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南北榜案(清朝三大科场舞弊案)

明初的南北榜案是中国科举史上著名的冤案。洪武三十年(1397年),丁丑试招宋琮等51人,北方进士全部失败。这引起了北方士人的不满,他们认为考官刘三五是“家乡的南

明初的南北榜案是中国科举史上著名的冤案。洪武三十年(1397年),丁丑试招宋琮等51人,北方进士全部失败。这引起了北方士人的不满,他们认为考官刘三五是“家乡的南方人”。最终,刘三五、白、张欣、等考官遭到诬蔑和冤死。作为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向来多疑,并且为了加强皇权不择手段,而南北榜案就是其中一个重要表现。朱元璋做南北榜,既是为了安抚北方士人,也是出于自身政治平衡的考虑。至此,中国的科举制度开始分地方选士,影响至今。

一,“西北之士”与“东南之士”的矛盾

很长一段时间,北方是中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但唐朝以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唐朝的安史之乱,宋朝的靖康之乱,都直接加速了中国经济中心的南移。比如南宋,出现了“苏湖成熟,天下充足”的局面。伴随着经济重心的南移,是文化重心的南移。

明朝南北榜案(清朝三大科场舞弊案)插图

在宋代,南方文化占据了主导地位。以宋词为例,宋词共有1331位诗人,其中南方人占82.6%。在清浩志等人出版的《宋诗话》中的100位诗人中,有89位是南方诗人;唐代八大名人中,除了韩愈、柳宗元是唐朝人,其他人欧阳修、王安石、苏洵、苏轼、苏辙、曾巩都是南宋人。南方的绘画天赋远超北方;宋代四大书法家苏轼、米芾、黄庭坚、蔡襄都是南方人。在史学领域,宋代约有130人有史书传世,且多为南方人。

宋代南北科举录取存在“西北人”与“东南人”的矛盾。北宋时期,由于经济的不断改善、社会的稳定以及人们对南方学问的追求,南方人开始在科举考试中占据优势。据统计资料,北宋进士9630人,其中南道进士9164人,占总数的95.2%。南路中,东南五路有浙东二路、浙西二路、江南东路、江南西路、福建路等7038人,占北宋进士总数的73%。在录取人数一定的前提下,南方录取人数多,北方处于劣势,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北方学者的利益。以欧阳修为代表的南方士人,主张“以才取人”,这是一种程序上的公平竞争,但同时又维护了南方士人的利益。司马光的“以道取人”思想,其实就是地域公平原则,也可以说是补偿性正义原则。最终司马光在朝廷获胜,北宋实行“以道取人”。在宋神宗,对北方的齐、鲁、河、朔诸路的进士实行特科,使南北进士的数量相对平衡。

然而,靖康之变后,宋朝偏向南方,徐进统治北方。这一时期南宋录取的进士基本都是南方人,而晋国的统治区域更广。曾经从北到南排序,迁都燕京后,全国选举产生。元朝建立后,科举制度受到严重打击。比如元朝规定,全国乡试合格的300人参加会议。蒙古族、色目人、汉族、南方人各占75人,会议录取100人,50人各4人。表面上看,其实是因为汉人数量绝对占优,汉人的仕途受到了打击。但在这种提法下,北方人比南方人考上的几率更大。

二,南北榜案:朱元璋的统治平衡

朱元璋崛起于东南,所依靠的人才主要位于东南。渡江前,李善长和冯加入了朱元璋的幕僚。渡江后,朱元璋在江南的统治稳定下来,大批文人投靠他。朱元璋“攻取城池,元官儒生尽用”。为了吸引人才,朱元璋还设置了礼贤阁。朱元璋建立明朝后,王朝中的大臣基本来自南方地区,如淮西集团,有李善长、徐达、常茂(常遇春之子)、、胡、邓禹、、唐河等重要大臣。还有其他蓝玉、刘基、宋濂、傅友德等。都是南方人。

为了镇压以李善长、胡为首的淮西官僚势力,朱元璋发起了胡案,李善长、宋濂、常茂、等涉案,三万余人被害。后来,朱元璋发起了蓝宝石案,涉及一万五千多人。徐达等无辜将领也被朱元璋杀害。至此,淮西集团势力在朝廷几乎被铲除,南方大臣也遭受重大打击。打击朱元璋等南方官僚集团在淮西的势力,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君权,维护朝廷的均势。所以朱元璋必然会加大对北方士人的重用。

科举是国家大规模选拔人才的关键,也是皇帝平衡皇权的需要。明初,朝廷不实行科举,选拔人才主要通过考试。“洪武朝,举荐重于科举,兴于立国之初”。而察举就是每个省都要给国子监提供贡士和贡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地区差距。吴鸿十七年,科举考试正式开始。在恢复科举的10多年里,南方人一直占据绝对优势,这让北方人开始怀念元朝的科举制度。于是朱元璋试图对科举进行一些改革。“北方人在元朝久了,担心遗民还有元朝的思想,宁愿以假科举之名拉拢他们”。

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入学考试有一个很偶然的现象,就是考上的51个进士都是南方人,却没有一个是北方人。结果很多北方学者大为不满,就把名单宣传为“南榜”,联名上书状元,告诉考官刘三五、白偏袒南方人。朱元璋得知后,派张欣、戴懿、王郡华、张骞、晏殊宰、董观、张煌、周恒、萧艺等重考试卷,并试图在试卷中加入北方人。但是复读后发现北方人的卷子文理差,有禁忌语,所以录取结果没有变化。调查结果出来后,北派学者上诉称,刘三五、白新图偷偷告诉张欣等人,故意将其作为粗制卷呈上。朱元璋大怒,追考官刘三五为蓝玉党,与老人镇守边境;白涛和张欣在农历新年被处决;此外,、刘、宋琮等原录取的南方进士也派人看守。不久之后,朱元璋亲自过问并记录了61位北方人,史称“北榜”。

可以分析,朱元璋对考官刘三五的不公正杀害,不仅仅是为了安抚北方士人,更重要的是为了改善官僚的分配结构,实现权力的平衡。当初北方的士人上书,朱元璋希望增加北方的录取名额,其实就是给了一个暗示。而张欣等人太过认真,结果自然是朱元璋大为不满。

三,从南北分卷到分省取士

自明朝开国以来,南方士人在科举考试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比如朱元璋时期,南方士子虽然遭遇了“南北榜案”这样的冤案,但在整个洪武时期,南方士子仍占总人数的71%。在文健和永乐年间,来自南方的学者比例达到83%。

在这样的状态下,北方进士在科举考试中总是落榜。“前几年没有合格的北方进士,懒惰成风”。显然,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将不利于北方文化的发展和地区力量的平衡。到洪熙年间,杨士奇主张实行南北分卷,“南六十,北四十”,后进一步演变为南、北、中三卷,南卷占55%,北卷占35%,中卷占10%。杨士奇提出的分卷政策在宣德年间正式实施。

然而,南、北、中三卷实施后,全国录取仍未达到平衡。北方和南方省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差距也非常巨大,甚至大于南方省份之间的差距。南方的士人中,江浙一带的士人最有竞争力。根据明清社会史的统计资料,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明初,江西长期保持全国士第一的地位;明朝中期以后,浙江成为科研霸主;明末,江苏取代浙江成为第一名。相比较而言,贵州、云南、广西没有太大优势。在北方,山东、河南、陕西有优势,甘肃等省份处于劣势。清初沿袭明朝科举制度,但从1644年到1712年,甘肃没有一个进士。

针对这一现象,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开始在圭司科恩考试中分省确定中量。从此,各省选士成了定制,一直沿用到科举废除。在保证公平择优的原则下,兼顾各省利益,有利于地区公平。江苏和浙江在分省选拔考生后依然保持录取前两名,但竞争压力在空的前提下有所增加。北方的河北、山东排在三四位,河南、山西排在六七位,可以说已经充分照顾到了北方省份。比如甘肃省,整个清代有255名进士,成就斐然。

参考文献

刘军的长江变奏:经济文化中心的南移

张明阳对中国古代科举“分省录取”的终极诉求

《明史》,南秉文和唐钢的中国断代史丛书。

赵国平论明代科举考试中的南北平衡

徐子,“简用人才,南北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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