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配原则是什么(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

【引言】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留下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平分——这就是法定继承情况下的“均分”原则。这个原理可能很多人已经知道了。但是,一定要平分吗?号码当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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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父母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留下的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平分——这就是法定继承情况下的“均分”原则。这个原理可能很多人已经知道了。但是,一定要平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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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家庭是合法继承的时候,“均分”原则只是最低优先级。在它之上,有三个更高优先级的原则,适用于不同的家庭情况。

上述结论来自《民法典》第1130条:

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的份额一般应相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未尽到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配或者少分配份额。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平等。

【遗产份额的分配原则】

注意,我们这里说的“原则”一词,又细分为四个子原则:自愿原则、关爱原则、倾斜原则、平等分享原则。这四个原则,优先级依次递减。

1.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所有继承人就遗产如何分割达成明确的协议。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这种情况在继承份额的分配上都具有最高优先权。只要继承人协商一致,不管是平分,给一个人,还是份额有差异,都以这个意见为准。

2.谨慎原则

照顾原则针对的是符合某些条件的继承人:“双无”人员。

无劳动能力。例如身体重度残疾、智残智障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无经济来源。注意,这里指的是继承人家庭,而不单指继承人本人。例如,丈夫没有收入,妻子的收入足以满足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则丈夫不能称之为“无经济来源”——因为夫妻一方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继承人必然面临艰难的生活处境,因此在继承遗产时需要得到照顾。

那么,什么是“关心”呢?

这是一个倾向判断。我们举两个例子来比较一下:

继承人留下几百万遗产,两个继承人,其中一个是“双无”。按照平分原则,每个人的遗产份额都在一百万以上。按照规律,我要多分,至少60%。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照顾继承的遗产,因为它的份额很大,足以满足长期的基本生活需求。

还是一样的背景,除了遗产只有几万块钱。就算从基本生活需求来说,几万块钱也撑不了几年。这时候就要对“双无”人员进行适当的照顾。但是关心是多少呢?60%,70%,还是全部?没有结论和标准,而是通过协商、断言、判断来决定。

另外,再提一句:照顾原则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即使被继承人生前通过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非双无继承人,在发生遗嘱继承时,还是要先给双无人一部分,再根据遗嘱执行。

3.倾斜原理

现实中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老人子女多,一般都是靠一个子女照顾,其他子女很少过问。一百年后,平日不露面的孩子一个个出来分享老人的遗产。那么,照顾老人的孩子能不能多拿点甚至满分?

这种情况属于赡养义务,对份额分配有倾向性影响。

从立法精神上讲,确实值得提倡:赡养被继承人越多,就意味着付出越多,理应得到更多的回报;另一方面,那些有抚养能力却没有这样做的人,既没有尽到义务,也没有付出,当然也不应该要求什么。这在意义上应该更容易理解。但“多分、少分、不分”只是概念性的词语,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它们只能通过证明和断言来解决。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要求尽了赡养义务的人举证。所以之前跟你聊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一直建议:“行善留名”。

另外,这篇文章里有一句话:和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人可以得到更多的分数。

一定要多得分吗?肯定不是。个人认为,这句话没有实际意义。

例如:

恐怕大部分家庭都是这样的生活状态:老两口住在一起,但和子女住的不一样,子女每隔一段时间就来看望他们。老两口有一个先去世了,发生了法定继承。基本结论是,未亡配偶及其子女均分遗产。为什么不告诉我更多关于你妻子的事?

更何况现在还有很多孩子和父母住在一起,其实不是为了伺候方便,而是为了“啃老”方便。为什么他们能得到更多的分数?

按照这种逻辑推演,只有一种情况下,共同居住人应当获得更多的分:共同居住人应当履行对被继承人的主要赡养义务。相反,履行主要赡养义务并不取决于是否共同生活。

那么结论就出来了:这只是一个理论上的假设——假设被继承人应该是因为共同生活而主要被赡养——但现实中,这个理论上的假设不太可能成立。

所以对这种细分原则的理解应该以“维护”为主。至于“同居”,可以忽略。

4.平均分配的原则。

如果以上条件都不存在,就会涉及到“均分”。

分享原则主要适用于法定继承。如果协商未达成不平等分配的一致意见,继承人没有“双无”人员,对被继承人的赡养义务没有差异,则按照继承人人数平均分割遗产。

比如父亲先走了,留下一套父母共同财产和三个孩子。我的祖父母都去世得早,没有留下遗嘱。此时这套房子的份额一半是母亲自己的份额,另一半由母亲和三个孩子继承,每个孩子继承1/4,也就是三个孩子各继承这套房子的1/8,母亲继承1/8,加上自己的一半,一共是5/8。

再比如我叔叔一直没结婚,没有儿女,有两个兄弟。我叔叔去世的时候,没有遗嘱就有一套房,父母都已经去世了。此时,叔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整栋房子将由两兄弟平分继承,各1/2。

【现实意义】

这一规定实际上有两个要点:

1.法定继承情况下的“均分”原则具有很强的普适性——毕竟遗嘱继承、遗赠等做法在当前家庭中还没有普及,甚至很多人都“忌讳”。

那么,法定继承后遗产如何分配,就要定一个规矩了。在继承人继承权没有差别的情况下,最简单的规则就是平分。

2.证明。如果不想平摊,必须给出不平摊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履行了赡养义务的证据。

比如女儿一直在等待父母的晚年,而儿子却对此置若罔闻。但他要求平分遗产,甚至以“儿子”的身份要求多分。在这种情况下,女儿要出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据。

证据很重要,也容易被忽视。特别是对于孝顺程度不同的家庭,建议孝顺要“正念”。甚至给父母买菜做饭,看病,留下那些账单,拍个视频,做好聊天记录等等。,甚至和父母在老街坊的老邻居搞好关系,都会被当成支持加分的有力证据——不要把这些事当成“私心”,而是作为对那些不工作还想着利益的人的警告和惩罚。

【结语】

法定继承是目前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毕竟很多人对遗嘱和遗赠还是一知半解甚至完全无知。

因此,这一规定可以理解为:根据目前最常见的继承方式,给出遗产分配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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