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奔驰事件(西安奔驰漏油事件)

2019年3月27日,安的薛女士新购买了一辆进口奔驰CLS级轿车,在没有开4S店的情况下漏油。由于安利星用了15天才有效解决,2019年4月9日,薛女士坐在引擎盖上哭着维权。

这段视频随后引起了全国网友的关注。因此,薛女士被戏称为“史上最强女车主”,成为网络名人。

Xi安高铁技校以年薪百万聘请薛女士担任学校网络名人专业结构顾问,同时担任学校青少年教育宣传形象大使。

但一方没有付款,另一方没有尽到推广宣传义务,于是合作破裂,双方对簿公堂。向薛女士索赔364万元。

近日,该案二审判决,Xi安高速铁路技工学校的上诉被法院驳回。

8月30日,薛女士通过代理律师支回复潇湘晨报(举报微信:xxcbbaoliao)记者。Xi安高铁技术学校利用这件事在当时获得了很多关注。法院已经证明她没有拿对方任何钱,以后也不会维权。

“奔驰女车主”被技校邀请担任形象大使。

爬上奔驰引擎盖维权,薛女士的举动成为2019年的热点事件。

在当时引发网络热议的视频中,薛女士称,她在Xi安利之星奔驰4S店首付20多万买了一辆新车,但4S店还没开,发动机就漏油了。此后,车主多次与4S店沟通,但被告知不能退款或换车,只能更换发动机。车还没启动,却要改成“心”了。被逼无奈只能去店里“哭诉”维权的店主。

经过几天的发酵,利之星最终付出的代价是“沉重的”:利之星将为女车主换车,退还金融服务费等。

因为维权,薛女士在网上迅速走红。有网友称她为“奔驰女车主”,也有人称她为“史上最强维权女车主”。

Xi安高速铁路技工学校(以下简称安技校)联系到薛女士,并以年薪100万与其签订合作协议,希望薛女士能担任学校在招生、宣传、公益教育等方面的形象大使。

在安中院公开的二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6月12日,安技校与薛女士签订网络名人专业首席建筑顾问、青少年公益教育形象大使合作协议,距离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爆发仅两个月。根据协议约定,Xi安技工学校为推广新课程,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表彰薛女士,聘请薛女士为学校网络名人专业结构顾问,同时担任青少年教育宣传大使。

合作范围包括:薛女士作为安技校新推出课程的形象推广大使,授权学校在约定范围内借助薛女士的个人影响力开展线上宣传和招生工作。每天进行一次现场讲座(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拍摄一个宣传学校的小视频,每周进行一次大型公益讲座。

Xi安技校负责完成国家要求的所有办学程序,如学校筹建、课程设置等。,并保证用于推广的产品符合法律规定,真实有效。

协议还约定安技校每年税后支付薛女士宣传费100万元,按12个月平均支付给薛女士。学校根据招生情况向薛女士支付相应的奖励。

协议签订后,Xi安技校未支付该款项,薛女士未履行公示义务。

技校索赔364万违约,被法院驳回。

事后,安技校将薛女士诉至法院,索赔364.9万余元。

Xi安技校认为,根据合作协议和薛女士的要求,学校对操场进行了改建,并租赁了房屋装修成网络直播室,购买了网络直播设备,招聘了106名工作人员协助薛女士直播,引进了80名网络直播技术人员,全面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支付了各项费用281万余元。但薛女士从一开始就没有履行合作协议。薛女士以自己在网上的搜索流量与日俱增、之前约定的推广费较低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直播义务,单方面提出将合作期限由一年改为三个月,推广费维持每年100万元不变。

面对诉讼,薛女士提出反诉,请求解除网络名人专业首席建筑顾问与青少年公益教育形象大使的合作协议,安技校应赔偿200万元。

判决书显示,薛女士认为安技校的行为是利用热点事件进行恶意宣传。她检索了学校在人社局备案的招生广告,发现协议中约定的注册招生项目中没有网络名人专业。她的行为只是欺骗了她,让她在签协议的时候错误的认定和相信了重大设定的合法性。学校冒用安联合书院的校舍宣传办学条件,误导薛女士对办学条件的错误理解。

Xi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协议签订后,安技校未履行支付推广费的义务,薛女士未履行推广宣传义务。因学校未尽到支付推广费的义务,且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损失系双方协议履行所致,一审驳回了学校的上诉。

此外,薛女士未按照约定履行宣传推介义务,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安技校提供虚假信息进行宣传。薛女士的反诉也被驳回。

一审判决后,薛女士和技校均提起上诉。2021年4月21日,Xi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代理律师:学校没有履行协议,她一分钱也没拿到。

据目测,Xi安高铁技工学校注册资本为5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薛某。该校于2021年2月2日和2021年4月12日被Xi市长安区法院列为被执行人。8月30日,潇湘晨报记者多次联系Xi安技校未果。

薛女士委托其代理律师支对潇湘晨报记者进行了解答。

“双方签了协议后,学校根本没打算出钱。上面说要花100万请薛女士代言,让人误以为薛女士没拿钱,因为这个操作当时点击量很大。”8月30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薛女士的代理律师支。

他透露,薛女士为了给学校做宣传,与安技校签了协议。但对于薛女士来说,协议本身无法履行。协议中规定了网络名人专业,但技校没有在人社局注册该专业。其次,从整个过程来看,合同签订后,技校并不准备赔付,而是以100万天价代言费为噱头,在网上发帖,表示要索赔。并没有提到技校没有交钱,让公众误以为薛女士没有拿钱。

“薛女士签完合同后陆续发现问题。比如签合同前,她考察了学校所在地,结果和实际不一样。她还发现,协议中有一方称Xi安高铁学校和Xi安技校根本不是同一所学校,学校也不存在。负责签协议的人是用假名签的。”支透露,这件事对当时的薛女士影响很大。对方发布的误导性言论让她遭受了很多社会误解,名誉也受到了影响。薛女士之所以提起反诉,只是为了得到一个说法,并不是为了钱。

支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在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决定驳回技校的申请后,薛女士不会就此事继续维权。“判决书上写得很清楚,对方没有履行协议,薛女士一分钱都没拿到。”

潇湘晨报记者周玲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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