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手机实名制(最严实名制)

古益铭(老古成都)在金融机构个人信贷业务的数字化风险控制中,除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外,其他个人征信数据产品也越来越多地作为补充。市场上也有许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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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益铭(老古成都)

在金融机构个人信贷业务的数字化风险控制中,除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外,其他个人征信数据产品也越来越多地作为补充。市场上也有许多第三方数据公司提供其他种类的个人信用数据产品。产品包括各类验证数据产品、列表数据产品、评分数据产品等。,涉及自然人在金融服务、工作收入、生活状况、电商购物、消费行为、社会关系、交通航海、海关司法、学历证书等方面的参考信息。,可被金融机构用于数字信贷业务中的身份验证、反欺诈筛选和信用评估。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和个人征信数据合规应用的监管要求,今后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风险管理中对个人征信数据产品的应用必须逐步转移到个人征信机构。因此,作为业内人士,我们对个人征信公司提供的个人征信数据产品(简称个人征信产品)抱有很高的期望。

建立市场化的个人征信机构是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和数字信贷业务的发展而产生的市场需求。其最初的定位是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作用,补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采集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小贷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信用信息,致力于采集分散在各地的非传统金融领域的个人信用信息,努力服务长尾人群,填补传统征信的空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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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距离第一张个人征信机构市场化牌照的发放,已经过去快四年了。但目前市场上已经上线的个人征信机构似乎并没有受到积极的追捧,或者说很多放贷金融机构在监管限期整改之前,似乎主要是在使用市场上其他一些第三方数据公司的数据产品。所以我想谈谈我对此的看法,以及对个人征信产品后期发展的期待。

不关注公司治理、团队建设、财务运作等相关视角,只从产品创造的角度分析征信机构的个人征信数据产品。

据笔者观察,个人征信公司在打造个人征信数据产品的过程中,前期一直在潜心模仿市场上成熟的第三方数据公司的数据资源采集和个人数据产品,并倾向于将这些数据公司已经采集的历史数据进行合并,或者专注于用自己的线上场景获取或获取互联网平台所拥有的客户绩效数据,如一些电商平台的客户绩效数据等。,但一路走来并不顺利。

2018年第一张征信机构牌照发放的时候,正是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忙碌的时候。当时市场上沉淀了很多借款人在非持牌借贷机构的借贷表现数据,于是市场上几家活跃的第三方数据公司率先广泛收集这些数据,并迅速创建了多头数据、限制名单、关系网等个人征信数据产品,对金融机构也有很好的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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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随着国家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顿,非持牌机构不能自行放款,P2P平台全部清退,参与助贷业务的互联网平台逐渐减少。在获得有贷款需求的客户后,贷款援助平台必须分流到金融机构放款,金融机构放款后必须向PBC征信中心申报。尤其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做的互联网贷款,对本地化客户的监管要求必须从今年开始实施,每个本地化区域的客户必须倾向于相对独立于其他本地化区域。

在这样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前期从非持牌机构和借贷平台获取整合的多头数据、限制名单等个人征信数据产品的作用正在逐渐下降。以后金融机构只依靠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征信报告,可以达到类似于以前第三方公司大量使用个人征信数据产品的效果。所以个人征信机构还是按照这个思路来强调自己的产品覆盖各类借贷机构有多广,市场的知名度必然会打折扣。

至于自有线上场景的互联网平台所拥有的个人实时履约数据,以及前期收集各种数据的第三方数据公司所拥有的借款人个人历史数据,个人征信公司仅仅因为拥有自己的个人征信业务牌照,并通过监管规定非持牌数据公司今后不得开展个人征信业务,往往很难获得或合并所有数据。做得不好,还是会被打散,有数据的公司就要想办法了。

另一种情况是,我们尽力创造各种收视率,但有时这种努力的结果并不理想。首先,笔者一直认为,管理层对征信业务的许可,本质上是一种背书,是对个人征信机构数据采集合规性和数据保护安全性的背书,但绝对不是对征信机构技术能力的背书,是纯粹的技术能力,创造各种评分,并使之相当有效。如果个别征信机构认为有了牌照,就可以在市场上重点宣传推广自己的评级产品,那就是本末倒置的行为,无法直接得到很多用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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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个人征信机构,特别是那些没有在自己手中、股东或亲密合作伙伴手中积累大量个人数据的个人征信机构,除非走一些新的道路,否则很难成为PBC征信机构在市场上的真正补充。

那么,未来个人征信产品的发展有哪些考虑?作者的基本观点是,许可的第一要素是让你有资格获取数据。如果获取数据的来源或方法,以及你后续打造的数据产品,与之前市场上各种无证数据公司的产品基本相同,那就没什么新鲜的了,只是你多了个官帽而已。同时,个别征信机构派人去贷款金融机构宣传的时候,很容易被金融机构的人看出来,你们只是在拿牌照互相竞争,而不是产品和服务的创新。

因此,个人征信机构在打造产品时,要尽可能地考虑开发和获取其他人之前因为没有牌照而无法获取的数据资源,尽可能地考虑行业一系列新的合规要求所产生的新需求,尽可能地考虑实时数据的获取本身必然会因合规要求而带来新的场景,尽可能地考虑评分技术和数据管理分离的模式,与拥有历史数据资源的机构实现互利合作。

众所周知,除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个人征信报告信息外,其实地方政府部门、国有龙头企业所拥有的各种个人社会信息,对于金融机构审批信贷都是非常有用的,包括社保相关数据、电信相关数据。这些数据是很多没有执照的第三方数据公司很难涉足的,所以至今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现在有了个人征信机构,难道不能引入市场化手段逐步整合使用吗?国家发放征信业务牌照的初衷会不会大打折扣?征信机构应该在这个领域有所作为。

目前,区域性商业银行开展网贷业务必须在本地获取客户。这一合规要求是新引入的。以前在网上获取客户后,只需要证明自己是国内身份证就可以了,不需要属地验证,所以市场上没有相应的验证产品。现在有了新的需求,接入机构也希望在多维度上确认获得的客户是否符合本地化要求。由于这种验证工作以前没有机构做过,现在有必要了,而且由于这种验证工作必然涉及到重要的客户资料,那么个人征信公司就应该积极跟进。这只是一个例子。如果个人征信机构能够多关注数字征信业务发展的新规定和要求,可以大有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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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验证数据工作可以进一步扩展到人脸识别、其他生物特征识别、卡绑定验证、手机实名验证等相关事项。虽然目前这些事情很多都是相关企业或者机构在做,但是如果有牌照的征信机构涉足这个领域,仅仅因为你有牌照,对于贷款金融机构来说,可能不是更好的选择。

这么说吧,对于网贷的线上客户来说,设备指纹和埋藏信息在反欺诈筛选中非常有用。目前很多金融机构做的互联网贷款,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共同基金平台。这些平台都在用自己的插件获取这类信息,从而帮助金融机构完成第一次客户筛选。但从越来越合规的趋势来看,这种做法应该被取代,同时设备的指纹和埋藏信息只是客户授权的实时信息。如果个人征信机构在这里介入,让互金导流平台的数据采集插件后台全部设置在个人征信机构,那么互金平台或金融机构对这类数据应用的规则和模型也会部署在持牌征信机构。由于不要求平台交出积累的历史数据,相信这种模式在市场上很容易行得通。

即使不涉及互金导流平台,而是贷款金融机构自己做线上直接获客,目前一个非常现实的困难在于,广大中小银行要想在自己的银行里部署设备指纹和埋藏信息的完整后台系统,很难承担成本和流量不匹配的问题。同时,从合规的角度来看,后端服务器直接部署在第三方厂商上,然后以数据调用的形式实现,是不可接受的。对于这样的需求,如果征信机构也能有所作为,对很多中小银行都是有利的。对于放贷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负责共享设备指纹和埋藏信息的后台系统部署,金融机构自己管理数据调用和后续的策略模型。这个方案也可以考虑。

没有必要收集各个征信机构的评分和评级模型,全部自己搭建。征信机构可以由合作方提供模型的解决方案,并拥有署名权,而专注于模型的部署和运营,管理模型所需数据的收集和存储,做好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为了避免合作伙伴无法就历史数据的价值达成一致的情况,模型所需的实时数据可以由个人征信机构直接采集,相关历史数据可以由个人征信机构以单一形式实时从合作伙伴处获取。技术上可以不存储,同时可以保证合作伙伴应得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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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有了牌照之后,个人征信机构应该会有相当的优势,但还是需要放低姿态,加强各种合作,同时紧跟市场,深挖金融机构的需求,争取在前期涉足一些别人没有牌照确实做不到的事情,从而创造出更有价值的个人征信数据产品,以自己在创造产品上的努力,尽快获得市场的高度认可和信任。(本文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本头条立场)

作者:顾(老顾成都),银行业数字化风控资深人士,现为某城商行互联网金融高级顾问。曾在外资银行和征信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国内银行机构担任高管或顾问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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