、危房、旧住宅区等房屋的安全,提高居住质量;促进工业城市的更新,重点是提高库存资源的质量和效率,如旧工厂、低效工业园区、旧低效建筑和传统商业设施;更新老旧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确保安全,弥补短板;公共空房的城市更新,如绿空房、滨水空房、慢行系统;为统筹存量资源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区域性综合城市更新。

3观察。

谁负责城市重建?依据是什么?

法案完善了管理体制,加强了组织和统筹,解决了“谁来管理续保”的问题。明确市级统筹、区级主责、街道乡镇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明确城市更新,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城市更新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市政府的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综合协调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城市更新规划和土地方面的政策,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同时,条例草案还提出,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推进、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工作,组织实施重点项目和重点街区的城市更新,并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本区的城市更新工作。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邻里更新,搭建政府、居民、市场主体共建共享治理平台,化解矛盾纠纷。居委会、村委会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了解和反映居民、村民的更新需求,组织居民、村民参与城市更新活动。

对于“更新的依据是什么”这一问题,条例草案从规划和实施两个方面为更新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依据。通过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现资源和任务空协调和区域协调,引领项目实施。明确了先治理后更新、补齐城市功能短板、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严格控制城市风貌等11项城市更新基本要求。

关于“如何推进更新”的问题,条例草案在严格落实减量双控开发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相关政策规定,提出了规划和土地方面的激励和保障措施,包括建筑规模激励、用途转换和兼容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土地过渡期、土地更新和灵活期限、地上地下分层开发、用地之间[/K0/]等政策。同时明确了财税、金融的配套政策。

4观察。

谁来更新城市?怎么更新?

条例草案规定,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人是城市更新财产的所有权人,享有更新权利,承担更新义务。产权人可以利用自有物业进行更新活动,并依法享有经营权和收益权,对城市更新的实施过程享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产权人应当配合调查,提供材料,积极履行业主义务,管理共用部位,履行经依法表决和审查的实施方案的义务;考虑到少数人的利益,我们明确了被侵权业主的权利救济渠道。

同时,条例草案从整体上明确了实施主体和实施单位的确定规则和主要职责,规定实施主体应当依法编制实施方案,以促进项目中的产权人达成共同决策。

该法案还规定了实施方案的表决。涉及多个业主的,应当由业主依法对共用部分的实施方案进行表决。其中,建筑物局部装修的,相关业主可以根据管理规定或者议事规则进行表决。规定居(乡)民委员会、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申请,通过社区议事大厅等形式,推进多元共治。对于拒绝执行实施方案或少数人不能达成一致的,明确相应的异议处理机制。

条例草案通过优化实施管理,加强全过程监管,解决了“如何更新”的问题。根据各类城市更新项目的特点,分类界定更新需求,并提出相应的配套政策。优化项目实施管理,明确项目库和城市更新规划管理机制,规定实施方案编制要求,进一步优化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包括并联审批、提前招标、审批标准、消防安全管理和营业执照等。

条例草案提出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市级监督指导区级和区级全过程监管项目的管理要求。单位和个人有权投诉、举报,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处建议进一步研究鼓励自主更新,引导公众参与。

针对该法案,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还提出了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包括鼓励自主更新、引导公众参与等。比如,鼓励多个相邻城市更新项目的产权人以合伙、入股等方式进行独立更新;建立健全旧居住区改造中居民诉求的协调平衡机制,更好地指导实际工作,提高更新效率。

此外,据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公室介绍,调查中有意见认为,条例草案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库由谁设立、如何入库的内容不明确。建议进一步明确实施单位协调人的遴选方式,明确和细化项目库的申请主体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各方形成预期和有序参与。

同时,为确保法案中的相关制度设计能够真正落实,建议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配套政策、与专项规划挂钩的投资规模分析、社会资本引入机制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文件,同步加强城市更新的宣传。

新京报记者吴伟

编辑刘梦洁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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