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西族的风俗(纳西族女人地位)

薛瑞和钟泽在龙潭的照片第五节生活习俗随着现代纳西族生活习俗对外交流的增多,汉文化的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城市地区,但在边缘山区变化不大。第一,岁时节纳西族的很多

纳西族的风俗(纳西族女人地位)

薛瑞和钟泽在龙潭的照片

第五节生活习俗

随着现代纳西族生活习俗对外交流的增多,汉文化的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城市地区,但在边缘山区变化不大。

第一,岁时节

纳西族的很多节日都是受内地汉族的影响,但还是有很多独特的民族节日,有很多不同于内地的特点。

春节期间,我们从隆冬忙到腊月,想尽一切办法准备年货,所以有“达瓦纳西弩”(纳西腊月疯)的说法。除夕早上大扫除,杀阉鸡,煮猪头,晚上合家团圆;大年初一,去墓地扫墓,缅怀先人。第二天开始走亲访友,拜年。春节期间,许多大村庄都有高高的秋千架,顶端迎风飘扬着红色的三角旗,是青年男女娱乐和表达爱意的热闹场所。晚上,许多大村庄在村地上点燃五颜六色的云灯,男孩和女孩装扮成喜鹊(白色和黑色的马甲),集体拿着云灯跳舞。之后,青壮年会跳牦牛舞、舞狮、舞龙、舞麒麟,中间插入“一座罕见的山”、“两只猴子挂印”、“一鹿一鹤同春”等内容。做寿星的老人会指导他们跳猴舞、鹿舞、鹤舞或者凤舞,看花灯舞。

麒麟舞和华茂合影

春节期间,会有盛大的传统“拜天”活动。祭天,纳西语称为“美卜”,明清方志中已有记载。明景泰《云南编年史》卷五《丽江府风俗》载:“何蛮,非神非佛,惟每年正月初五,有猪羊筵,极严清净,汝爬山拜天祈福灾。”《清光绪年间丽江府志》卷一的一个习俗是这样写的:“大年初一,各家斋戒,拜神或在庙里烧香。次日,村中宗亲方择净地为坛,植松一棵,柏一棵,栗一棵,陈谦献米祭祀,请道巴(东巴)许愿。”其实分为正月大节(3天)和七月小节(1天)。按照古代的传统,分为几组“祭天”(梅布华),大部分是普渡和谷圩。“普渡”节在正月初三、初四、初五持续三天,“谷圩”节在正月初九、初十、初十一持续三天。大祭后两天,还会有一个补充的节日“瓜蒌书”,实际上持续了四天。一般崇拜活动的参与者都是男性和儿童,但在一些村落和崇拜团体中,女性也可以参加,非崇拜团体成员不能参加正式的崇拜。天所崇拜的神是美(天)、天(地)、徐(君)。按本义,他们祭拜的是纳西族的祖先——公公、婆婆和叔叔。天地君的概念是后来形成的。祭天的祈祷和目的是儿孙兴旺,五谷丰登,六畜繁衍。所以极其庄严干净,每天焚烧杜鹃木和艾蒿以除污秽,把污浊之气驱赶到遥远的异乡;如果有人违反习俗吃狗肉,绝不允许参加祭天,孕妇、产妇不能吃糯窝(祭天肉)的历史。第三天,我从天坛回家,叶子在炉子里烧,烟往天上冒。来吃供品的乌鸦立刻聚集起来,人们喊着“啊呼”,一路欢呼着回家。

火把节纳西族六月的火把节被称为“创美生恩”。在过去的三天里(25日至27日),白天分段举行民歌二重唱、少女串串、斗牛等活动。晚上,点燃一堆火来照亮稻田,或者在院子中央和门口放上火把来庆祝春节。

甘母神女节,农历七月二十五日,是永宁地区纳西族祭祀狮子山的盛大集会(甘母神女节)。届时,身着盛装或骑着马的人们会聚集在狮子山脚下的女神庙前烧香、祭祀、虔诚地膜拜。之后,青年男女载歌载舞,交朋友(伙伴),现场野餐,热闹非凡。

民国元年(1912年),熊廷权任丽江总督,改“三月龙王会”为“商劝会”,创办“七月骡会”。“三月龙王会”为期7天,交换山货药材、土特产、生活用品、骡马、牲畜等。除本县各族人民外,我府各县、大理、楚雄、永昌(保山)、腾越(腾冲)、昆明等地及藏区的商人也纷纷前来参与贸易,规模日益扩大。

骡社吴继仁摄

“七月骡马会”为期10天,主要交易骡马,也买卖栽培牛和肉牛(肉牛)。骡马买卖双方主要通过中间人“河马小厨师”(牙店),最后成交。丽江的马又矮又韧,在山路上行走有抵抗力。历来受到各族人民的欢迎。参加会见的还有周边县的汉族、藏族、白族等同胞。那一天,举行了一场盛大而隆重的赛马大会,全县有名的骑手都来参加比赛。县令给优胜者颁发金质奖章、银质奖章和锦旗(pennant),鼓励他们饲养好马,培养好球员。

二。西部纳西族的婚姻家庭

西部的纳西族家庭绝大多数已经是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庭,建立在以地理为基础的村落中,以血缘为纽带的原始氏族和部落的作用基本上已经消除。这种家庭一般三代同堂(祖孙三代),子女随父姓(这个姓是中国文化影响的产物,很多人不知道父子联名制和祖先的古族姓),父系儿子继承家族财产制。同一个宗族叫“崇沃”,最近的宗族“崇沃”一般住在同一个村落,是同一群祭天的人,但没有家族组织;远方“崇沃”住得很远,来往很少。几代之后,宗族关系破裂。两个儿子分开,就请崇沃的长辈主持。有“小儿子占祖屋”的传统照顾,禁止同崇沃子女通婚。无子女和无子女的家庭可以收养兄弟和儿子继承子女。如果是给女儿做女婿,必须得到哥哥和崇沃的同意,而且必须改姓。继承人的家庭财产由最近的崇沃分支继承。

过去,西部的纳西族人必须服从父母的命令和媒妁之言,他们被称为“米老卜”。受社会经济地位和历史因素的制约,贫富家庭之间很少通婚,官民之间也是如此;按照传统,姑姑、叔伯、表亲、堂兄妹之间通婚较多,习惯上称为“亲戚加亲戚”;在地区上,坝区和山区很少通婚,城乡之间也是如此;少数民族与外族通婚,有的还与汉族、藏族等民族通婚。分为三天:结婚,迎新年,回家。就其内容和形式而言,它是一种既保持了民族传统,又吸收了大量大陆汉族礼仪的综合习俗。比如,请东巴在神主殿为新郎新娘举行“素愿”和“小黄油”仪式,晚上唱传统民歌,新娘进门时有人手持柏火炬,先挑水,都是对古代传统习俗的传承;在今天香格里拉的三巴偏远地区,仍有“族内通婚”和“兄弟子女通婚”[1],但在几十年前(20世纪初)逐渐减少。木雅乡也是西部方言区,但受藏族影响,有一夫多妻(兄弟杂婚制)和一夫多妻(弟媳制)婚姻,与一夫一妻制婚姻并存[2]。

纳西族青年男女婚前社交自由,一般不受父母干涉。他们可以通过各种节日和婚丧嫁娶充分社交,定期在山野约会,或唱歌拉弦,或倾吐心声。可以互赠礼物(“有为”),但绝对禁止越轨行为。过去,大坝里有“公房”。青年男女分房过夜,但婚前生下的孩子并没有被社会鄙视。这种传统的社会自由与受汉文化影响的封建包办婚姻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再加上社会上的阶级压迫和剥削,农民的日益贫困,使青年男女感到无路可走。为了忠于纯洁的爱情,形成了“殉情”(“不旅行”)的传统,蔚然成风[3]。殉情一般是在山上,其方式是上吊服毒。有些人也从悬崖和河里跳下去。这种自杀行为被民众视为对爱情的忠诚,受到同龄人的尊重和上一代人的同情,并认为玉龙雪山有一个理想的“幽翠阁”乐园,双殉者皆可入。

三是东部纳西族摩梭人的对偶婚和母系家庭。

对偶婚是以母系社会为基础的。最初的对偶婚的特点是:建立婚姻关系的双方分属两个不同的母系家庭和两个不同的经济单位。大多数情况下,男方一般第一天晚上去女方家,第二天早上再回到自己家,和娘家的成员住在一起。类似的情况也反映在东巴经中。《执棒之书》云:“夜间长庚行出,夫妻同床;公鸡叫了晨星,夫妻分道扬镳。”

至今,永宁民族的摩梭人还保留着一种对偶婚的最初形式——阿夏婚,过去称之为“阿朱婚”。

“一注”[AV]意为朋友,据说最初是普米语,纳西语最早叫“为主若为主”[Vzovmi],意为“最亲密的伴侣”。

所谓阿朱婚,就是男不嫁,女不嫁,双方终身住在娘家。在青年时代,男女都可以有几个赌注。到了中年以后,和A交朋友的范围和数量逐渐减少,越来越固定。有些人和朱的关系持续了十几年或者几十年,直到对方去世。据调查,有少数人一生中只有暂时的赌注,而没有长期的赌注。在朱元、钟石、开平三地13个村51岁以上已结婚终身的128人中,有临时而无长期的只有16人,仅占12.5%。大部分人在一定时期内肯定有固定的长期赌注。根据该报告,在钟石和开平的12个村庄中,有462名成年男女仍然在阿竹结婚。其中有43人只有暂时的而没有长期的阿珠,仅占9.3%。一些道德规范早已在社会上形成,以巩固长期的关注。比如过年的时候双方互访互赠礼物;做临时赌注,尊重对方的长期赌注;女方出生后,男方或其母亲、姐姐带礼物“认子”并举行仪式,后期给予子女一定的物质支持[4]。

男女之间的婚姻完全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不受外界干扰,不分离。按照当地习俗,男女13岁举行成人礼或穿裙子就可以正式参加社交活动,但一般要到17岁才开始找纸条。阿朱关系一般不受经济和职级限制,年轻漂亮能干是择偶的主要标准。起初,男方对女方的拜访处于秘密状态。过了一段时间(15-60天)公开和女方家人见面,他要送一定的礼物。

登记结婚虽然是自由的,但也有一定的范围。起初,婚姻只可能在不同的氏族(“Er”)之间发生。随着氏族分裂为家族(“Si-ri”),通婚的范围发生了变化,Si-ri外婚制出现了。近百年来,斯里兰卡和日本不断繁衍,通婚也发生在隔了4-5代以上的母系家族(“夷都”)。但是,禁止与母系血亲交朋友。而且根据氏族、家族婚姻的规则,形成了一些非血缘的通婚群体,永宁中心区就有13个通婚群体。当然,因为阿珠的婚姻血统不是按照父系来计算的,所以从父系的角度来说,有血亲或者近亲同居的可能。

A注婚姻以女性为主,每个成年女性都有自己的房间接收A注。女性有更大的主动权,孩子由母亲抚养,归女方,父子(女)观念淡漠。

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很少会有强烈的婚姻或性方面的排外欲望和嫉妒心理,可以自由地与其他异性成员交朋友,所以很少有爱情杀人、自杀和纠纷。

总之,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阿朱婚姻对于群婚来说有了很大的进步,大家都是单独的婚姻成员,离婚有了更大的自由。采取已婚男人拜访女人“望门”的形式[5]。双方没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当然,也要看到这种婚姻在过去对国民人口和素质的负面影响。

与阿朱的婚姻形式联系在一起的,是永宁地区的一个母系家族,叫义都[6]。它具有以下特点:

(1)每一个母系家族都有一个姓,有时在姓前加Sri。姓氏的起源和斯里兰卡一样,来源多样:有的以祖先命名;有的以原母宅的亲缘关系命名;有的以曾经担任过官职、担任过地方官的职务命名;有的以地理特征和原祖籍命名;有的以原民族成分命名;有些是以动植物图腾名称命名的。但到了近代,边缘地区的姓氏开始变成汉族,如嘉泽乡的石、杨、王纳西等。过去,他们的姓氏曾被称为有若、贾沙和格木。

(2)血统由母亲计算。母系家族成员基本都过着阿珠的婚姻生活,整个家族成员都是一个祖先母亲和她的姐妹后代。世系是按母系计算的,母系世系的扭结不仅是维系母系家庭的基础,也是母系家庭结构的基本特征。例如,近年来调查的一个典型的母系家庭结构是:

中间(外面)外婆索拉一直没有结婚,她生了扎玛的两个哥哥姐姐。扎玛一直没有结婚,但她生下了齐都的四个兄弟姐妹。阿扎是索拉的儿子,扎玛的哥哥,七都四兄妹的叔叔。

(3)妇女是生产生活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崇高的地位。一些简单的宗教仪式也由妇女主持,如生孩子,13岁的男孩和女孩“穿裤子”和“穿裙子”,以及收养孩子,每年向仓库和灶神献祭,搬新家,点火等仪式。

穿连衣裙。车文龙摄

(4)按母系继承财产。钥匙链作为权力的象征,由母系女管家掌管。有一次她生病了,知道自己快死了,就把钥匙给了大女儿。管家一般会公平处理这笔财产,从不自己掏钱;在食物的分享和衣物的购买方面,也是什么都讲究,人人都有。

(5)实行母子共居制度。母系家族一般都有类似四合院的大院落。房屋均为木结构,以圆木或方木为墙体,木板为屋顶,称为“木伦房”。一般有两层,上面一层住人,下面一层是牲畜棚,还有一些平房,边上有牲畜棚。

正对大门的房间是每家每户的主体建筑,主要由火塘、Gepa(上房)、Mupa(下房)、Dupa(后房)、仓库组成,结构复杂。设置火塘的地方,也叫正房,是一家人做饭、生活的主要场所。火塘四周,墙角是木地板和高床,也是老年妇女和未成年孩子的固定睡觉场所。消防水池旁边,有小孩和年轻人,安排了座位,也是接待客人的地方。上院一般是老人住的地方。房子下面是堆饲料和煮猪食的地方。里屋平时堆放杂物,一旦有人去世,就作为停尸房使用。房子的正面图如下所示:

前平面图

厢房楼上分为2 ~ 4个小房间,每个房间都有一个小火塘,是中青年妇女的住处,也是接待男客人的地方。另一方面,一翼有人有供佛像的经堂,也是在家的喇嘛念经的地方。

永宁地区母系家庭比例:

根据1956年的统计,在被调查的335户家庭中,父系家庭有21户,占被调查家庭的6.25%;母系家族170个,占50.75%;母系和父系家庭144个,占43%。

根据1984年的调查,在547个家庭中,父系家庭有232个,占总户数的42.4%;纯母系家族171个,占31.3%;母系和父系家庭144个,占总数的26.3%[7]。

四、多种葬俗并存。

坝区纳西族的丧葬习俗受汉文化影响较大,而山区则有很多固有的传统。老人在床上弥留之际,村里邻居的亲戚们不断赶来吊唁、守候,而家里的孩子则提前准备了一份“巴巴”礼物,就是用红纸包着的一点米、茶和碎银。老人去世,女儿象征性地将礼物放入老人口中,宗族中的长辈大声背诵:“跟着父母,跟着爷爷奶奶..........................................................这个庄严的仪式被称为“撒撒福”,意思是送别礼物,它包含了孩子们对父母在他们生活中的恩情的感激之情,直到今天仍在民间流行。逝者下葬前,父亲去世时拜巢的长辈应在场,母亲去世时其叔叔或舅舅的后代应在场。洗完尸,穿上寿衣,就可以进棺材了。然后准备吊唁丧事,报给远亲老友。过去有三天的哀悼,哀悼,哀悼。家庭成员穿着丧服,他们的近亲戴孝布,灵堂前的八个精致的祭祀碗播放着漓江古乐。亲戚朋友都来吊唁磕头。晚上,一些人请歌手唱传统的“殷虹婷”挽歌。第三天,他们去墓地悼念,下葬。葬礼后的第二天,家人再次去墓地祭奠,然后做了“七”。第四个七要由嫁出去的姑娘主持,一般规模不大。可以装一个纸牌位,家里的亲戚可以烧香供饭。斋戒三年,大门可以换上红对联,服丧期正式结束。现在殡葬改革简单,只有一天,很少有人穿丧服。在广大的山区,过去请东巴道士主持哀悼和丧葬仪式,用执法棍念经,杀牛羊,立神路画卷,超度亡灵到“天界”。只有在棺材被运到特定的火葬场火化后,葬礼才会结束。纳西族传统上是火葬。清朝改地为河后,由于政府的一再倡导,镇、坝区、谷区改为棺葬。然而,火葬仍然在丽江山区和香格里拉三八,未夕山区和宁蒗永宁实行。

五、衣食住行

百姓住房,民国时期,仍普遍住“木屋”,“用圆木横架,水平高达七八尺,即加香橼,上盖木板,上压石头”[8]。木楞房的主房(祖房)里,有一个地上的灶台叫“格古鲁”,是上帝提供的,中间有一个火塘。装了一个大铁鼎,用来烧水,烤火,用锅做饭。游客、用餐者和老人都睡在这个壁炉上。这种古宅在丽江和香格里拉的三八、永宁的广大山区还在广泛使用,只是房子比过去高多了,宽敞多了。在城镇、坝区、河谷和部分山区,一般是土木结构的“三坊一墙”屋面瓦,经济条件好。盖瓦用石灰固定,前面的地方用特殊花纹的公瓦装饰。墙壁是用陶器做的,一些角落用砖块装饰。四面都覆盖着一层石灰,中间是红粘土糊。楼的上层,背面有一扇窗,正面有四扇小窗,桁架梁两端有厚厚的挡风板,上角有花纹的“吊鱼”。楼下,正中央的房间里,有六扇雕刻着各种图案的传统格子门,两边的卧室窗户也是用雕花豆腐块做成的。整个建筑简洁美观,经久耐用,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整个房屋院落的传统布局是:西室和北室为主卧室,厨房一般在角落,南室是畜圈,东侧有围墙,中间天井以前是黄土砌的,大研镇铺鹅卵石和花纹养花。

纳西族的服饰以香格里拉白蒂、宁蒗永宁、丽江坝区为代表。从服饰等文化因素的差异,可以看出纳西族的历史文化发展是不同的。白区的妇女穿着长嘴绣花边的长袍,长百褶裙,腰间系着羊毛缎带,背上穿着云头白山羊皮的黑靴子,保持着传统的古风。宁蒗永宁一带的妇女,头戴大布头,身穿宽襟上衣,身穿能垂到地面的百褶裙,腰间系着鲜艳的缎带,朴素、美丽、大方。丽江地区纳西族妇女的服饰自清初以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毛绳换裙”到穿裤子,整个服饰更加精致美观:穿着一件绣有长衫的浅色大裙,再加上一条绣有精致七星的红色羊皮披肩(其中有些还饰有日月图案),披肩带上绣有蜜蜂蝴蝶的图案,象征着他们披星戴月的勤劳作风,如蜜蜂酿蜜。金沙江一带的纳西族妇女,也擅长养蚕和丝织,制成漂亮的丝带。捡了山,纺了火草做了一件白色的“Bunjikada”腰裙。纳西族的男装,城镇和坝区和内地差不多,干活时穿长衫、长裙、短外套,有的还配羊皮马甲;直到三八、宁蒗永宁受藏民影响,戴着金边皮毛的毡帽,穿着丝绸花纹的麻布上衣和布裤子,穿着藏靴或打底裤。其他山区过去穿亚麻衣服和裤子,穿羊皮背心或毛毡。

纳西族习惯一日三餐。他们喜欢在早上喝茶。他们的主食主要是小麦、玉米、大米,加工成馒头、小笼包、粑粑、米饭。在山区,马铃薯、荞麦和燕麦混合在一起。他们喜欢喝烧酒、泡酒和酥油茶。他们经常吃卤菜、火锅和大块的肉。城镇、坝区、河谷都有相当的厨艺,每个村子都有业余的“瓜主”厨师。传统“八大碗”用于宴席、红白喜事,讲究上菜顺序:(1)冷鲜肉、火腿、咸鸭蛋、炒粉底;(2)炒栗子肉和干果;(3)红烧脆皮鱼、莲藕片、酸菜底;(4)炖丸子、排骨、百合底;(5)木耳豆腐炖鸡;(6)红烧青菜脆肉;(7)将粉丝和肉丝一起煮;(8)红烧大肉片。“八大碗”冷热结合,荤素搭配。很好吃,油而不腻。

还有传统名吃丽江粑粑、鸡豌豆凉粉、丽江酒。永宁等地的猪膘(也叫琵琶肉)是全猪干腊肉制品,放在面上久了也不会变质。偏远地区虽然物质生活条件差,但也很好客,民风淳朴。游客可以品尝到美味的食物,如浓茶炒面、蘸蜂蜜的荞麦饼、核桃炒面等。如果你留下来,主人会用铜锅焖饭和土锅腊肉招待你。

以前纳溪地区交通闭塞,窄巷靠走,人背,马背。只有有钱人和官员才骑马,又有巨大的江河阻隔,只能坐木筏摆渡过河。在今天玉龙塔城的金沙江上,曾竖立着一座隋代著名的索桥,但在南诏与吐蕃的战斗中被毁。明朝在丽江修了很多大型石拱桥,造了大木船,在金沙江修了很多渡口。光绪五年(1879),为了方便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在通往丽江永胜的金沙江黎姿渡口修建了一座高大的铁索桥(金龙桥)。在过去,与内陆地区、藏区和邻近民族的交流完全依靠在山里鸣响的大篷车。从丽江到省会昆明坐了18站,到拉萨两三个月。

纳西族的狩猎方式有埋弩、降钩、放猎鹰、赶狗出山等。他们的工具包括小矛、弓箭、火枪等。它们成群猎食,也有个体猎食,有“见者有份”的古风。过去捕鱼的工具和方法有独木舟(猪槽船)、渔网、鱼笼、鱼鹰、叉子、懒钓、集体围网、舀水抓鱼等。这些鱼包括鲫鱼、面鱼、鲤鱼、河鱼、泥鳅和鳗鱼。

正在桥上休息的驯鹰人吴继仁摄

参考资料和注释:

[1]《纳西族社会史调查》(二),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25页。

[2]《四川省纳西族社会史调查》,四川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第77页。

[3]李锦春《丽江纳西族的“殉情”及其原因》,载《西南民族研究》(1),四川民族出版社,1983年。

[4]参见詹《永宁纳西族的阿朱婚不属于群婚范畴——对:对第一篇论文的两点看法》,《中国社会科学》1987年第2期。

[5]俄罗斯和亚洲也有类似的“安达”(朋友)制度,与阿珠的婚姻不同之处在于,起初,男性在外面拜访女性;大约50年前,这是男人的倡议。后来变成了女方去男方家做客。原因有二:一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周围民族的影响,男性地位提高,成为生产和社会领域的主人;第二,俄亚裔家庭的居住形式与永宁正好相反。俄裔成年女性没有自己单独的房间,而是和父母住在主房。只有男人在楼顶有自己的住处,为女人结婚提供了方便。俄罗斯走婚只是大多数人婚姻生活的第一幕,一般是结婚成家的归宿。同时也不是独立的婚姻,而只是一夫多妻制的补充——兄弟杂婚制或弟媳制,有些结婚终身的女性离婚了。所以,近一段时间出现的俄亚女性走婚的安达制度,是父权制下走婚的一种畸形形式。

[6]关于“一都”的共性问题,学术界存在争论。颜如仙、宋《永宁纳西族母系制度》一书认为是“母系氏族”;“这是很普遍的现象”,他在《论纳西族的母系夷都》(民族研究,1981年第3期)一文中说。但陈其信的《论纳西族母系彝都与易洛魁人》(民族研究,1982年第1期)和夏志干的《纳西族母系彝都的社会问题》(民族研究,1981年第5期)对此提出了异议。程德琦认为是“母系家庭”(母系制度个案研究的快乐成果,《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4期)。

[7]参见阿尼密·阿宝《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现状分析》,玉龙山,1987年第1期。

[8](明)《滇志》卷十一。

执行编辑和菊池

编辑石洪杰

资料来源:《纳西族史》,2015年版

图像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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