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办理要求)

新京报讯(记者刘名洋)1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发放全市首张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投入使用和营业。新京报记者从北京消防救援总队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申请人只需

新京报讯(记者刘名洋)1月4日,北京市海淀区发放全市首张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许可证投入使用和营业。新京报记者从北京消防救援总队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申请人只需取得营业执照,向社会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填写承诺书。

消防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办理要求)海淀区发放全市首张消防安全许可证。新京报记者王飞摄

4日下午,在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一家公司的负责人提交了一份“公众聚集场所投资经营消防安全检查”申请。工作人员通过材料审核后,于当日发放了北京市首张《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许可证》。

该公司上述负责人表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并开业前,需要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以前需要上报材料才能开业,然后消防部门去现场核实。如果发现任何问题,办理手续需要很多天。现在实行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他们只要提交相关材料就可以拿到开业手续,非常方便。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消防救援总队获悉,《北京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北京实施。

海淀区发放全市首张消防安全许可证。新京报记者王飞摄

北京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度主要是将工作程序由先检查后发证调整为先发证后验证。消防机构应当自作出许可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取得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判定合格的单位纳入监督抽查范围。

上述负责人表示,消防部门工作人员判断现场核查不合格的,消防救援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符合暂时查封条件的,将依法暂时查封;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吊销许可证,责令停止使用和经营。

此外,相关负责人提到,对作出虚假承诺的单位和个人,将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编辑左燕燕

校对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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