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冠军公开警方不予立案通知书(公安局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近日,梁颖女士在网上发帖称自己被罗冠军强奸,引发大量关注。9月18日,当事人罗在其微博发布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梁莹举报强奸案经审查认定无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近日,梁颖女士在网上发帖称自己被罗冠军强奸,引发大量关注。9月18日,当事人罗在其微博发布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梁莹举报强奸案经审查认定无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来源:新浪微博

据此前报道,梁莹女士8月底发表文章称被罗冠军强奸,其丈夫被原工作单位开除。随着文章的走红,不少网友纷纷指责甚至辱骂罗冠军安慰梁女士。但随后罗冠军发文介绍了两人的故事,并晒出了两人的合影。女子删帖,网友认为事件已经“反转”,表示要向罗冠军道歉。

9月5日晚,两人发表声明。罗冠军说,他和梁莹是普通恋人,从相识到相恋到结束关系一直正常交往。“我们分手的时候没有处理好,导致网上发布了一些关于我的不实信息。现在梁莹澄清了这件事,我们的感情纠纷也彻底解决了。我们放弃所有刑事指控,民事名誉侵权诉讼正常进行。再次道歉,因为这件事占用了舆论资源!”罗冠军表示,由于梁莹后续将注销微博(所有奖励返还后立即注销),其代理律师一直在尽力积极与其法律顾问沟通,妥善解决此事。“因为我也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所以我也有同感。希望大家不要在网上辱骂梁莹和他的代理律师。”

同时,梁莹通过其律师发表声明称,“罗冠军没有强奸我,是因为我自己对强奸的法律定义的认知有偏差,也是因为双方对分手的处理不当,才在网上曝光罗冠军强奸了我。我买热搜不是为了炒作舆论,是一个意外导致了热搜。公安机关可以去新浪微博做背景调查,在这里向公众和罗冠军道歉。”梁莹表示,事件中关于罗先生原工作单位的内容和信息不实,向单位道歉。

同时,梁莹表示已联系新浪微博,新浪确认将退还网友的打赏金额,并再次向所有网友道歉。奖励金额退回后,她会注销该微博。

9月18日,当事人罗在其微博上发布了《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通告称,梁莹2020年5月13日申诉的地方梁莹报案强奸案。经审查,该分局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决定不予立案。

(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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