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瓦解的原因(井田制为什么不能长久运作)

“井田制”作为古代社会特有的土地制度,被各级统治者划分成块,以道路、沟渠为界,形似“井”固有的矿田。这些矿田按质量分为贵族、医生和普通人,但只有国王才是唯一拥有

“井田制”作为古代社会特有的土地制度,被各级统治者划分成块,以道路、沟渠为界,形似“井”固有的矿田。这些矿田按质量分为贵族、医生和普通人,但只有国王才是唯一拥有土地的人。其他贵族、大臣和普通百姓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国王垄断的最好的农田是“大田”,而一些不毛之地变成了荒地。但是到了春秋时期,随着铁制农具的出现,这种情况得到了改变,屯田不再像以前那么困难,私人农田大面积出现。在这里,我们来看看纣王祭天祖时写的《潇雅大田录》“有钹,祈雨。”我雨公共领域,所以它是个人的。他有毛病,但是他有毛病。有遗留,有滞后。“为了祈祷,雨水会先灌溉主人的公田,然后农奴的私田才会得到很好的灌溉。公共和私人领域都有等待收获的食物。由此可见,私有土地的地位已经逐渐显露,民众对私有土地的欲望不断上升,开始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私有土地上。本文将从私有土地地位的变化与井田制解体的相关性来看井田制解体的必然性。

井田制瓦解的原因(井田制为什么不能长久运作)

一、私田地位攀升的背景

1、铁农具的出现

铁农有文献记载,最早见于《国语·奇语》“美元铸剑戟,遍试犬马;恶金是铸钼、易、金,试壤”。这里记载的邪金就是铁的意思。铁制农具的出现使开垦贫瘠的土地成为可能。要知道在铁农具出现之前,都是木制和石头农具,耕作效率很低。对于一些土壤坚硬的荒地,很难开垦。铁制农具的出现,代表着这种状况将得到极大的改善,带来私有田地耕地面积的迅速扩大。这是对景甜制度下“公共土地”的巨大冲击。贵族阶层和普通民众都把精力放在了私有土地上。在铁制农具出现后,景甜体系下的公地耕作模式显然与私人土地的不断开垦产生了不可解决的冲突。

2.牛耕的出现。

牛耕出现在春秋时期。由于人类工作的局限性,人们想到了用牲畜来辅助耕作。牛和马是春秋时期最常用的牲畜。商鞅变法中甚至有“盗马贼死,盗牛贼加”,可见牛马在当时的重要性。但鉴于马的战争用途和相对温顺的牛,逐渐发展成为以牛耕为基础的耕作方式,提高了当时的耕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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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制农具和牛耕同时出现,它们的结合,大大提高了耕作效率,无论是耕种面积、效率还是质量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可以说,这两种工具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小农经济萌芽,使“井田制”这种“耦合千耕”的集体劳动方式过时,加速了土地私有制的进程,为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的兴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公私田的矛盾促使土地制度改革

1、管仲改革的“相和衰兆”

当齐国面临重大经济危机时,公田和私田同时使用的现象越来越普遍,甚至出现了“野田”现象。为此,管仲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田亩改革是一项“降田还田”的改革措施。那么这次土地税改革对井田制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次土地税改革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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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均地分力”,在公田无人耕作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力来分配包括公田在内的所有田地给农户,废除集体劳作的方式,实行一家一户的劳作方式,不仅使得农有田耕,重要的是极大的调动了生产的积极性,以此来实现的经济“平均”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当时的社会经济矛盾。二则,“与之分货”,田地好坏都有差异,但是赋税却是一样的,为此管仲的变法内容强调差异化征收赋税,具体的征收依据根据田地的实际好坏以及收成情况来判定,肥沃丰收的田地就多征,贫瘠谦收的田地就少征,这一差异化,使得社会经济更加平均,拉低了贫富之间差距。

事实上,管仲的改革是为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而生的。随着铁制农具和牛耕的出现,出现了大量的私有田地,没有人在公有田地上劳作。井田制已经开始瓦解,因此有必要采取适当的经济措施来缓解这一矛盾。管仲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为后来各国的土地税改革树立了榜样。虽然这次土地改革取得了很大的突破,但是,公有土地仍然占据着主导地位。国王不想放弃自己的土地所有权,但为了缓解这一矛盾,他选择将公有土地平均租给农民,农民没有所有权。虽然此时公地的地位并没有从根本上动摇,但妥协也意味着井田制即将彻底崩溃。

2.鲁的“第一税亩”

“初税亩”即“公地之法”,是其一;今天剩下的田都被占了,十个拿一个。“这句话的意思是,公私领域都要向国家缴纳十分之一的产出作为税收。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自然与大量私人领域的出现有关,这些私人领域不必纳税,导致公共领域无人耕种,国家财政收入严重不足。因此,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的田赋措施来解决这一现象。可以说,鲁的这一做法已经承认了私有土地的合法化,为地主阶级的兴起做了准备,使得制度下的“公地”与私有土地没有太大的区别。对于统治者来说,这只是“土地”和相同的税收,景甜制度的基础在这次土地改革中动摇了。

3.商鞅对秦国的变法“弃矿开楼”

秦在时期的七国中地位还比较低,土地制度改革最晚。所以,在其他国家井田制基本崩溃的情况下,秦国的土地制度改革自然也意味着战国井田制的彻底崩溃。这里,我们来看看当时的具体改革措施:

秦的土地制度改革主要分为三个时期,笔者在此列举分析:

井田制瓦解的原因(井田制为什么不能长久运作)

其一:商鞅变法颁布《垦草令》,其中关于土地制度的法令主要规定了抑制商业发展,以农业耕种为本,让各行各业的人都投身于农业耕作,为了使得专心务农耕作,禁止农民私自购买粮食,这样农民就只能把精力都放在田地上,用心耕作才能维持生活所需,与此同时商鞅还推行愚民政策,不让老百姓学习文化知识,让老百姓的思想完全被禁锢,只知耕作,土地的赋税根据田地的粮食的收入情况征收,这一做法,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生产的积极性,但是这种“重农抑商”以及“愚农之法”是有违经济发展规律和人性化的,不过对于秦国的国家财政收入来说在当时的环境下倒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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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草令凌肯

其二:在经过《垦草令》的变法探索之后,商鞅开始更深一步的进行变法改革,公元前356年商鞅推出新的变法措施,对于土地赋税制度方面的改革主要是鼓励农民开垦荒地,开垦荒地多者予以奖励,可免除这部分人的赋税和劳役,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耕作方式。相比《垦草令》的变革,这次变革从奖励层面以及劳作方式上,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井田制下的公田地位以及集体劳作方式更是一种极大的冲击。其三:公元前350年,商鞅实行了“废井田,开阡陌”的土地制度变革,具体内容主要是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废除阡陌封疆,废除土地国有制,允许土地私有制,允许在国家允许的地方开垦荒地,允许土地自有买卖,这一举措使得“井田制”彻底走下了历史舞台,私田成为了“主角”,同时也标志着地主阶级正式走上历史舞台。

井田制瓦解的原因(井田制为什么不能长久运作)其次,商鞅在草垦令的改革探索之后,开始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公元前356年,商鞅推出了新的改革措施。土地税制度改革主要是鼓励农民开垦荒地,开垦荒地的人得到奖励,可以免除这些人的赋税和劳动,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耕作。与“垦草令”的变化相比,这一变化从报酬和劳动方式等方面进一步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是对景甜制度下公共土地和集体劳动方式地位的巨大冲击。第三,公元前350年,商鞅进行了“废矿田,开楼房”的土地制度改革,具体内容主要是废除贵族“井田制”,废除楼房封边,废除国有土地制度,允许土地私有制,允许在国家允许的地方开垦荒地,允许土地自行买卖。此举使“井田制”彻底走下历史舞台,私有土地成为”。

从秦的几次改革中可以看出,田赋制度的改革是在不断探索中不断完善的。“弃矿建新楼”也标志着秦土地制度改革的最终完善。井田制的废除和土地的私有化,使农民或军事地主更加积极地耕种自己的私有田地,给秦国的财政收入带来了很大的变化,使秦国逐渐走上了强国之路。

内容提要:景甜制度作为一项古老的土地制度,在氏族关系稳定的周初具有一定的适用性。但随着宗族关系的淡漠,这种靠宗族关系维系的国有土地制度显然已经过时,已经不能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形势。就连周朝自己也承认,这种公地已经不是独有的了,大量的私有土地出现了“下在我公地上,就是我私有”。可见,“景甜体系”的土地制度在当时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急需一种新的制度来替代。在铁制农具和牛耕的推动下,私有土地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各国君主也意识到了这种情况。他们知道,只有允许土地私有化,才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国家才能稳定,财政收入才能增加。毕竟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农业是经济的支柱产业。历史的运行规律就像一个簸箕把过时的过滤掉,留下那些能跟上历史发展步伐的东西。私有田的大量出现,私有田地位的上升,最后井田制的解体,土地的私有化,都是历史选择的结果。

正文:史努比的行走历史

参考资料:

诗经

史记·尚军列传

战国的阴谋

尚军树垦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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