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公积金(急用钱在职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本报记者季思敏5月1日,本报从四川省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部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

本报记者季思敏

5月1日,本报从四川省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部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被认定为“只贷不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通知》显示,为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中央“房住不炒”的定位,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的政策措施,经市公积金管委会研究,调整了乐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贷不房”的认定标准,《通知》提到,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也无未结清商业性住房贷款的,按首套房政策执行;有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结清住房商业贷款的,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贷款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记录为准。

此外,《通知》指出,《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乐住龚伟[2020]1号)规定,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倍数。

其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及以下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7;如果正常存款时间为13个月或以上,则存款时间系数为1。“倍数”是20倍。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未调整。根据通知,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单方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最终贷款金额以提交的贷款信息审核通过后的金额为准。

在职工租房标准方面,单薪职工标准为10000元/年。缴费职工可提取标准为15000元/年。

编辑:刘秀浩图片编辑:金杰

校对: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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