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打什么电话)

六种方式和十个误区法官教你如何在劳资纠纷中维权。五一前夕,莲湖法院结合劳动争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举办了劳动法专题讲座。莲湖区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总工会社会化

六种方式和十个误区

法官教你如何在劳资纠纷中维权。

五一前夕,莲湖法院结合劳动争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举办了劳动法专题讲座。莲湖区各街道办事处、桃园开发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企业工会负责人、劳动争议调解员等近百人参加了讲座。

劳动维权(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打什么电话)插图

莲湖法院宋洪凯法官从审判实践出发,结合典型案例,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履行、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劳动者维权的六种主要方式、劳动者维权的十大误区、企业工会如何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协调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并与参会人员积极互动,逐一解答了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的疑问和困惑。

劳动维权(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打什么电话)插图(1)

劳动维权(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打什么电话)插图(2)

与会人员表示,本次劳动法专题讲座内容丰富,注重实效,针对性强,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通过讲座,提高了劳动法的知识水平和专业水平。希望法院多举办类似的法律讲座,帮助他们更好地为劳动者服务。

下一步,莲湖法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承担好社会责任,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把教育整改成果转化为为人民服务的实践。

六种方式

答:

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调解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有六种途径:

一个

咨询

协商是指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自行解决争议的直接协商。劳动者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要求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

2

间接的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进行仲裁

劳动者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一般在60日内作出裁决。双方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诉讼

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在60日内未作出仲裁,或者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经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监督和报告投诉

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如果劳动行政部门执法不当或者劳动者对结果不满,劳动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来信或来访投诉

劳动者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可以通过信访方式向各级工会、妇联、政府信访部门举报。

十大误解

误区一:所有上诉都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不要!

劳动者请求办理或者缴纳社会保险,以及请求补充人事档案内容、办理退休手续、因不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而确认工龄、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的,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税务部门提出,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此外,主体因住房公积金缴纳和政府部门主导的企业改制拖欠职工工资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

误区二: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就拿双倍工资?

不要!

《劳动合同法》关于双薪的规定很简单,但现实情况比较复杂。

实践发展出了几种类型,负责与人事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的,不予支持;单位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的,不予支持;但上述两类人员有证据证明其与单位签订合同的提议被拒绝的,单位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误区三:加班就有加班费?

不要!

实行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履行了审批手续的,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者不予支持;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根据劳动合同、岗位性质、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对于约定年薪的高管、高级技师,按照行业惯例,对清洁工、保安、门卫、运输员、外勤人员等特殊岗位人员给予不定时工作制,不予支持。

其次,要有证据证明有加班来支撑。

误区四:没有工伤认定就主张权利。

不要!

劳动者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人民法院受理因劳动者工伤待遇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劳动者已经进行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为前提。社保行政部门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者向法院起诉要求工伤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驳回)。

误区五: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完全在用人单位。

不要!

主张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应当对加班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加班证据,用人单位未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误解6:工人没有赔偿责任。

不要!

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违反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4.劳动者违法违规解除劳动合同(不得随意解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劳动者严重违反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并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误解7:在“第三阶段”禁止解雇女性员工

不要!

《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这种解雇限制仅针对上述“无过错解雇”和“经济性裁员”两种情况,并不意味着绝对的单方解除限制。劳动者被证明有严重违纪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受女职工处于“第三期”的限制。

误区八:因个人原因离职可以要求赔偿。

不要!

劳动者虽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如果因为个人原因、身体原因、家庭原因等申请辞职,一般很难得到支持。,然后以未支付工资和社保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误区9:劳动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不要!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因劳动者突然辞职而遭受经济损失,法院一般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

误解10:如果你漫天要价,你可以坐在地上讨价还价,喊得更大声。

不要!

支持主张的人是可能的,但肯定不支持不主张的人。但是,维权要理性,并不意味着越主张就越支持。劳动争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涉及赔偿金额的计算,法律一般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计算标准。除了工伤死亡赔偿高,其他大部分都是按月工资。

编辑:曹礼

编辑: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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