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贾怎么死的(姚贾活了多久)

公元前234年,秦国攻打朝鲜。从历史长河来看,这场局部战争只是秦朝延续几百年统一意志过程中的一个微小环节,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然而,由于其特殊的定位,它与思想史

公元前234年,秦国攻打朝鲜。从历史长河来看,这场局部战争只是秦朝延续几百年统一意志过程中的一个微小环节,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然而,由于其特殊的定位,它与思想史的进程密切相关。《史记·韩非列传》说:“秦王见孤愤五错之书,曰:‘哦!我讨厌看到这个人和我一起游泳。“李说,‘韩非写的这本书也是一本书。’秦匆忙攻打朝鲜。“在历史上,针对思想家的战争即使不是独一无二的,也是极其罕见的。

李举荐韩非的意图,今天不得而知。后来,我们从李斯在《论监督与责任的艺术》的演讲中恭敬引用韩非的话,可以窥见韩非在他心中留下的巨大阴影。这个阴影可能要追溯到他们两个在荀子门口一起游泳的时候。但如果单纯把两人的关系看成是庞涓和孙膑故事的翻版,恐怕就高估了李斯作为政治家的胸怀。《史记》中的一段记述,为我们提供了一条重构当时历史情境的重要线索:始皇十年,发生了一场大斗争,李斯写道,是停止驱逐的命令。李因说,请秦王先拿下高丽,免得其他国家害怕。于是派司出使韩国,韩国国王深受其害,与韩非合谋削弱秦国。我一直觉得《史记》中的这种记述颠倒了历史的因果关系。“汪涵深受其害,与韩非合谋削弱秦国”恐怕不是“送思南下”的结果,而是秦国“下逐客令”的原因。《史记·李斯列传》在谈到“逐客令”的由来时说:“朝鲜人来秦灌溉运河,有感而发。秦宗室大臣皆说秦王曰:‘来为秦效力之臣,多为其主巡于秦耳,故请众客离之。’“凡是熟悉《韩非子》、《内藏》、《八奸》等篇章的人,都会从中嗅到一些韩非的味道。至于如何利用敌国的“宗室大臣”为自己的国家谋利,韩非的“深刻”令人揪心。韩长期受秦之苦。

姚贾怎么死的(姚贾活了多久)插图我们只要看看长平之战后秦国对韩国的一系列进攻,就能感受到当时韩国的危机:十七年韩桓惠称王,秦国拔阳城,失粟;二十四年,秦巴高程,荥阳;二十六年,秦悉党;二十九年,秦巴汉十三城。秦的逐渐蚕食,成了执政时间不长的安挥之不去的梦魇。在这种形势下,“弱秦”是一种必然的选择(案例:安二年下“逐客令”)。韩非扮演的角色就不难想象了。“汉”的“秦”以及随之而来的“逐客令”,一定是让李斯再次清晰地感受到了韩非的巨大威胁。韩非作为他个人意志的可能否定,成为他必须克服的障碍。在他的遗嘱中,毫无疑问,他充满了个人的欲望和野心,也充满了建立成就的巨大激情。于公于私,身处敌国的韩非对李四总是危险的。

但是,韩非的到来会把他放在什么位置,这恐怕李四也无法预料。要理解这一点,我们有必要对韩非的思想有一些基本的了解。一直以来,“法家”都被习惯性地翻译为法家主义。例如,陈永济教授在《中国哲学》(《中国哲学导论》)中翻译了它。本杰明·史华兹教授指出,这种翻译在中国古代思想界“确实导致了一些误解”,但他在书中仍然遵循了这一既定用法。其实,把“法”简单理解为“法”,也不是没有问题。这种理解至少忽略了“法”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形”。这恐怕是《汉语大词典》对该词条解释中最关键的疏漏。据《易经·系辞传》记载,“成像为干,摹仿为坤。”又云:“天上有象,地下有象。”其中,“法”与“形”的互换是显而易见的。这也是张载《正梦》中“法”与“象”关系的基础。正因为“法”本身具有“形式”的含义,后人才会称“法家”为“形式大师”,更有实际依据。

曾几何时,在追求法制社会的过程中,谈论法家成为一种时尚。但真正知道法家统治下生活世界的真正滋味的人,恐怕是少之又少。其实“法”字中“形式”的意思,其实隐含着将人的存在还原为物的存在的利益。人的尊严和与之相关的主体性在这种前现代的异化理论面前消失了。韩非子《二把手》中有这样一段话:前朝的韩昭侯喝醉了,上床睡觉,加冕的见国君冷了,便穿上衣服,高高兴兴地睡了,问左右:“谁加的衣服?”左右:“殿官。”你两项罪名都成立,还有你的衣服和王冠。其罪典衣,以为失其物也;其罪典冠之,以为越其职也。我不讨厌寒冷,但我认为侵官的危害比寒冷更大。所以明主之畜臣,我不能逾越公务,更不能发表不当言论。越官越死;越是不当,越是有罪。

在这里,主体在被放置的地方必须和客体一样内容丰富。任何越界的行为,无论动机如何,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为了明确规定每个人的职责范围,将严禁任何兼职:“君使事不相干,不告;使一个秀才同时不做官,所以他有技巧;让人们做不同的事情,所以莫争。”在韩非的《理想国》中,国家的力量必须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微小空的房间里。儒家思想和侠义精神的存在是不可容忍的,因为任何试图在国家权力之外构建正义原则的行为都将从根本上削弱国家的权威。在这样一个被彻底规训的世界里,不会再有学者、儒生、剑士、游侠,甚至连工商业者也会因为偷懒而被开除。

在韩非那里,“法”毕竟只是一个明确的赏罚标准。作为君主权力的“第二把手”,赏罚必须牢牢掌握在君主本人手中。君主作为赏罚的执行者,虽然权力的运用受到公开的赏罚标准的制约,但从根本上说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这与儒家努力将君权置于各种成文和不成文习惯法的约束之下形成鲜明对比。与儒墨强调的圣人政治不同,法家追求的是中国人的政治。在韩非看来,如果尧舜一定要先治后治,恐怕结果会是千倍之乱,一世之治。因此,如何使比肩而立的中等资历的统治者也能成功地运作国家政权,是韩非思考的重点之一。

在这里,通过建立客观的运行体系,让平庸的主也能因“拥法而顺势”而为国家带来治理,这种政治哲学新方向的出现,大概就是法家最杰出的贡献了。而韩非对君臣复杂关系的深入洞察,居然把这么好的平庸政治,沦为空谈资。

在对人性的认识上,韩非完全继承了荀子的思想。基于人性本恶的信念,韩非看到了君臣之间的种种隐患。而春秋时期篡权乱政的历史记忆,又将这些危险进一步放大到令人震惊的程度。于是,各种旨在应对这些危险的“君臣之术”就成了《韩非子》最重要的部分。显然,这些处理具体而复杂的政治局势的权力技巧,不是平庸的主人所能控制的。读韩非子,内藏,外藏,八奸等。对于一个很少卷入权力斗争的人来说无疑是一件不愉快的事情。但是,权力领域是这个世界不可回避的一部分。试图从根本上脱离权力关系,要么是过分天真的表现,要么只是假装天真。

在这几章中,韩非从“君臣不同利”向我们揭示了各种各样的诡计和伎俩。比如《内藏》“礼义”篇下有这样一个故事:大成武从赵到韩告诉申不害,说“韩对赵更重要,请以赵为子,故我子有两韩,我有两赵。”在韩非看来,如果没有利益驱动,臣下没有理由忠于自己的君主。人和敌人交朋友是天经地义的,这样才能增肥。对于国君来说,与其指望臣下的忠诚,不如用艺术来侦奸,让他不敢背叛主业。道德考量在这里没有立足之地。君主必须时刻注意他的王子,防止他们成为朋友。因此,在韩非的政治思想中,“统一”是一个完全不能容忍的概念。相反,如何引起诸侯之间的相互猜疑和不信任,才是君主应该重点考虑的。

姚贾怎么死的(姚贾活了多久)插图(1)韩非理想中的君主不仅要有明亮的头脑和坚强的精神,还要有深不可测的人格。《韩非子·大道》云:所以,你不看你要什么,你看你要什么,我自己雕;你看不到你想要的,你看到你想要的,我会表达我的不同,所以我说,没有沉默的地方,没有沉默的地方。君主在上面无所作为,诸侯在下面完全害怕。其中,老子对韩非的深刻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只是老子的无为政治已经完全专制了。

变幻莫测的性格极大地放大了君主的权威:没有人知道君主在想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由此而来的无形恐惧,是韩非“法”与“术”有效运行的根本保证。韩非的政治思想实质上是一种威权的智慧或技巧。当一个如此深入细致地锻炼过心智的人,带着寒意环顾四周,其中蕴含的破坏力可想而知。汪涵继位后,韩非在空之前肯定是被重视的,而不是《韩非传》里说的:“汪涵一开始没必要错,急着送他去秦国。”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始皇帝年谱》中的“与韩非共谋灭秦”。根据陈启佑先生的推断,韩非此时已经60多岁了。

经历了一生的风风雨雨,晚年的韩非一定被汪涵知遇之恩所深深打动。更重要的是,韩非是韩国的“儿子”。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他都是一个有“祖国”的人。在这里,“祖国”的含义是非常具体的,即孔子在《史记·仲尼列传》中提到的“坟在何处,父母之国”。《战国策》记载了韩非痛斥的一段话:贾珍重珍珠,南送荆、吴,北送燕国三年。四国之交,或许不尽相同,但珍珠珍藏了一切。贾为王右,国之宝,外交以臣。愿王查之!而梁建门尝窃梁,陈在赵,为天下所驱。狱卒、之贼、之臣子,以及知国之计在一起,都不是李的理由。

其中,韩非对姚佳那一代出身卑微的人的鄙视溢于言表。基于此,韩非出使秦国后提出的种种建议,应视为其“弱秦”战略的延续。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下,思想史上的悲剧“韩非深知其言之不易,为此著书立说,终亡于秦,故不能自除”,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韩非深刻洞察到有能力修法、有智慧的人必须面对的危机。在《孤独与愤怒》中,他把奸臣的优点总结为“五胜之助”。“魔人”无论从地位、党内人数、信任的厚度、友谊的紧密程度,都无法与“重人”相提并论。但魔法师又要“用魔法的言语来矫正阿比盖尔大人的心智”,所以难免总会夹杂着“主”的意思。所以,有法术的人经常被公法罚,或者被私剑穷,也在情理之中。巫师治国安邦的理想,不说服君主是无法实现的。而劝君的危害,在《难经篇》所强调的“此人危在旦夕”系列中,尤为触目惊心:

深知利益所在的韩非,就算真的想借助秦王做出点成绩,也绝对犯不上。初入秦,畅所欲言,去“击碎民主之秤”。

韩非入秦后,仅存初看秦、存汉、难辨三篇。其实贯穿《初遇秦》我想说的只有一句话,那就是“秦谋士无一忠”。这里所说的“谋士”无疑包括李斯。所以从私人关系的角度来说,其实是韩非对李四的失败。对于熟悉韩非子的人来说,《初遇秦》中疏远秦国君臣的意图有点太露骨了。当然,韩非做出这样的选择是没有原因的。以嬴政这位秦王嫉妒心极强的性格,不难猜到《初遇秦》一文对他的影响。韩非的“弱秦”策略,如果没有下文“存汉”本可以成功。但“存汉”的讨论实在是出于不得已。因为历史留给韩非的时间太少了。“父母之国”危在旦夕,如果不能说服秦王“拯救朝鲜”,韩非的所有努力又有什么意义呢?古往今来,我们重读存汉,面对他那一张张近乎不雅的理由清单,不禁为韩非的苦心所感动。

就这样,韩非这个完全被历史误解的受害者,在公元前233年被秦朝杀死了。我能想象他死前的平静。几十年后,李四在咸阳被“五刑”“腰斩”时,她是否也同样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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