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怎么规避竞业协议(竞业限制调查)

大学生就业是关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问题。刚走出校园的毕业生成为职场人士,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开始新的人生阶段。能力提升后,有些人选择去其他公司发展。有些公司会

大学生就业是关系社会发展和稳定的重要问题。刚走出校园的毕业生成为职场人士,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开始新的人生阶段。能力提升后,有些人选择去其他公司发展。有些公司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者与劳动者签订专门的竞业限制协议。工人离职,是否要根据这些条款承担责任?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个案例。

跳槽怎么规避竞业协议(竞业限制调查)

去年毕业后,刘兵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从事开发。公司和他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的保密条款写明了竞业限制条款。刘兵当时没注意到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就签了合同开始工作。一年后,刘兵的专业能力增强,对目前的工作内容游刃有余,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一家客户公司邀请他过去工作,工资是原工资的两倍。刘冰也认为自己需要在新的工作项目中提升经验。根据劳动法和公司规定,公司老板口头同意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听说他要去和公司合作的企业上班,公司经理约谈刘兵,说他去对方公司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同意离职,否则根据劳动合同的保密竞业限制条款,要求他赔偿项目损失5万元。

刘兵一个月后离职去了新公司,很快收到了劳动仲裁委的仲裁通知。原来前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他承担擅自离职造成的工程损失5万元。刘兵为自己的对策咨询了专业的劳动律师。律师对案件进行评估分析后,认为公司竞业限制条款的界定模糊,他没有赔偿。他已经辞职,通过法律程序交接,可以准备仲裁反驳对方。刘兵委托其律师参加仲裁。在仲裁过程中,他提交了辞职申请和工作交接的记录,要求公司证明他已经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每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公司无法提供支付赔偿金的证据,终审裁定驳回了公司的请求。

竞业禁止条款只能要求劳动者在及时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遵守义务,竞业禁止条款不能适用于所有工作。大学毕业生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仔细核对每份合同的内容,或者咨询、审核专业人士,避免签订不公平的合同。当他们因合同约定的内容被公司起诉或仲裁时,要积极应诉,通过证据和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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