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示、阅知、阅悉之间有什么区别(阅件和办件的区别)

公文拟使用的意见措辞要准确,要根据文件是否收到或发出、文件是否阅批、送审单位与被送审单位的关系等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措辞。拟办意见是公文处理过程中,由哪位领导审

公文拟使用的意见措辞要准确,要根据文件是否收到或发出、文件是否阅批、送审单位与被送审单位的关系等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措辞。

拟办意见是公文处理过程中,由哪位领导审批、哪个部门承办以及承办过程中可能涉及的事项提出的初步意见。建议意见一般由建议内容和领导审批两部分组成。比如,建议这一项转到XXX单位领导XXX部门的研发,提交XXX审核(或批示)。常用的建议用语有“建议将这一块转给XX单位研究”、“征求XX部门意见”等。审批常用的表述有“审阅、修改、了解、研究、参考、批示、批准、审查、审核、审核、送审、研究、研究审批、核验(转)报告。这些术语受词义、使用主体和公文性质的影响,有细微的区别。需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并相应使用。

是收发文件的区别吗?

无论是收文还是发文,“审示”“阅示”都可以作为结束语,可以概括为“呈(报)给XX同志审示/阅示”的句式。“秀”之前,文档一般经过“审”处理,即“审秀”;一般来说,“阅”是用来接收文件的,也就是“阅示”。因为接收文件是指另一个单位的文件,不存在“审核”问题,只需要“已读”即可;而发布一个文档,不仅仅是“阅读”,更是“审阅”。

在接收文件时,需要区分阅读智力文件和批准文件。

公文可以分为知性公文和批量公文。对于阅读知识性的公文,比如一些政策、法规、制度、知识性的通知,一般交给领导阅读就可以了。常用的建议语有“阅读”、“复习”、“学习”、“展示”等。对上级单位下发的智力文件和重要保密资料,以及下级部门和下属单位发给本单位的情况报告和函件,要根据其内容提出阅发意见。提出意见的书面形式一般为“请领导阅”或“请领导及领导(部门)阅”。“读书”“读书分寸”突出“分寸”“分寸”。在阅读内容时,请根据工作实际采取适当的措施。单纯的“读书”只要求领导读书。对于已经批准的公文,需要提出一些建议,如:“请XXX部门征求意见,请XXX领导批示(请XXX领导审阅)”和“请XXX部门牵头征求XXX部门研究实施,请XXX审阅”。

批次要按照书写规则细分。

是上级单位发给本单位的重要文件,需要执行。这类公文的拟制意见应注明主办(牵头)部门或主办单位。一般是这样写的:“请XXX部门征求意见,请XXX领导批示(请XXX领导批示)”或者“请XXX部门联合XXX部门做调研,请XXX领导批示”,或者“请XXX部门牵头与XXX部门协商,请批示”。“邀请xx部门提出意见”与“邀请xx部门与xx部门召开研究会议”的区别在于,“提出意见”是指下属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能提出处理意见,提供给上级部门决策参考,而“召开研究会议”是指主办部门具体办理、落实。

二是本单位下属部门、下属单位送本单位答复的公文。一般建议提案的写法是:“建议邀请XXX部门与XXX部门进行调研,请XXX领导考察论证”,或者“建议邀请XXX部门牵头咨询XXX部门,请XXX指示”。这里的“共同”是指前方承办单位要主动与后方单位协商研究处理,“牵头”是指前方单位为牵头单位,负总责,综合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这种语言一般用于需要多部门合作的重要回执处理。

第三,是平行单位和非下属单位发给本单位需要答复的公文。所提意见的书面形式一般为“请XXX领导批示,XXX部门承办”。

四是对一些涉及全局的重大、宏观问题,不便于单位班子成员集体认真研究,不便于撰写拟提出的公文,或者存在分工或职责交叉,但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无法确定由哪个部门承办公文的。经办人必须将重大、宏观问题集体决策的历次会议记录,或与相关部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及部门提出的理由附在正文中,作为领导决策的背景材料。对于这种比较复杂的公文,提出的意见一般只写成“报请领导审”或者“请示领导”,由领导做最后决定。

作者:詹秋英

来源:《秘书工作》201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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