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体制改革(国家电网改制员工下岗)

【能源人在看,点击右上角添加‘关注’】对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来说,2020年是承前启后的一年。电改五年来,取得了许多可喜成绩:电价下调,市场化交易不断扩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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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国家电网改制员工下岗)对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来说,2020年是承前启后的一年。电改五年来,取得了许多可喜成绩:电价下调,市场化交易不断扩大,市场建设初见成效,输配电价改革实现全覆盖,市场主体参与意识逐步增强,综合能源服务、储能等新业态不断涌现,电力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

电力体制改革已经完成了这一阶段,即将迎来新的征程。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存在的矛盾还没有完全理顺,需要在不断的实践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电力市场化道路。与此同时,十三五即将结束,十四五预研将开始。为深入探讨“十四五”能源电力规划如何与电力体制改革有效衔接,本报记者采访了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曾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高峰时段供需结构优化、清洁能源消纳、能源数据生态化、能源综合服务是新时期新形势下能源电力发展的几个关键问题。这些问题既是“十四五”期间能源电力发展的重点任务,也是电力体制改革需要面对的挑战。“十四五”期间,能源和电力发展的主旋律是能源转型,能源转型和电力体制改革相辅相成。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成熟的市场模式是助力能源转型加速的“引擎”。

(来源: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ID:zgdlqygl作者:翁爽)

“放开两头”的效应与阻力

2002年和2015年两轮电力体制改革冲刷,可以看出电力行业和企业的传统色彩正在逐渐淡化,多元化、开放的市场格局正在逐渐形成。曾鸣表示,与18年前的5号文、5年前的9号文相比,虽然两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都是围绕“放开两头、控制中间”这条主线,但从实施效果来看,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在“放开两头”的发电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体现在发电侧放开更加彻底,放开方式更加灵活合理,市场化交易规模明显扩大;以“冯光”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陆续进入市场,风电、光伏即将迎来平价时代和全新的发展道路;辅助电力服务试点范围不断扩大,为新能源消纳、电力市场交易和新兴产业发展带来了实惠,进一步促进了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无论从平台建设、市场规则还是监管机制来看,都说明发电侧的开放度有了明显提升。除了中长期交易,现货试验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辅助服务等配套市场也在逐步探索建设,交易价格、机制、品种也在不断优化完善。这些方面都可以充分反映出五年来发电侧的自由化程度。”曾鸣说,“在‘十四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要取得突破,最重要的任务是市场建设。一个完整的市场体系必须考虑电能市场和各种辅助服务市场。目前电力市场仍以传统煤电为主,可再生能源、储能、需求侧响应等资源如何进入市场,需要在‘十四五’期间认真研究。”

“开放两端”的另一端,即用户侧的开放,原本被认为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释放的最大红利,也是改革的最大亮点。但目前在各方博弈下,增量配电项目进展缓慢;售电公司资质参差不齐,大多业务不多,处于挣扎求生或自求多福的状态。

对于增量分配推进过慢、效果不理想的观点,曾鸣认为,增量分配改革需要考虑中国国情、外部环境和现有政策,涉及各种约束条件,如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能源需求和结构不同、环境容量、普遍服务、交叉补贴、能源结构等。,这些都是约束。不同地区在推进增量配电项目时会遇到不同的情况和问题。在评估增量发行的先进性时。“目前,增量发行的推广还存在一些问题。要想充分发挥9号文增量配网改革的预期效果,还需要从政策、体制、机制、市场、监管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曾鸣说。

目前,中长期电力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协调运行机制尚未建立,各市场主体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协调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售电市场的进一步放开。曾鸣认为,需要有相应的市场机制,鼓励独立售电公司提高用户能效,同时让需求响应型资源进入市场,以促进独立售电公司从赚取差价的传统业务模式向负荷集成商升级,发展综合能源服务。“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的推广要注重因地制宜,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作用,提高效率,惠及终端用户。”曾鸣说,“增量配电不能只是为了用电,售电公司也不能只是卖电。两者都应该在综合能源服务、多能源互补、就地消纳、分布式微电网等层面考虑发展战略。”

综合能源是打破转型瓶颈的“良药”。

当前,全球能源正朝着高效、清洁和多元化的方向加速转型。清洁能源在全球广泛使用,传统能源的比重越来越低。各国都非常重视能源安全。曾鸣认为,“十四五”期间,电力规划的主旋律是能源转型,而且是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转型。需要实施“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新能源安全战略。这不仅是“十四五”期间的重要任务,也是“十五”乃至今后一个时期能源发展的重点任务。目前,我国能源生产中,供给侧和需求侧都具有突出的随机性特征,系统弹性资源不足,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瓶颈,能源转化进程受阻。因此,“十四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就是帮助可再生能源在系统中高比例应用,通过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解决可再生能源大规模进入市场、大规模并网等问题。

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已经跃居世界风能和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的首位。然而,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成本、消耗和市场交易中的问题一直没有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与此同时,传统化石燃料发电企业发电量不断减少,经营压力与日俱增。对此,曾鸣认为,“十四五”期间,我国能源供应要实现系统整体优化和各类能源互补供应模式,大力改善各类能源单独供应、互补水平低的现象,充分利用储能技术,大力发展供给侧综合能源,提高供给侧竞争力。这是发电企业未来重要的战略方向。

“大力发展以电力为核心的综合能源,是“十四五”电力发展的大趋势,包括分布式能源、分布式微电网、城市智慧能源等重要课题。综合能源可以促进可再生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高比例,让可再生能源与其他形式的能源打包进入市场。我多次强调,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利用、增量配电和售电的有效开展、需求侧响应资源的充分利用,都需要围绕综合能源的发展取得突破。”曾鸣说,“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在未来几年发展到什么程度,在系统中占多大比重,必须从综合能源系统和多能源互补的角度来考虑,并以此为抓手,推动能源系统逐步向清洁低碳转型。在综合能源体系中,传统能源与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相辅相成,既能促进可再生能源比重逐步提高,减少弃风弃光,又能缓解传统发电企业的运营问题,从而实现更安全、更高效、更经济的能源发展。”

关于发展以电力为核心的综合能源,曾鸣认为,首先,在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地区,如西北、西南、东北等。,需要深入研究当地可再生能源如何对传统化石能源发电资源进行补充和包装,着眼于整体能源供应体系优化,逐步推进发电侧低碳供应;其次,充分利用储能技术,通过储能稳定不稳定的可再生能源输出。储能不仅在发电侧,而且在电网侧和用户侧的应用前景都非常广阔。系统计算需要在增加储能的情况下进行。第三,分析需求侧的用户类型和消费特征,最大限度挖掘需求侧资源潜力;最后,“大云、物移、智链”等智能设备和数字技术的有效应用,可以实现能源电力系统信息的即时接收和处理,不仅有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还将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为用户提供丰富多样的综合服务,丰富其服务类型和消费选择。

数字革命下的新能源模式

数字技术是激活新业态、重塑整个行业的革命性科技力量。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到来,以“大云物变智链”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正在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2019年10月,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数据可以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这标志着数据将在未来国家社会生产生活、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数据信息将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等的变革。,不断催生新模式、新产业、新业态。通过构建数字产业链和数字生态,可以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曾鸣强调说。

目前,数字革命、工业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技术与能源电力系统深度融合。数字化革命一方面可以给用户更广泛的消费选择,另一方面可以支持用户对自身能效水平的即时全面感知,辅助用户进行能源使用决策,从而提高系统的整体效率。传统的“物质能量”的消费观将逐步过渡到“能量、信息、服务”的综合消费观,从而催生更加丰富多样的能源消费类型;随着数字化用能辅助工具的广泛使用,将实现对系统内能源供给和消耗的全面监控,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双向优化系统运行,改善系统运行状态。

曾鸣表示,数字革命和能源革命的融合也将为峰值负荷问题提供解决方案。保证供需平衡是能源电力网络系统的重要任务之一,电力调峰是“十四五”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需求侧大功率设备增加导致的电力系统“调峰”现象日益明显;另一方面,精准投顾的理念已经渗透到整个行业。如何更科学地解决调峰问题,对提高系统效率、降低投资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在数字化革命驱动能源革命的过程中,可以依托海量数据的分析,利用需求方多主体的能源转移、还原、转换的弹性,为规划、运营、消费中的“高峰负荷”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不再像过去常规运行那样发电侧只承担系统的调节任务,用户侧的灵活资源也需要充分利用。“十四五”期间,电力市场设计和电力体制改革应围绕需求侧响应性资源进入市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在市场机制设计上给予相应激励,调动需求侧的弹性资源。”曾鸣说。

电力改革不能削弱电力的公共属性。

在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探索和实践中,一直有一种观点认为电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电力的特殊性涉及政治、经济、民生、环境等方方面面。正因为如此,电力的属性极其复杂,电力体制改革需要充分考虑这一点。在新一轮电改五周年之际,曾鸣再次强调了这一观点。他说,能源和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中国国情与西方国家有显著差异。在电力体制改革的实践中,要充分认识到中国的改革路线和市场建设必然与西方电力市场有很大不同,甚至是实质性和根本性的不同。“首先,我们不会将电力私有化,最多进行混改。混改的目的也是为了提高国企的效率和效益。西方许多国家的电力体制改革都是以电力私有化为基础的,这是最本质的区别。因此,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实践和探索,必须充分考虑这样一个最大的国情。只有这样,才能逐步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建设之路。无论电力体制改革发展到哪个阶段,这一点都不会改变。”曾鸣说。

目前,新冠肺炎肺炎疫情正在全球蔓延,经济下行叠加疫情,中国经济增长面临更严峻的考验。因此,在“十四五”的能源电力规划中,电力的基本属性将更加突出。曾鸣认为,无论是电力体制改革,还是“十四五”规划中的能源电力规划,都需要明确,在当前时期,能源电力的公用事业属性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此外,由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巨大影响,实体经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运行压力,对能源和电力的需求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因此,能源电力“十四五”规划需要把疫情作为一个长期因素来考虑,认真分析各行各业的能源电力需求变化,在合理预测能源电力需求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同时,对于电力行业相关产业链上的其他企业,电力央企有责任促进其共同发展,提供互利共赢的平台,这也需要在能源电力“十四五”规划和下一阶段电力体制改革中得到体现。

目前,我国疫情的爆发期已经过去,但此次疫情的爆发深刻提醒全行业,电力应急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必须保持常态。电力行业是一个传统行业,与社会各方面紧密结合。它必须与时俱进,时刻保持警惕,充分利用“紧急”处置和恢复能力。“如果未来出现类似突发事件,我们的电力应急能力是否足以从容应对,这是一个重大问题。电力应急响应与调度机制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电力调度的协调响应机制还是非常灵活有效的。疫情爆发后,需要不断加强电力调度响应机制,确保电力应急机制在突发事件到来时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曾鸣说。

本文发表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0年第3期。作者是本刊记者。

原标题:新电改,五年!|电力体制改革和能源转型需要齐头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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