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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第二批

优质建筑企业的应用

开始了。

4月7日

大理州人民政府网发布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启动第二批

大理市建筑业优质企业申报通知

各城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州建筑业协会、各建筑企业:

根据《大理州建设质量企业培育梯度库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推动大理州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行业质量企业,充分发挥建设质量企业的引领作用,在首批53家企业纳入大理州建设质量银行企业培育梯度库的基础上,决定开展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施工企业可申请纳入大理市施工质量企业梯度库。

(一)具有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021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近三年建筑业平均总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

(3)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在建工程文明施工,积极创优。自2020年1月起,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

(4)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行为,按时纳税,无因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未列入因违约被执行人名单;

(5)在云南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填写准确真实的企业信息,并按要求填报统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各类统计报表。

二。申报程序

采取企业申报、县市推荐、国家级审核、社会公示、对外公告的程序。

(一)4月15日前,申请企业填写《大理州优质企业梯度数据库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初审;

(2)4月29日前,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求申报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应急部门、税务部门、人社等部门意见,将拟推荐入库企业报州建筑业协会审核;

(3)5月6日前,州建筑业协会将审核情况上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4)5月12日前,将入库企业名单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纳入大理州培育优质企业梯度数据库,并通过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建筑业优质企业的申报和培育工作,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严把企业申报材料质量关,杜绝弄虚作假。

2.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作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各地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培育企业作为帮助企业减负的重要内容,加强精准指导和服务。

附件:大理州优质企业培育分级数据库申请表

大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7日

请点击链接下载附件。

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大理建筑业第二批优质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理州人民政府网

编辑:张远

审核:李正波

终审:李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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