砭石是什么石头(砭石和普通石头的区别)

大家好,这是小波读书。今天,我们继续分享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家卡尔纳普的哲学思想。今天我们讲因果关系,对因果关系的理解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基础。如果不能在不同的现象之间

大家好,这是小波读书。今天,我们继续分享逻辑实证主义哲学家卡尔纳普的哲学思想。今天我们讲因果关系,对因果关系的理解是我们认识世界的基础。如果不能在不同的现象之间建立因果关系,那么我们看到的世界就只能是独立的、静止的现象。什么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本质是什么?今天我们从两个角度来讨论因果关系,前后结论可能相反。请仔细听。事实上,因果关系有三个层次:人类领域、自然领域和知识领域。

因果关系的本质是什么?三个领域的因果性:人、自然和知识领域

首先,狭义的因果关系是一个事件导致另一个事件,是客观自然物理世界的因果关系。比如我推杯子,杯子动了,我推是因,杯子动了是果,比如太阳暴晒,导致植物生长;风吹日晒导致岩石风化,这是自然界发生的因果关系。在自然界中,因果关系的本质是“变”。如果没有变化,就不可能有因果关系,反之亦然。自然界的一切变化背后都有其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我们认识和理解世界的基本方式。

从某种程度上说,自然界的变化是一个无止境的因果链。哲学家叔本华举了一个例子。他说太阳照在凸透镜上,点燃了一个物体。这个变化能发生,取决于之前的变化,也许是因为云的运动没有遮住太阳,而云的运动取决于风。风也取决于空气体密度的不平衡,而不平衡又取决于其他条件,甚至是无穷大。因果律只和变化有关,也就是和每个状态在时间上的出现和消失有关。在这种关系中,前一种状态叫因,后一种状态叫果。原因和结果之间有必然性,自然界遵循必然性的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本质是什么?三个领域的因果性:人、自然和知识领域

但从广义上来说,因果关系是一种因与果的关系,它还有另外两种情况。比如两辆车相撞。是什么导致了碰撞?是因为路面湿滑、司机疲劳驾驶、汽车机械故障、耀眼的阳光、司机的心理和情绪等原因?在所有这些因素中,我们无法知道是什么导致了事故的必然发生。因为在这个事件中,在“人”的参与下,人的行为并不遵循“因果必然规律”,而是遵循“动机规律”。老人摔倒了,路人不一定会去扶,即使扶了,动机也可能不一样。人们的行为受动机支配,而不是自然法则。叔本华认为,人的动机从根本上是由意志决定的,而意识是盲目的、随机的。所以人的行为并不遵循客观世界的因果关系。

此外,还有另一种因果关系是认识论的。比如三角形的内角之和是180度,2+2=4。比如按照演绎逻辑,人固有一死,苏格拉底也是人,所以苏格拉底会死。这些结论之所以必然正确,是有逻辑保证的,无论是数理逻辑、形式逻辑还是辩证逻辑。总之,这种因果关系的必然性是由逻辑决定的,而不是由自然因果关系或人类动机规律决定的。

因果关系的本质是什么?三个领域的因果性:人、自然和知识领域

我们总结一下,从广义上来说,因果关系是一种因与果的关系,存在于三个领域:客观物理世界中的因果关系;人的动机和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知识领域中的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因果关系。科学研究主要是针对前两个领域,通过对客观世界规律的研究,获得普遍的、必然的科学规律,或者说科学知识。我们一般认为科学知识是具有必然性的真理,因为它来源于客观世界中的因果关系,但客观世界中的因果关系真的具有必然性吗?哲学家大卫·休谟对此提出了质疑。

休谟说我们观察到了事件A,然后是事件B,我们观察到的不过是时间上相继发生的事件,没有观察到“必然性”。休谟说,如果必然性没有被观察到,那么必然性就不能被断言。对必然性观察的描述没有增加任何价值。我们之所以认为是A导致了B的出现,只是人们习惯性地联想到A事件是B事件的原因,但它们的必然性值得怀疑。

因果关系的本质是什么?三个领域的因果性:人、自然和知识领域

休谟说:一般来说,人们认为石头热是因为太阳,太阳是石头热的原因。我们说这是客观世界的因果规律。但休谟认为,人们看到了两个事实,一个是日晒,一个是石热。虽然暴晒是第一位的,结石热是第二位的,但是怎么才能确认暴晒就是结石热的原因呢?我们看到了这两个事实,但是没有看到因果的概念。

人们通常认为因果关系只是一系列相似现象的重复。很多时候,太阳前照,石头后热,所以这种前一种现象叫因,后一种现象叫果。就是这种类似现象反复出现后,在大脑中形成的习惯性联想。这不是客观规律,而是心理事实。休谟由此得出结论,人们所说的像因果律一样的“规律性联系”中没有必然性,只有概率或偶然性。

如果自然界没有因果关系,科学知识的整个基础就会被动地被动摇。虽然卡尔纳普继承了休谟的思想,但卡尔纳普区分了逻辑的必然性和自然法的必然性。我们通常认为因果关系包含必然性,是因为我们误解了“必然性”,混淆了逻辑的必然性和自然规律的必然性。

卡尔纳普说,我们之所以认为自然界的因果关系是一种必然关系,是因为它包含了自然规律,而自然规律一般都是必然性的陈述,就像阳光和植物生长一样。两者之间看似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其实不然。

因果关系的本质是什么?三个领域的因果性:人、自然和知识领域

卡尔纳普说,一个逻辑学家坐在办公桌前思考可能会发现逻辑规律,但这样一来,就不可能发现任何自然规律。自然规律只有通过观察世界和描述其规律性才能找到。自然法则所断言的规律性是一种试探性的断言,它总有可能被未来的观察所证伪。

但是,逻辑规律是在一切可以想象的条件下成立的。如果自然规律包含必然性,那肯定不是逻辑必然性。我们不能用逻辑必然性来要求自然界也有类似的必然性。三角形的内角之和是180度,在任何时间和地点都成立。但是扔上去的石头会落回地面,只有在有重力的情况下才是必然的。我们说“万事皆有因”是逻辑上的必然,但不能说阳光会在此基础上导致植物生长。

因果关系的本质是什么?三个领域的因果性:人、自然和知识领域

卡尔纳普认为因果关系是基于一些自然法则。当我看到石头砸到玻璃窗上,然后窗户玻璃碎了,我们会认为石头撞击是玻璃碎的原因,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之所以会这样想,是因为我们在过去几千年的经验和观察中,给了我们这样一个规律,一个坚硬的物体撞上一个脆弱的物体,后者就会被打破。而“石头砸玻璃”只是这个规律的特例。所以我们对因果关系的理解是基于一些自然规律,而自然规律是基于观察而非逻辑分析得出的,这不是逻辑上的必然。

好了,今天我们介绍了因果关系在三个领域的不同表现,分别是人的领域、自然领域和知识领域。我们还介绍了卡尔纳普关于因果性和必然性的论述,希望对你有所启发。今天的内容到此为止。如果你喜欢我的内容,请关注我,下篇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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