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的创始人(国内现象学的代表人物)

从某种意义上说,斯特劳森可以称得上是哲学家中的哲学家。他总是把思辨的意义提升到最强烈的程度,用语言哲学的清晰表述揭示哲学世界中最复杂的“纠缠”部分。然而,斯特劳

从某种意义上说,斯特劳森可以称得上是哲学家中的哲学家。他总是把思辨的意义提升到最强烈的程度,用语言哲学的清晰表述揭示哲学世界中最复杂的“纠缠”部分。然而,斯特劳森的思想和遗产也影响着今天的分析哲学和语言学。他试图用康德的方式重新定义人类的理性和行为。

华东师范大学的戚颖教授是中国最早介绍斯特劳森作品的学者之一。在这篇文章中,戚颖先生解读了年轻学者关于斯特劳森的自卫研究著作。他既回应了哲学界以来对语言哲学和分析哲学的各种理解,又怀念一位英年早逝的青年学者——他的热情、才华和勤奋。像斯特劳森这样的学者,就像人类精神世界里的一个路标,召唤更多的学者到森林中间,等待猫头鹰在黄昏起飞。

现象学的创始人(国内现象学的代表人物)插图《自然语言的逻辑图像》,曾著《自辩》,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7月。

文笔应该很奇怪。

大约两年前的一天,我忘了是一个年长的朋友还是一个年轻的朋友,突然给我发来一封私信,说有一个叫曾的青年学者告诉他,他早年受到了我关于斯特劳森的小书的影响,他也通过我认识的这个学者向我表示敬意。虽然我偶尔会听到我的同事和朋友在我的小作品问世多年后提起它,但收到这个庄严的消息,我当然有点高兴,我期待着有机会见到这位才华横溢的人,并讨论他的研究。没想到,人生无常,不久后,小伙子不幸离世的消息传来。虽然市场还算太平,但大家都照常忙着谋生,然后一直处于疫情当中,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了。

开学前一天,忙了一大堆事,在平时聊天的教研室有X君微信的简讯。原来,我的《自卫》博士论文被他生前攻读博士学位的人民大学出版社作为遗作出版了。和同事交流了一番后,我赶紧按图索骥,从某购书平台下单。几天后,在普林斯顿的一个秋日下午,这本书以惊人的篇幅来到了我的手中,在这里,我有时会想起普林斯顿,带着几分光彩,在闵的旷野里谋生。

现象学的创始人(国内现象学的代表人物)插图(1)英国哲学家斯特劳森是牛津学派语言哲学的代表人物。他的作品包括《论个人》、《感觉的边界》、《怀疑主义和自然主义》等。他的《论指称》对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虽然我和作者在自卫中并不相识,但面对这部重磅作品,我们的内心难免稍有波澜,有一种见到久违的朋友的感觉。我知道这主要是因为近三十年前,我在杭州大学和斯特劳森的作品相处了近三年。最后,我起草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描述的形而上学及其局限性——彼得·斯特劳森哲学导论》(正式发表时,题目改为《概念图式与形而上学》)。这可能是中国第一篇以斯特劳森为主体的博士论文——按照我们这个时代的西方研究水平,人(the

我在其他场合说过,我对这篇论文不满意,当然我没有说。从当时的情况来看,似乎只能这样了——或者说我已经尽力了。不管怎么说,时隔多年,看到一篇几乎一模一样的题目,在体量和深度上全面超越自己的博士论文,虽然心情略显复杂,但总体来说无疑还是很欣慰的。虽然这不仅仅是因为我自己的作品也得到了作者“恰如其分”的评价:《概念图式与形而上学》从基本方法、主题、布局、特点、斯特劳森与罗素之争、斯特劳森与奎因之争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从研究方法和基本话语场域等方面奠定了国内斯特劳森研究的阐释模式”。

现象学的创始人(国内现象学的代表人物)插图(2)怀疑主义与自然主义及其变体,[英]p . f .斯特劳森著,罗译,商务印书馆,2018年6月。

不管我能找到多少理由证明我的论文只能做到那种程度,但就内容和形式而言,曾的自辩博客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超越了我。第一,他几乎穷尽了自己的文献和他的研究文献,这与我们这个时代互联网尚未普及的信息搜索条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那个时候,斯特劳森还活着。我收到了他寄给我的《分析》、《形而上学》和《宇宙》的印刷本。这些至今还在我身边,但他给我的信,经过多次广播,终于不翼而飞。

其次,作者在《个体的声音》第二章中全面论述了斯特劳森关于听觉世界的思想实验。虽然我当时对这部分以及斯特劳森对一元论的解释很感兴趣,甚至觉得不妨对斯特劳森和罗素的莱布尼茨的解释做一个比较性的解释,但由于题目和时间的限制,最终还是放弃了这部分的想法。

第三,关于美籍华人语言学家梅祖林教授(原燕京大学校长梅贻宝先生之子)对斯特劳森基于汉语语法的主谓区分的批评,虽然我当时发现了梅教授的这篇文章,但由于上述同样的原因,我并没有进行讨论,这个缺点在我以前的著作中已经“填补”了。对了,有一次看到梅祖林教授的中国散文集,因为那个接头,我毫不犹豫的买了下来。上述批评斯特劳森的文章对梅教授来说并不多见,但有趣的是,根据梅教授的自述,当年发表在《哲学评论》上的这篇文章成功地帮他找到了教职。

曾的自辩博客无愧于“思大智精”二字,但由于我只看了75页的引言(应该已经是我博客的三分之一甚至近一半了),无法作出详细的评价——且不说谦虚,我相信其中的很多内容都超出了我这个分析哲学落伍者的能力。不过古人有“望空兴叹”的说法。既然看到这本书的第一眼,我们至少可以说这是一本值得认真对待的“路上货”,而不是目前人们懒得打开的最常见的“路上货”。事实上,作者的研究评论虽然看似跟风,但在重要而重大的哲学问题上都有自己的见解。

现象学的创始人(国内现象学的代表人物)插图(3)《个人:描述的形而上学》,彼得·斯特劳森著,蒋易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

一个最好的例子就是斯特劳森由怀疑主义和自然主义引入的“自然主义转向”。作者不仅得出结论,这种转向“并不是哲学立场的完全转向,只是在方法论层面上用自然主义取代了先验论证。如果这能称之为“转向”,那只是原则性的、局部的理论倒退。形而上学大厦并没有因此而被推翻,而是在具有巨大张力的理论平衡中有效地生存了下来”;而且有这样一段详细的分析和澄清:“斯特劳森的先验论证并不是与作为论证手段的自然主义截然对立的。一方面,斯特劳森不要求绝对和普遍,而是要求人类中心主义的客观性,为其服务的先验论证不是基于“纯粹理性”的先验论证;另一方面,自然主义不是无底的“应急原则”,而是对包括人类理性在内的“人性”的普遍认可。

最近因为写了一篇评论杨国荣教授《具体形而上学》的文章,重读了斯特劳森的《怀疑论与自然主义》,只不过30年前我用的是英文版的复印件,这次直接读的是中文版。我的印象与上述正当防卫的判断一致。我在那里引用来证明作者的判断和我的印象的是斯特劳森的这段话:“只有当我们假设存在某种形而上学的绝对立场——根据这种立场我们可以判断我所比较的两种哲学立场,矛盾的假象才会出现。但是没有这样更高的职位——或者说我们不知道有这样的职位;这种立场的想法是一种错觉。一旦放弃了这种错觉,矛盾的错觉也就消失了。我们可以认识到在我们对现实的概念中,我们真正知道和能够持有的立场的合理相对性。”

他的作品之丰富,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我作为斯特劳森老粉丝的“偶像化”心态,主要体现在对他的生平、作品和二手研究文献的总结上,还体现在作者对牛津哲学圈氛围和传统的刻画上(主要是斯特劳森与奥斯汀、赖尔和柏林的关系),以及斯特劳森与对手(主要是罗素和奎因)的关系上。即使在哲学层面,也有很多与上述层面相对应的论点。例如,关于斯特劳森对维特根斯坦的态度,作者分析了斯特劳森对后者三部作品的态度,并得出结论:“从根本上说,斯特劳森打算限制哲学研究的影响,强调逻辑哲学理论和确定性理论之间的一致性,他试图根据自然主义的态度和语言的日常用法来建立自然语言。虽然这是为了支持作者自己的论点,但对于那些至今仍可见的韦氏盲从者来说,这是一个有用而有力的警告。

例如,作者大体上同意我用本体论、认识论和逻辑学的“哲学三重奏”来刻画斯特劳森的哲学形象,但也讨论了心灵哲学与三重奏的兼容性,并尖锐地指出“斯特劳森强调这些分支的主要任务不是解释哲学的哪些理论分支是具体的,而是强调每个分支在服务于哲学的总任务时的统一性和有效性。换句话说,他认为每个分支以不同的方式反映了概念图式的基本结构。而且,认识论、本体论和逻辑学是哲学最重要的三个分支。从这个意义上说,把他们当成“三人组”并无不妥。这不仅是对斯特劳森哲学的准确描述,也是对一般哲学研究者学习和思考哲学范式的启示。

再比如,我引用了斯特劳森晚年《20世纪哲学的经验教训》中的如下一段话——“我并不是说我们应该转向心理学或者社会科学。我的意思是,我们的核心任务,如果不是唯一的核心任务,是对最常见的概念或概念类型及其在我们生活中的位置达成清晰的理解。我们应该努力在概念上实现人类普遍的自我理解”——之后,作者想到了蒋易教授对斯特劳森的重要访问,“哲学的用处在于使人认识自己”。假设“自知”很可能是作者使用的“我们应该以一般人类概念上的自我理解为目标”这一复杂表述的翻译,进而辨析出“自知”的翻译简洁通顺,但读者很容易将这一概念视为与“知己知彼”相关的人生哲学或伦理观念。事实上,斯特劳森在《什么是哲学?文章指出,“如何实现自知”与“我们应该如何生活”或“我们知识的范围和极限是什么”是不同的问题它强调对概念的系统澄清,本质上是一个作为形而上学或哲学分析总目标的概念,没有任何伦理学甚至认识论意义。

看完这些深思熟虑、明察秋毫的文字,我们不禁感叹这位作者经过他的分析,在以“自知”为本质的哲学道路上会走多远。

我在读魏卓民先生的《纯粹理性批判》译本时,每次都因为编辑印刷魏先生译本原文的失误而“相形之下”,把它作为遗作。在他一生友情的支持下,总体编校质量很高,虽然有一些小错误。比如55页的文献综述提到了罗蒂早期的文章《斯特劳森的客观性论证》,却印成了《斯特劳森的客观性》。《形而上学评论》,很明显是罗蒂文章发表的刊物《形而上学评论》被误译成中文,然后跳到罗蒂文章的标题上引起的。

和上面说的主要应该是编辑过程造成的小错误相比,这是作者在文献综述中一个同样小的“疏忽”,虽然我也是最近才发现这一点。在谈到斯特劳森在国内学术界的传播时,作者提到1962年在《世界哲学》上发表的1961年《现代外国资产阶级哲学杂志论文目录选译》提到了斯特劳森的论文。“这大概是这位哲学家与中国学术界第一次有记载的‘亲密接触’”。从所附斯特劳森著作的年表中,我们知道斯特劳森在年发表了三篇文章,即《社会道德与个人理想》、《知觉与认同》和《单数词项与谓项》。然而,就是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我发现由我翻译并收录在《自由主义及其批判者的中立》中的第一篇文章,早在1963年就已经被翻译成中文,并发表在当时的内部书籍《近代外国资产阶级伦理学翻译丛书(1960-1962)》中。此外,我惊讶地发现,斯特劳森的著名文章的译者是色诺芬的。

在《我与斯特劳森哲学的缘分》一文中,我曾说,“斯特劳森哲学温和保守的色彩,在以暴风骤雨般的革命、求新求变、瞬息万变为特征的20世纪,可能是相当格格不入的”;我还引用了斯特劳森的三句话。第一,“即使没有新的真理被发现,至少有很多旧的真理被重新发现”;第二,“哲学的进步是辩证的,它的辩证性在于我们希望以某种新的、改进的形式回到旧的洞见”;第三,“一个哲学家除非用他所处的时代的术语重新思考他的先驱者的思想,否则他无法理解他的先驱者。一些最伟大的哲学家如康德和亚里士多德的显著特点是,他们比其他哲学家更致力于这种重新思考”。在那篇文章中,我延展和发挥了斯特劳森在怀疑主义和自然主义中的哲学洞见,指出“正如怀疑总是取决于不能怀疑的东西一样,社群的维持和生命的意义都依赖于保持和守护我们的社群和我们生命中值得保持和守护的东西”。他在《自辩》中选择斯特劳森哲学作为研究对象时,也清醒而敏锐地意识到,“比较现象学、存在主义、解释学、逻辑实证主义、实用主义等新老“杰出研究”,以及以牛津学派为代表的日常语言哲学(维特根斯坦哲学除外),在国内哲学话语中缺乏必要的深入探讨”。如今,在作者去世近三年后,这篇博士论文终于发表了。我当然希望并相信,以作者全部的哲学热情、才华和勤奋,这篇有些“跨空不朽”的论文,不仅将有力地改变他生前曾感叹的不尽如人意的知识状态,而且将有益于当代中国的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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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天元罗东

校对/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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